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诋毁乒乓球运动员被刑拘,情节或涉寻衅滋事罪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发布通报,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一女子贺某某在微博平台发表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信息。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将其抓获。因其恶意编造信息,公然诋毁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经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请注意是刑拘,说明已经涉嫌犯罪,我认为大概率是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要我说呀,都是咱中国运动员,谁赢的都是为国争光,作为观众又何必恶意拉踩呢?再说啊,后续这两位运动员都要参加团体赛,这恶语伤人,要是针对运动员的心理造成了伤害,影响了团体赛成绩,受损的不还是咱们的国家荣誉吗?

哎,我还真有个朋友啊,就在巴黎现场看了这场比赛,他旁边有一位老外就一脸懵,还问哎说你们这位冠军是说了什么不恰当的敌对言论了吗?哎,你看这丢的就不只是咱们自己的人了让外人看笑话。

大家还记得那位对运动员竖中指的我们的女同胞吗?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在运动场起哄闹事的,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如果是则成立寻衅滋事罪。奥运决赛夺冠之时座无虚席,全球直播。至少我认为这情节挺严重的。大家觉得呢?

法律无非柴米油盐,关注书凡给您说法。
《如何避免在体育赛事中因不当行为触犯法律》攻略:在体育赛事中,我们应始终保持理性与尊重。以奥运会乒乓球赛事为例,观众的言行至关重要。像近期出现的诋毁运动员事件,不仅伤害了运动员,还可能触犯法律。我们要明白,运动员无论谁夺冠都是为国争光,恶意拉踩不可取。在赛事现场,要遵守秩序,尊重公共场所的规定。若在运动场起哄闹事,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比如奥运决赛这种全球直播、座无虚席的场合,更应注意自己的言行。总之,做文明观众,维护国家荣誉,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和国家带来不良影响。
乒乓球运动员,诋毁,刑拘,寻衅滋事罪,法律,国家荣誉,观众行为,影响,奥运决赛,公共场所秩序
[Q]:女子贺某某因何事被刑拘?
[A]:在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她在微博平台发表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信息。
[Q]:她可能涉嫌什么罪名?
[A]:大概率是寻衅滋事罪。
[Q]: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A]:根据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Q]:为什么说诋毁运动员行为损害国家荣誉?
[A]:后续运动员要参加团体赛,恶语伤人若影响其心理和成绩,会损害国家荣誉。
[Q]:在运动场起哄闹事怎样算构成寻衅滋事罪?
[A]:应当根据公共场所性质、活动重要程度等多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来确定。
[Q]:奥运决赛现场情况对判断有何影响?
[A]:奥运决赛夺冠时座无虚席且全球直播,情节较为严重。
[Q]:观众在体育赛事中应如何做?
[A]:保持理性与尊重,不恶意拉踩运动员,遵守赛事现场秩序。
[Q]:这类事件给我们什么启示?
[A]:要注重自己言行,维护国家荣誉,避免因不当行为触犯法律。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