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老板出的对付员工的损招——抢管辖权

今天给我们各位企业老板出一个对付员工的损招,叫抢管辖权啊。

强管辖权什么意思?就是我们劳动者案件去哪儿告?他有两个地方可以告,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就是你公司在哪儿就去哪儿。还有一个地方叫什么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我们在在哪工作就在哪告。

那出于劳动者的便利角度来讲,他肯定希望怎么样,我住在哪儿,我在哪儿工作,我哪儿告最方便。我举个例子,之前有这样的案子,比如说公司注册在海南的,总部在黑龙江,然后呢,这个员工是在海南工作,而且家住在海南。那这个时候员工打仲裁的时候,他会怎么样?肯定去海南的仲裁委员会去告公司。

一旦仲裁结果出来以后,这个时候很关键。下一步可能公司也不服,劳动者也不服,那怎么样我们就要走法院的一审程序,那在一审阶段依然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但是先下手为强,谁先占上这个管辖权就怎么样,以谁占的管辖权为准。也就是说公司如果这个时候回到黑龙江的法院的一审法院去立这个案子,那就以黑龙江的法院作为管辖权。那这种情况下,员工就被逼无奈,必须从海南去到黑龙江去打这个官司。

说到这儿,你是不是好像恍然大悟,这个知识点对员工也有用。
在劳动纠纷中,掌握管辖权选择技巧对企业老板和员工都至关重要。对于企业老板而言,若想在劳动纠纷中占据主动,需深入了解管辖权相关规则。比如在劳动者案件中,管辖权涉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当员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地进行仲裁后,企业若不服仲裁结果进入一审程序,先占得管辖权的一方将获得优势。所以企业老板要提前谋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应对,避免因管辖权问题陷入被动局面。对于员工来说,清楚自身在管辖权选择上的权利,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遇到劳动纠纷时,依据自身工作地点、居住地址等因素,选择最便利的管辖地进行仲裁,可增加维权的便利性和成功率。总之,无论是企业老板还是员工,掌握劳动纠纷中的管辖权选择技巧,都能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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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劳动者案件可以去哪里告?
[A]: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告。
[Q]:什么是用人单位所在地?
[A]:就是公司所在的地方。
[Q]: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A]:就是劳动者工作的地方。
[Q]:从劳动者便利角度希望在哪告?
[A]:希望在自己居住和工作的地方告最方便。
[Q]:仲裁结果出来后还能选择管辖权吗?
[A]:一审阶段依然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
[Q]:谁先占上管辖权就以谁为准吗?
[A]:是的,先下手为强,以先占的管辖权为准。
[Q]:公司回注册地法院立案会怎样?
[A]:若公司回黑龙江法院一审立案,就以黑龙江法院为管辖权。
[Q]:员工会面临什么情况?
[A]:员工可能需从海南到黑龙江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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