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能否要求返还彩礼及相关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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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严格意义上说啊,彩礼是一种特殊意义的赠予,不强制要求女方一定回礼。但是呢如果女方回礼,男方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在哪些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给大家分享个案例,齐楠和小倩女士在工作中相识,相处一段时间之后确立了恋爱关系。他们在恋爱后决定订婚。举行订婚仪式的当天,小齐家就给了小倩10万元的彩礼。小齐的父母为了让儿媳结婚时可以穿得更漂亮一些,还给小倩买了几套名牌的服装。第二年春节后,两家人商量举办婚礼,但在婚礼仪式等问题上产生了争议,甚至呢发生了争吵。在此情况下,小倩感觉自己无法跟小琪结婚了,并提出了分手。但是她不愿意返还彩礼,小琪多次索要彩礼和购买衣服的钱没有结果,于是就将小倩告上了法庭。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呢,小琪与小倩自由恋爱并订婚是基本事实,认定双方交往是以结婚为目的。小琪给小倩的彩礼也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后因两个人的原因,小倩不愿意结婚并终止恋爱关系,因此赠与的目的无法实现。男方这时候提出返还彩礼是正当的,出于公平原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小倩应该予以返还10万元。但小齐的父母给小倩购买的衣服,应视为男方父母的自愿赠与,不属于彩礼的范畴,可以不予返还。社会赠与行为啊是附条件的赠与。因此,在没有跟对方缔结婚姻或离婚的情况下,赠与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复存在,赠与因此也就不成立了。例如,本案中的小齐和小倩两个人因种种原因不能成婚时,小琪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也符合公平的法律理念和民间的风俗习惯。另外呢,还有两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第一种是一方给了对方大量的彩礼,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就选择了离婚,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回彩礼。第二种情况,虽然双方结婚并一起生活,但是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不长,给付彩礼一方支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如果这种情况下离婚,从公平的角度讲,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和我聊聊。我是律师张大姐,职业16年,专办全国婚姻家事案件。
### 离婚彩礼返还攻略
在婚姻关系中,彩礼问题常常引发诸多争议。了解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至关重要。
首先,明确彩礼性质。彩礼是一种特殊意义的赠予,不强制女方回礼。若女方回礼,男方不构成不当得利。
案例中,齐楠和小倩恋爱订婚,小齐家给小倩10万元彩礼。后因婚礼问题分手,小倩不愿返还彩礼,小琪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交往,小琪彩礼属附条件赠与。现赠与目的无法实现,男方要求返还正当,法院支持,小倩应返还10万元。而小齐父母买的衣服属自愿赠与,可不返还。
此外,还有两种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给付方有权要回;二是双方结婚生活时间短,给付彩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方要求返还,法院也应支持。
总之,在处理离婚彩礼问题时,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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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彩礼是一种怎样的赠予?
[A]:彩礼是一种特殊意义的赠予,不强制要求女方一定回礼。
[Q]:什么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A]: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就离婚;双方结婚并一起生活但时间不长,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此外,像案例中双方恋爱订婚,后因一方原因不能成婚,赠与目的无法实现,男方提出返还彩礼也正当。
[Q]:男方给女方彩礼后,女方回礼,男方算不当得利吗?
[A]:不算,女方回礼男方不构成不当得利。
[Q]: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支持的依据是什么?
[A]:基于公平原则,以及赠与行为所附条件不复存在等情况,如案例中双方不能成婚,赠与目的无法实现,男方要求返还符合法律理念和风俗习惯,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Q]:男方父母给女方买的衣服算彩礼吗?
[A]:应视为男方父母的自愿赠与,不属于彩礼的范畴,可以不予返还。
[Q]:社会赠与行为和彩礼有什么关系?
[A]:社会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彩礼也类似,在没有跟对方缔结婚姻或离婚的情况下,赠与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复存在,赠与因此也就不成立了。
[Q]:如果双方只是订婚,没结婚,彩礼怎么处理?
[A]:若因一方原因不能成婚,赠与目的无法实现,给付彩礼方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会支持。
[Q]: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有时间限制吗?
[A]:文中未提及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有时间限制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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