男子用5万包养18岁女子,这一系列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男子拿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子,这算违法吗?温州有个真实案例,自称老板的44岁男子刘某搭讪了一位18岁的姑娘吴某,承诺每月用5万元的费用包养她。吴某立即同意,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刘某留下了5万元人民币扬长而去。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并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刘某并没有强迫吴某二人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刘某不构成强奸罪。刘某是否构成诈骗罪呢?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刘某并没有骗取吴某的钱财,亦不构成诈骗罪。那么吴某是否有权要求刘某支付包养费呢?二人的包养协议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是无效的。吴某也不能要求刘某支付包养费。所以这件事不涉及法律问题,你支持吗?关注律师张大姐,让你少吃亏。
包养、强奸罪、诈骗罪、包养费、法律问题、公序良俗、真实案例、自愿、非法占有、无效协议
包养、强奸罪、诈骗罪、包养费、法律问题、公序良俗、真实案例、自愿、非法占有、无效协议
Q:该案例发生在哪个地区?
A:该案例发生在温州。
Q:案例中实施搭讪的男子刘某年龄和身份自称是什么?
A:刘某44岁,自称是老板。
Q:被搭讪的女子吴某年龄是多少?
A:吴某18岁。
Q:刘某承诺给吴某的包养费用标准是什么?
A:刘某承诺每月给吴某5万元作为包养费用。
Q:为什么刘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A:强奸罪要求违背妇女意志,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发生性关系,本案例中吴某是自愿和刘某发生性关系,刘某没有强迫行为,因此不构成强奸罪。
Q:为什么刘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A: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侵犯财产犯罪,本案例中刘某并没有骗取吴某的钱财,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Q:吴某能不能向刘某主张支付约定的包养费?
A:不能,二人的包养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属于无效协议,吴某无权要求刘某支付包养费。
Q:本案例中的包养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A:该包养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协议。
Q:这个事件是否涉及刑事法律问题?
A:刘某不构成强奸罪也不构成诈骗罪,包养协议无效,该事件不涉及刑事法律问题。
Q:该内容是由哪一位法律相关创作者普法的?
A:该内容是律师张大姐做的普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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