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可要求返还抚养费及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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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刘先生获返还抚养费及精神赔偿

刘先生和王女士婚后育有一儿一女,2018年双方协议离婚,子女归男方,男方自理抚养费,财产无争议。离婚后,王女士及其奶奶照顾孩子并经营早餐店。2021年初,女方与婆婆产生矛盾后离开刘家,要求刘先生承担孩子抚养费每年1.5万。后来男方发现儿子非亲生,经亲子鉴定排除其生物学父亲关系。刘先生遂到法院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判决支持刘先生请求,女方需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并退还抚养费。法院判决依据是女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存在过错,给刘先生造成重大精神损害,刘先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刘先生与孩子无血缘关系无抚养义务,要求返还抚养费也获法律支持。
**《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相关权益维护攻略》**

在婚姻生活中,若遭遇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情况,这对受影响的一方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首先,要明确自身拥有的合法权益。像文中刘先生那样,他有权要求返还之前支付的抚养费。因为他与孩子并无血缘关系,不存在法定的抚养义务。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这也是合理诉求。当发现子女非亲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比如刘先生,因女方违反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精神损害,所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在实际操作中,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亲子鉴定报告,这是关键证据,能有力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同时,要注意保留好支付抚养费的凭证等相关材料。

之后,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清晰阐述事情经过和自己的诉求。像刘先生一样,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让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情况,做出公正判决。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乱,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让过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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