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案例:夫妻共同遗嘱无效后 法定继承房产公平分割解析

最近接到北京海淀当事人的咨询,我经手了一起挺有代表性的房产继承纠纷,今天就拿出来跟大家聊聊,很多家庭都会碰到类似的问题,提前搞清楚,能省不少麻烦。

当事人姓王,老王夫妻俩结婚几十年,在北京海淀有一套单位分的房改房,后来买了产权,登记在老王名下。老王夫妻俩有一儿一女,两个人年纪大了之后,怕之后孩子因为房子闹矛盾,就一起写了一份遗嘱。遗嘱写得很清楚,说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等两个人都去世之后,房子就给儿子继承,女儿分不到房子,但是可以拿十万块钱补偿。

这份遗嘱是老王自己写的内容,落款签了老王和妻子两个人的名字,日期也是同一天写的。本来一家人都默认这个安排,谁知道前年老王突发心梗走了,老王妻子去年查出来肺癌,不到半年也跟着走了。办完后事,儿子拿着遗嘱要过户房子,女儿不干了。

女儿说,遗嘱只有爸爸一个人的笔迹,妈妈的签名是爸爸代签的,只有最后妈妈自己签了名,这份遗嘱不算数,这套房子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两个人平分。儿子说,遗嘱是爸妈共同的意思,当时两个人都在场,妈妈也签字了,就是有效的,就得按照遗嘱来。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了法院。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不就是两个人共同写的遗嘱吗,意思都清楚,还有签名,怎么会无效呢?这里其实涉及到共同遗嘱的效力问题,尤其是夫妻共同遗嘱,法律上其实没有明确规定说可以或者不可以,实践中不同情况认定差别很大。

就拿这个案子来说,这份遗嘱是老王一个人执笔写的全部内容,老王妻子只是签了个名。这种情况,对于老王来说,这是他自己的自书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是有效的,没问题。那对老王妻子来说呢?这到底算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人代书,然后遗嘱人、代书人还有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注明年月日。这个案子里,老王写整份遗嘱的时候,没有其他见证人在场,只有夫妻俩自己,那对于老王妻子的部分来说,就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了。

法院最终的认定就是,这份共同遗嘱中,涉及老王妻子财产份额的部分是无效的,只有老王那一半是有效的。那这套房子怎么分呢?

这套房子是老王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每人占一半的份额。老王那一半,按照他的有效遗嘱,都给儿子。老王妻子那一半,因为遗嘱部分无效,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由儿子和女儿两个人平均继承,也就是每人分四分之一。算下来的话,儿子一共拿到四分之三,女儿拿到四分之一?不对,其实还有另外一种观点,很多人可能想问,既然共同遗嘱整体无效呢?

这个案子里其实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当时写遗嘱的时候,老王夫妻俩约定的是等两个人都去世之后再执行遗嘱,现在其中一个人先去世了,另一个人后来也去世了,遗嘱部分无效之后,剩下的份额怎么处理,其实是这个案子的核心点。

我们一开始给当事人分析的时候,就说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认定部分无效,而不是整体无效。因为老王自己的份额那部分,确实是他真实意思表示,形式也符合要求,不能因为妻子那部分无效,就把老王的部分也否定了,这不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法院最终也是这么认定的。

后来我们帮女儿这边协商,一开始儿子坚持要按照遗嘱拿全部房子,我们拿出之前类似的判例跟他分析,也跟他说,闹下去对谁都不好,亲兄妹没必要闹得太僵。最后双方同意调解,房子归儿子所有,儿子按照房子的市场价格,给女儿补了四分之一份额的折价款。算下来,这套房子当时市场价值大概是800万,四分之一就是200万,女儿拿到了200万,儿子顺利过户了房子,双方都接受了这个结果。

其实很多家庭现在都喜欢写共同遗嘱,夫妻俩一起写一份,觉得省事,也能统一意见,避免后代闹矛盾。但实际上,共同遗嘱的风险真的不小,尤其是那种一方执笔、另一方只签名的情况,很容易出问题。

我接触过不少类似的案子,有的是夫妻双方一起写,两个人都签名了,这种情况如果能证明是双方共同意思,一般认定有效问题不大,但如果是一方写另一方签,没有见证人,那没写的那一方的份额,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效。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先去世了,另一方改遗嘱,这种共同遗嘱能不能改?不同法院判的也不一样,所以真的不建议大家图省事写共同遗嘱,最好还是每个人单独写自己的遗嘱,各自处分自己的财产份额,形式都符合法律要求,这样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回到法定继承分割的问题,很多人说,既然遗嘱无效了,那房子分割的时候怎么才算公平?其实公平不是说一定平分,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子女哪一方对父母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能不能多分,有没有子女少尽义务甚至不尽义务,要少分。

这个案子里,儿子女儿其实都差不多照顾老人,所以就是按照份额来分。如果其中一方长期和老人一起住,照顾更多,那法官也会酌情多判一点份额。比如之前我碰到过一个案子,女儿十年一直照顾母亲,儿子很少过来,最后法定继承的时候,女儿分了七成,儿子分了三成,这也是公平的。

还有就是房产分割的时候,很多人都想要房子,不想要钱,这种情况怎么办?一般来说,法院会看谁的名字在里面,谁实际居住,有没有其他住房,优先判给实际需要的一方,拿到房子的一方给其他人补折价款。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也都拿不出折价款给对方,那最后也可能会判按份额共有,或者直接拍卖房子分卖房款。

很多北京的当事人问我,说现在房价这么高,一旦涉及继承,稍微有点问题就是上百万的差距,所以一点都不能大意。就拿这个案子来说,如果当时老王夫妻俩各自写一份遗嘱,都符合形式要求,那女儿就只能拿到十万,拿不到四分之一的房子,差了一百多万,这个差距真的不小。

说这么多,其实就是想提醒大家,立遗嘱真的不是小事,不要觉得都是家里人,随便写两句签个名就行,形式不对,整份遗嘱或者部分遗嘱无效,最后反而让孩子闹矛盾,违背了一开始立遗嘱的初衷。如果自己拿不准,最好找专业律师把把关,花点小钱,省了后来上百万的纠纷,真的很值。

如果你也碰到了遗嘱继承或者房产分割的问题,最好早点咨询专业人士,把问题提前理清楚,不要等老人都走了,兄弟姐妹再闹上法庭,伤了感情又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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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夫妻共同遗嘱一定有效吗?
[A]:不一定,需要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不符合的会被认定部分或全部无效。
[Q]:一方执笔写夫妻共同遗嘱,另一方仅签名有效吗?
[A]:对执笔人来说符合自书遗嘱要求是有效的,但对仅签名的一方来说,一般会被认定不符合代书遗嘱要求,对应份额无效。
[Q]:夫妻共同遗嘱无效后房产怎么分?
[A]:遗嘱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按遗嘱处理,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分割。
[Q]:法定继承房产一定是平分吗?
[A]:不一定,对被继承人尽了更多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多分,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公平分割。
[Q]:为什么不建议写夫妻共同遗嘱?
[A]: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认定争议大,还容易出现一方先去世后另一方改遗嘱的纠纷,分开订立遗嘱更稳妥,能减少很多风险。
[Q]:房产继承中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A]:法院一般会优先判给实际居住、需要房产且没有其他住房的一方,拿到房子的一方给其他继承人补对应份额的折价款。
[Q]:夫妻共同房产订立遗嘱要注意什么?
[A]:夫妻最好各自单独订立遗嘱,分别处分自己的房产份额,每份遗嘱都符合对应的法定形式要求,避免一方代笔另一方仅签字的情况。
[Q]:法定继承房产分割什么情况会判拍卖分钱?
[A]: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但都拿不出折价款补偿对方,法院可以判决按份额共有,也可以直接拍卖房产,由继承人分割拍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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