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全解析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字之差,今天一个视频给你讲透彻,分三点。第一个从法律后果上啊,劳动关系要签合同,要交社保,加班的要给加班费,离职的要给补偿,这都是劳动关系的一些强制性规定。而如果是劳务关系,那根据双方的约定,他可以怎么样签,签不签合同都行,工资怎么发?双方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都没有问题,离职不给补偿ok也没有问题,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所以你会发现这两个的后果是完全不一样的。第二个,他们这两个关系隶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法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隶属于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隶属于民法,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民法典。所以它是完全不一样的。那就导致一个结果就是如果你是劳动关系,您太有争议的,你要去劳动仲裁,然后再去打一审,打二审。如果是劳务关系,那直接去法院就可以了。那劳动仲裁是不管的,因为属于民事纠纷,民事关系。好,那我给你举个例子啊,这两个关系到底有什么本质性的区别?比如说如果你是劳动关系啊,假如假如你是一个呃家具厂的工人,公司给你安排任务了,一个月打100套桌椅,结果你一个月你没有打过来100套桌椅,这个时候有什么后果?公司要不要给你发工资,要不要给你交保险?一分钱不能少,而且至少要发你最低工资标准。你什么活都没出,他也得发你工资,还得给你缴纳社会保险。那可能你每天上班也要受公司的约束,早上几点来,晚上几点走。而如果你是劳务关系好,给你下任务了,一个月打100套桌椅,那你这一个月你需不需要来公司啊?你可以来,你可以不来,你有没有料?你有工具,你可以在家自自己去了一个月往这儿浇成品,你交来成品了,给你结100套桌椅的钱,你没交来成品,那可能一分钱没有啊,甚至你把人家料损坏了,还得找你倒倒贴钱,这就是两个最明显的本质区别。好,我现在说第三个,那如何去认定你签的你签的那个关系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有人说看合同,很多单位跟员工签了劳务合同,那就是劳务关系嘛。开玩笑了,想什么呢?如果这么简单的所有老板都会签劳务合同,都成劳务关系了,都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了。当然不是那个合同的名字,它不是关键的内容,关键看什么双方怎么产生用工的关系啊,主要是三点,也就是说三个要素,第一主体,第二管理,第三业务关系。我一个一个说主体是什么?如果你是一个劳动者,一个适格的劳动者,16周岁以上,并且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待遇。那这段期间的人,你和他就有可能产生劳动关系。但如果你不在这个范围内,或者你现在还是在校的学生,就有可能怎么样。不是劳动关系,那就不是劳动关系。那公司那一方呢,他必须是一个用人单位,你打官司告的也不是老板,而是这老板背后的那家企业。所以这一个公司对你有实际的用工管理,它具有劳动关系。第二个就是管理的问题,这也是区别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最主要的一个点。那如果是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你需要受到公司的管理和制约。比如说考勤的管理、工时的管理啊,工作安排的管理。包括对你进行考核,你你每月发放的工资,给你下任务定指标,你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行为规范。那这些都体现出来公司对你的业务管理和行为管理。而如果是劳务关系,你今天来与不来,你你干几个活儿,你去其他地方干还是不干,公司对你不进行制约和约束,这种怎么样就没有管理的属性属性,人身依附的属性,它就不是劳动关系。第三个,业务组成。这个业务组成什么意思?就是你工作的内容是这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之一,那你干的活是这公司的经营范围之一,那这种是属于公司的业务组成。我前面提到的主体管理、业务组成这三点只要同时满足,不管你签的什么东西,你们俩都会成立劳动关系。听明白了吗?
在当今社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分至关重要。对于劳动者来说,搞清楚这两者的差异,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从法律后果看,劳动关系受诸多强制性规定约束,如签合同、交社保、给加班费和离职补偿等。而劳务关系则依双方约定,灵活性较大。那么,如何准确认定自己所处的关系呢?这就涉及到主体、管理和业务关系三个要素。主体方面,劳动者需符合一定年龄且未达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公司需是用人单位。管理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受公司全面管理,劳务关系则相对自由。业务组成上,若工作内容属公司业务范围,也有助于判断。总之,深入了解这些要点,能让你在面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时不再迷茫,保障自身权益不被侵害。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法律后果,认定要素,区别
[Q]: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法律后果上有哪些不同?
[A]:劳动关系要签合同、交社保、给加班费、离职给补偿;劳务关系依双方约定,签不签合同、工资发放、离职补偿等都可协商。
[Q]: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A]:主要看三个要素,主体上劳动者要16周岁以上未达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公司是用人单位;管理上劳动关系受公司管理制约,劳务关系则无;业务组成上工作内容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之一。
[Q]:劳务关系中工资发放有什么特点?
[A]:根据双方约定,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可,离职不给补偿也可能没问题。
[Q]:劳动关系产生争议该如何解决?
[A]:先去劳动仲裁,然后可能打一审、二审。
[Q]:劳务关系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A]:直接去法院。
[Q]: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一定是劳务关系吗?
[A]:不一定,如果不在16周岁以上未达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范围内,有可能不是劳动关系,但不一定就是劳务关系。
[Q]:公司对劳务关系的员工没有管理和制约吗?
[A]:劳务关系中,公司对员工今天来不来、干多少活、去哪干等不进行制约和约束。
[Q]:业务组成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公司业务范围?
[A]:工作内容是公司经营范围之一,就是属于公司业务组成。
在当今社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分至关重要。对于劳动者来说,搞清楚这两者的差异,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从法律后果看,劳动关系受诸多强制性规定约束,如签合同、交社保、给加班费和离职补偿等。而劳务关系则依双方约定,灵活性较大。那么,如何准确认定自己所处的关系呢?这就涉及到主体、管理和业务关系三个要素。主体方面,劳动者需符合一定年龄且未达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公司需是用人单位。管理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受公司全面管理,劳务关系则相对自由。业务组成上,若工作内容属公司业务范围,也有助于判断。总之,深入了解这些要点,能让你在面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时不再迷茫,保障自身权益不被侵害。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法律后果,认定要素,区别
[Q]: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法律后果上有哪些不同?
[A]:劳动关系要签合同、交社保、给加班费、离职给补偿;劳务关系依双方约定,签不签合同、工资发放、离职补偿等都可协商。
[Q]: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A]:主要看三个要素,主体上劳动者要16周岁以上未达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公司是用人单位;管理上劳动关系受公司管理制约,劳务关系则无;业务组成上工作内容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之一。
[Q]:劳务关系中工资发放有什么特点?
[A]:根据双方约定,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可,离职不给补偿也可能没问题。
[Q]:劳动关系产生争议该如何解决?
[A]:先去劳动仲裁,然后可能打一审、二审。
[Q]:劳务关系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A]:直接去法院。
[Q]: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一定是劳务关系吗?
[A]:不一定,如果不在16周岁以上未达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范围内,有可能不是劳动关系,但不一定就是劳务关系。
[Q]:公司对劳务关系的员工没有管理和制约吗?
[A]:劳务关系中,公司对员工今天来不来、干多少活、去哪干等不进行制约和约束。
[Q]:业务组成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公司业务范围?
[A]:工作内容是公司经营范围之一,就是属于公司业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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