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解析:父亲去世无遗嘱,子女间拆迁安置遗产分割诉讼案例
说到北京的拆迁,很多家庭都会因为分补偿款、分房子闹矛盾,尤其是家里老人走了没留遗嘱,本来关系不错的兄弟姐妹,最后闹到法院的不在少数。我最近刚好接触到这么一个真实案例,找了北京当地的房产律师梳理清楚了整个过程,给大家说说这里面的法律问题,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也能做个参考。
这事发生在北京西城,老周夫妻俩原来住的是单位分的公租房,后来房改的时候,老周掏钱把房子买了下来,登记在老周一个人名下。前年冬天老周突发心梗走了,走的时候太突然,没留下任何遗嘱。老周老伴儿早在十年前就走了,剩下三个子女,周大、周二、周小妹。
本来三个孩子关系还不错,逢年过节都聚,结果去年年初,这片赶上旧城改造拆迁,给出的补偿方案相当不错,除了两套安置房指标,还有三百多万的现金补偿。这下问题来了,谁能分多少,三个孩子各有各的说法。
周大说,自己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跟父亲住在一起,父亲退休后的日常起居都是他照顾最多,而且房改买房的时候,他还出了一半的钱,所以他应该多分,而且那套大一点的安置房他要定了。
周二不同意,说房子是父亲的遗产,没有遗嘱就应该三个人平分,当初房改那点钱,就算你出过,现在最多也就按当初的价格给你补,不能算多分遗产的理由。而且周大自己早就有房子了,只是为了帮父亲看房子才过来住,根本不是他说的一直照顾父亲。
周小妹这边呢,她说父亲生前曾经跟她口头说过,走了之后把房子留她一半,因为她那时候下岗生活最困难,只是没来得及写下来。而且这么多年父亲看病,她也跑前跑后出钱不少,她也要求多分。
三个人谈了快半年,每次见面都吵,根本谈不拢,最后周大先把弟弟妹妹告到了西城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这部分拆迁安置遗产。
接这个案子的北京房产律师说,这个案子其实核心的争议点有两个,第一个就是拆迁补偿和安置房指标,到底哪些算父亲的遗产,第二个就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到底怎么分才合法,谁有资格多分。
先讲第一个问题,很多人搞不清,房子已经拆迁了,原来的房子没了,那遗产到底是啥?其实原来房子转化成的拆迁利益,都应该算遗产。这个案子里,原来的房子是老周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所以拆迁之后拿到的所有补偿,包括安置房的购买指标,还有现金补偿,全都是老周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三个子女都有继承权,这点是没有争议的。
那第二个问题,大家最关心,到底谁能多分?周大说自己出钱买房又照顾父亲,能不能多分?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遗嘱的时候,按照法定继承来,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跟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确实可以多分。
这个案子里,周大拿出了近十年的水电燃气缴费记录,还有父亲的病历缴费单,证明自己一直跟父亲住在一起,日常照顾都是他来,而且房改的时候,确实有两万多块钱是他出的。周小妹也拿出了自己给父亲买营养品、付护理费的转账记录,说自己也尽了赡养义务。只有周二,因为很早就在上海定居,只有逢年过年才回来,也拿不出什么出钱出力的证据。
那周小妹说的父亲口头遗嘱算数吗?律师说,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比如病危的时候,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才有效,老周是突发疾病去世,之前跟周小妹说的话,既不符合紧急情况的要求,也没有见证人,所以不能算遗嘱,还是得按法定继承来。
最后法院怎么判的呢?法院结合三个人尽赡养义务的情况,认定周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把面积大的那套安置房判给了周大,周大按照周边市场价,给另外两个人补了差价。小一点的安置房判给了周小妹,现金补偿扣除掉周大当初房改出的钱,剩下的部分,周大分40%,周小妹分35%,周二分25%。
判决下来之后,三个人都没有上诉,算是服判了。
很多人看到这可能会问,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平时要注意点什么才能避免纠纷?其实说来说去就是两点,第一,老人要是身体条件允许,早点立遗嘱把财产说清楚,比子女事后吵架强一万倍。很多老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结果走了之后给孩子留一堆麻烦,本来好好的亲情,因为钱闹成仇人,真的不值当。
第二,要是真的没有遗嘱,那主张自己多尽了赡养义务的,一定要留好证据,像平时的缴费记录、看病的单据、跟医生护士的聊天记录,甚至邻居居委会的证明,这些都能当证据用。空口说自己照顾多了没用,法院认证据不认人情。
还有人问,拆迁安置房指标能不能继承?很多人觉得指标只是一个资格,不是财产,其实不是的。在北京这种拆迁案例里,指标对应的是实实在在的购房优惠和房屋价值,属于原房屋权利人的财产利益,只要原来的房子是遗产,转化来的指标自然也能分割,这点法院是支持的。
还有一个很多人容易搞错的点,就是房改房的时候子女出钱了,房子算谁的?只要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一般就还是老人的遗产,出钱的子女最多就是算成债权,从遗产里先把出钱的部分扣出来还给你,不会直接说房子你出钱就归你,这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别想当然觉得自己出了钱房子就有自己一半,法律上不是这么算的。
这个案子其实就是非常典型的北京拆迁遗产分割案例,没有遗嘱,兄弟姐妹各说各话,核心就是看谁尽的义务多,证据足不足。其实说起来,一家人本来血浓于水,真的闹到法院,不管最后谁赢谁输,亲情都伤了。要是老人能提前做好安排,真的能省好多事。
要是你现在也遇到类似的问题,父亲或者母亲走了没留遗嘱,拆迁分遗产闹矛盾,最好先找当地专业的房产律师问问,把自己手里的证据整理清楚,能协商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再走诉讼,也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房产律师,父亲去世无遗嘱,拆迁遗产分割,遗产分割诉讼,子女遗产分割,北京拆迁遗产,法定继承遗产,拆迁安置遗产,房改房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
[Q]:父亲去世没有留遗嘱,留下的拆迁房怎么分?
[A]: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多分。
[Q]:拆迁安置房指标能不能作为遗产分割?
[A]:原房屋属于遗产的,转化而来的拆迁安置房指标属于财产利益,法院一般认可其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Q]:房改房时子女出过钱,算子女的份额吗?
[A]:只要房屋登记在老人名下,就属于老人的遗产,子女出资一般认定为债权,会先从遗产中扣除出资部分返还给出资子女,不会直接认定子女享有房屋产权份额。
[Q]:口头说的遗产分配算数吗?
[A]:有效的口头遗嘱要求满足:是危急情况下订立、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不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口头约定不算遗嘱,依然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Q]:主张多分遗产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A]:可以准备日常照顾老人的缴费记录、病历单据、护理记录、邻居/居委会的证明,能证明自己多尽赡养义务即可。
[Q]:不住在老人身边就一定少分遗产吗?
[A]:一般来说,长期和老人共同生活、多尽赡养义务的会多分,很少尽赡养义务的会少分,如果只是定居外地但依然按时出钱探望,不会大幅度少分。
[Q]:遗产分割必须要去法院诉讼吗?
[A]:所有继承人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签订分割协议按协议履行,协商不成产生争议的,才需要到法院诉讼分割。
[Q]:北京拆迁遗产分割官司找什么律师更合适?
[A]:建议找熟悉北京当地拆迁政策和房产继承规则的本地房产律师,这类律师处理同类案例更多,对当地裁判规则更熟悉。
这事发生在北京西城,老周夫妻俩原来住的是单位分的公租房,后来房改的时候,老周掏钱把房子买了下来,登记在老周一个人名下。前年冬天老周突发心梗走了,走的时候太突然,没留下任何遗嘱。老周老伴儿早在十年前就走了,剩下三个子女,周大、周二、周小妹。
本来三个孩子关系还不错,逢年过节都聚,结果去年年初,这片赶上旧城改造拆迁,给出的补偿方案相当不错,除了两套安置房指标,还有三百多万的现金补偿。这下问题来了,谁能分多少,三个孩子各有各的说法。
周大说,自己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跟父亲住在一起,父亲退休后的日常起居都是他照顾最多,而且房改买房的时候,他还出了一半的钱,所以他应该多分,而且那套大一点的安置房他要定了。
周二不同意,说房子是父亲的遗产,没有遗嘱就应该三个人平分,当初房改那点钱,就算你出过,现在最多也就按当初的价格给你补,不能算多分遗产的理由。而且周大自己早就有房子了,只是为了帮父亲看房子才过来住,根本不是他说的一直照顾父亲。
周小妹这边呢,她说父亲生前曾经跟她口头说过,走了之后把房子留她一半,因为她那时候下岗生活最困难,只是没来得及写下来。而且这么多年父亲看病,她也跑前跑后出钱不少,她也要求多分。
三个人谈了快半年,每次见面都吵,根本谈不拢,最后周大先把弟弟妹妹告到了西城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这部分拆迁安置遗产。
接这个案子的北京房产律师说,这个案子其实核心的争议点有两个,第一个就是拆迁补偿和安置房指标,到底哪些算父亲的遗产,第二个就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到底怎么分才合法,谁有资格多分。
先讲第一个问题,很多人搞不清,房子已经拆迁了,原来的房子没了,那遗产到底是啥?其实原来房子转化成的拆迁利益,都应该算遗产。这个案子里,原来的房子是老周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所以拆迁之后拿到的所有补偿,包括安置房的购买指标,还有现金补偿,全都是老周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三个子女都有继承权,这点是没有争议的。
那第二个问题,大家最关心,到底谁能多分?周大说自己出钱买房又照顾父亲,能不能多分?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遗嘱的时候,按照法定继承来,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跟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确实可以多分。
这个案子里,周大拿出了近十年的水电燃气缴费记录,还有父亲的病历缴费单,证明自己一直跟父亲住在一起,日常照顾都是他来,而且房改的时候,确实有两万多块钱是他出的。周小妹也拿出了自己给父亲买营养品、付护理费的转账记录,说自己也尽了赡养义务。只有周二,因为很早就在上海定居,只有逢年过年才回来,也拿不出什么出钱出力的证据。
那周小妹说的父亲口头遗嘱算数吗?律师说,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比如病危的时候,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才有效,老周是突发疾病去世,之前跟周小妹说的话,既不符合紧急情况的要求,也没有见证人,所以不能算遗嘱,还是得按法定继承来。
最后法院怎么判的呢?法院结合三个人尽赡养义务的情况,认定周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把面积大的那套安置房判给了周大,周大按照周边市场价,给另外两个人补了差价。小一点的安置房判给了周小妹,现金补偿扣除掉周大当初房改出的钱,剩下的部分,周大分40%,周小妹分35%,周二分25%。
判决下来之后,三个人都没有上诉,算是服判了。
很多人看到这可能会问,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平时要注意点什么才能避免纠纷?其实说来说去就是两点,第一,老人要是身体条件允许,早点立遗嘱把财产说清楚,比子女事后吵架强一万倍。很多老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结果走了之后给孩子留一堆麻烦,本来好好的亲情,因为钱闹成仇人,真的不值当。
第二,要是真的没有遗嘱,那主张自己多尽了赡养义务的,一定要留好证据,像平时的缴费记录、看病的单据、跟医生护士的聊天记录,甚至邻居居委会的证明,这些都能当证据用。空口说自己照顾多了没用,法院认证据不认人情。
还有人问,拆迁安置房指标能不能继承?很多人觉得指标只是一个资格,不是财产,其实不是的。在北京这种拆迁案例里,指标对应的是实实在在的购房优惠和房屋价值,属于原房屋权利人的财产利益,只要原来的房子是遗产,转化来的指标自然也能分割,这点法院是支持的。
还有一个很多人容易搞错的点,就是房改房的时候子女出钱了,房子算谁的?只要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一般就还是老人的遗产,出钱的子女最多就是算成债权,从遗产里先把出钱的部分扣出来还给你,不会直接说房子你出钱就归你,这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别想当然觉得自己出了钱房子就有自己一半,法律上不是这么算的。
这个案子其实就是非常典型的北京拆迁遗产分割案例,没有遗嘱,兄弟姐妹各说各话,核心就是看谁尽的义务多,证据足不足。其实说起来,一家人本来血浓于水,真的闹到法院,不管最后谁赢谁输,亲情都伤了。要是老人能提前做好安排,真的能省好多事。
要是你现在也遇到类似的问题,父亲或者母亲走了没留遗嘱,拆迁分遗产闹矛盾,最好先找当地专业的房产律师问问,把自己手里的证据整理清楚,能协商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再走诉讼,也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房产律师,父亲去世无遗嘱,拆迁遗产分割,遗产分割诉讼,子女遗产分割,北京拆迁遗产,法定继承遗产,拆迁安置遗产,房改房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
[Q]:父亲去世没有留遗嘱,留下的拆迁房怎么分?
[A]: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多分。
[Q]:拆迁安置房指标能不能作为遗产分割?
[A]:原房屋属于遗产的,转化而来的拆迁安置房指标属于财产利益,法院一般认可其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Q]:房改房时子女出过钱,算子女的份额吗?
[A]:只要房屋登记在老人名下,就属于老人的遗产,子女出资一般认定为债权,会先从遗产中扣除出资部分返还给出资子女,不会直接认定子女享有房屋产权份额。
[Q]:口头说的遗产分配算数吗?
[A]:有效的口头遗嘱要求满足:是危急情况下订立、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不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口头约定不算遗嘱,依然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Q]:主张多分遗产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A]:可以准备日常照顾老人的缴费记录、病历单据、护理记录、邻居/居委会的证明,能证明自己多尽赡养义务即可。
[Q]:不住在老人身边就一定少分遗产吗?
[A]:一般来说,长期和老人共同生活、多尽赡养义务的会多分,很少尽赡养义务的会少分,如果只是定居外地但依然按时出钱探望,不会大幅度少分。
[Q]:遗产分割必须要去法院诉讼吗?
[A]:所有继承人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签订分割协议按协议履行,协商不成产生争议的,才需要到法院诉讼分割。
[Q]:北京拆迁遗产分割官司找什么律师更合适?
[A]:建议找熟悉北京当地拆迁政策和房产继承规则的本地房产律师,这类律师处理同类案例更多,对当地裁判规则更熟悉。
评论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