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内诈骗案:90后男子李某的狱中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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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啊,这年头进了监狱居然还能被骗。果然啊真正的强者是从来不抱怨环境的。甘肃的一个90后男子啊李某从2007年开始就因为抢劫、盗窃、诈骗等罪名呢入狱服刑。最后一次入狱呢是在2020年12月4号,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但你没想到的是,人家入狱后的李某根本管不住自己啊,利用自己这个担任分监区生活委员和纪律委员的机会,在跟狱友接触的时候呢,谎称啊自己可以调整轻松的劳动岗位,提供香烟和生活用品,只要你狱友家人,你给他父亲打钱就行。随后呢,这个狱友啊就通过给这个拨打亲情电话等方式啊,告知家人向他父亲的银行账户转账。李某呢通过这种方式,先后骗了四名的狱友17.28万元。人才啊,真是走到哪儿都可以发展业务啊,可惜他没有把聪明用在正道上。本案中的李某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多次骗取狱友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李某案发后,他有坦白的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依法呢应当从轻处罚。但是李某有前科呀,你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你又犯新罪,应该对新罪和前罪进行并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我见过续杯的,但我真没见过叙吨的。最终,李某呢再次因为诈骗罪获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与前罪犯诈骗罪余罪两年十个月罚金10万元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3万元。我是刘律师,关注我,让我来做你身边的律师朋友。
在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警惕诈骗行为,尤其是在一些特殊环境下。就像监狱内也可能发生诈骗案件,比如文中的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欺骗狱友。我们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幸遭遇诈骗,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同时,法律对于诈骗行为有明确的惩处标准,从轻处罚也有相应条件。大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避免陷入类似的困境。无论是在监狱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这样才能减少被骗的风险,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安稳。
监狱诈骗,李某,诈骗罪,法律规定,从轻处罚
[Q]:李某在监狱里是如何实施诈骗的?
[A]:李某利用担任分监区生活委员和纪律委员的机会,谎称可调整轻松劳动岗位,让狱友家人给其父亲打钱。
[Q]:李某骗了多少狱友,金额是多少?
[A]:先后骗了四名狱友,共17.28万元。
[Q]:李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A]:构成诈骗罪。
[Q]:李某为何会被从轻处罚?
[A]:案发后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
[Q]:李某之前有犯罪记录吗?
[A]:从2007年开始就因抢劫、盗窃、诈骗等罪名入狱服刑,有前科。
[Q]:我国刑法对诈骗罪是如何规定的?
[A]: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Q]:李某最终被判处了怎样的刑罚?
[A]:再次因诈骗罪获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与前罪犯诈骗罪余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3万元。
[Q]:在监狱中遭遇类似诈骗该如何应对?
[A]:及时向监狱管理人员报告,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再次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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