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娘家拆迁有没有安置房赔偿 能否获得土地补偿要看是否属于村集体成员
最近后台好多人问我,外嫁女儿在娘家拆迁的时候,能不能分到安置房,能不能拿到土地补偿。其实这个问题,真的没有统一答案,很多地方处理结果不一样,归根到底,还是要看最核心的一个条件:这个外嫁女,到底还属不属于娘家村集体的成员。
我先给大家说个身边真实的例子。老家村子里有个姐姐,二十年前嫁去了邻镇,但是她的户口一直没迁走,留在娘家,也一直在村里交新农合,村里分荒地的时候,她还分到了半亩地种果树。去年娘家村子整体拆迁,她不光拿到了属于自己那份的土地补偿,还分到了一套小户型的安置房。
同村还有另一个姑娘,嫁去了外地,结婚第二年就把户口迁去了男方那边,平时也很少回娘家,除了过年过节探亲,几乎不在村里生活。去年拆迁的时候,她回村想要分补偿,最后什么都没拿到。
为什么两个人结果不一样?核心区别就在是不是村集体成员。很多人觉得,外嫁了肯定就不是了,其实不是的,法律上从来没有说,外嫁女结婚自动丧失原村集体成员资格。
那怎么认定是不是还属于原村集体呢?第一个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户口。如果外嫁之后户口一直留在娘家,没有迁去男方那边,那基本就保留了村集体成员的基础资格。如果户口早早就迁走了,那要再认成员资格,难度就非常大。
当然,户口不是唯一标准,还要看你有没有在村里履行成员义务,有没有享受成员权利。比如说,你是不是一直在村里参加选举,有没有参与村里的集体分红,有没有在村里缴纳社保相关费用,有没有承包村集体的土地。如果这些你都有,就算你嫁出去了,那你的成员资格也不会被随便取消。
反过来,就算你户口没迁走,但是你已经在男方那边的村集体享受了成员待遇,分到了土地,拿到过分红补偿,那原村这边就可以不承认你的成员资格,也不会给你拆迁补偿。这一点其实很公平,不可能让一个人同时拿两边的福利。
说回安置房赔偿的问题,安置房其实是给村集体成员的安置福利,如果你本身还有成员资格,那按照拆迁政策,你就符合分房的条件,该给你的安置房份额,一分都不能少。如果你的成员资格已经丧失了,那你就只能看你在娘家有没有继承房产,或者自己名下有没有宅基地房屋了。
举个例子,如果你户口迁走了,但是你继承了父母在村里的房子,那房子拆迁的时候,你可以拿到房子本身的货币补偿,但是能不能拿到安置房,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大部分地方这种情况,只给现金补偿,不给安置房,因为安置房是给本村村民的福利,你不是村民,就没法享受这个待遇。
再说说土地补偿,土地补偿是分给村集体的,再由村集体分给所有成员。所以能不能拿到,核心还是那句话,你是不是成员。只要你是成员,不管你嫁去哪里,都有权利分这笔钱。村里不能通过村规民约,直接说外嫁女一律不分,这种村规是无效的,真闹到法院,法院也会支持外嫁女的诉求。
之前就有过这样的案例,一个村子的村规写着,所有外嫁女都不能分集体收益,结果几个户口没迁走的外嫁女一起把村委会告了,法院最后判村规无效,要求村里给这几个姑娘分土地补偿款。
当然,也有很多人纠结,我结婚之后,一直在外面打工,很少回村,户口还在,算不算成员?这种情况一般还是算的,出去打工只是谋生方式改变,不影响你原来的成员资格。只要你没有在别的地方取得成员资格,户口也没动,那资格就保留。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离婚或者丧偶之后,外嫁女把户口迁回娘家了,这种能不能算?只要你迁回来的时候,经过了村里同意,落了户口,之后也在村里生活,履行了成员义务,那就应该认定成员资格,该给的补偿一分不能少。
很多村子会欺负外嫁女,觉得女孩子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给补偿,这其实是违法的。现在法律明确保护妇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因为妇女结婚,侵害她在村集体里的合法权益。
如果真的遇到了村里不给补偿,不给分安置房的情况,该怎么办呢?首先可以先和村委会协商,拿出自己的证据,比如户口本、土地承包证、平时交费用的记录,证明自己的成员资格。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找乡镇政府申请处理,要求政府确认你的成员资格。还不行的话,就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该得的部分。
总结一下其实也不复杂,外嫁女能不能拿到安置房和土地补偿,不用纠结你嫁了多久,嫁去了哪里,关键就看你还属不属于原来的村集体。只要你还是成员,户口在,权利义务都有,那你就有合法的资格拿到补偿,谁也不能剥夺你。如果已经不是成员了,那只能拿到自己名下房屋的补偿,安置房和集体土地的补偿,就基本没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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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外嫁女娘家拆迁一定能拿到安置房赔偿吗?
[A]:不一定,能不能拿到安置房赔偿,核心要看外嫁女是否还属于娘家村集体成员,符合资格才可以享受对应安置待遇。
[Q]:外嫁女能拿到土地补偿的核心条件是什么?
[A]:核心条件是外嫁女仍然具备娘家村集体成员资格,只要属于村集体成员,就有权分得土地补偿。
[Q]:户口留在娘家的外嫁女一定能拿到拆迁补偿吗?
[A]:一般情况下户口留在娘家会保留成员资格,但如果外嫁女已经在男方村集体享受了成员待遇,那原村一般不会再认定其资格,也就拿不到补偿。
[Q]:户口迁出娘家的外嫁女完全拿不到任何拆迁补偿吗?
[A]:不是,如果外嫁女继承了娘家村里的房产,可以拿到房屋本身的货币补偿,但大多无法享受安置房和集体土地补偿待遇。
[Q]:村里规定外嫁女一律不分拆迁补偿合法吗?
[A]:不合法,这种村规民约是无效的,法律明确保护外嫁女的合法集体经济权益,符合资格的外嫁女有权分得补偿。
[Q]:外出打工很少回村的外嫁女,户口还在能拿补偿吗?
[A]:一般是可以的,外出打工只是改变了谋生方式,只要没有在其他地方取得村集体成员资格,就依然保留原村成员身份,可以拿对应补偿。
[Q]: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娘家的外嫁女能分拆迁补偿吗?
[A]:如果迁回户口经过了村里同意,正常落户口,也履行了村集体成员义务,就应当认定成员资格,可以分得对应补偿。
[Q]:外嫁女拿不到拆迁补偿该怎么维权?
[A]:可以先和村委会协商,拿出户口、承包证明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资格;协商不成可以找乡镇政府申请处理,依然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我先给大家说个身边真实的例子。老家村子里有个姐姐,二十年前嫁去了邻镇,但是她的户口一直没迁走,留在娘家,也一直在村里交新农合,村里分荒地的时候,她还分到了半亩地种果树。去年娘家村子整体拆迁,她不光拿到了属于自己那份的土地补偿,还分到了一套小户型的安置房。
同村还有另一个姑娘,嫁去了外地,结婚第二年就把户口迁去了男方那边,平时也很少回娘家,除了过年过节探亲,几乎不在村里生活。去年拆迁的时候,她回村想要分补偿,最后什么都没拿到。
为什么两个人结果不一样?核心区别就在是不是村集体成员。很多人觉得,外嫁了肯定就不是了,其实不是的,法律上从来没有说,外嫁女结婚自动丧失原村集体成员资格。
那怎么认定是不是还属于原村集体呢?第一个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户口。如果外嫁之后户口一直留在娘家,没有迁去男方那边,那基本就保留了村集体成员的基础资格。如果户口早早就迁走了,那要再认成员资格,难度就非常大。
当然,户口不是唯一标准,还要看你有没有在村里履行成员义务,有没有享受成员权利。比如说,你是不是一直在村里参加选举,有没有参与村里的集体分红,有没有在村里缴纳社保相关费用,有没有承包村集体的土地。如果这些你都有,就算你嫁出去了,那你的成员资格也不会被随便取消。
反过来,就算你户口没迁走,但是你已经在男方那边的村集体享受了成员待遇,分到了土地,拿到过分红补偿,那原村这边就可以不承认你的成员资格,也不会给你拆迁补偿。这一点其实很公平,不可能让一个人同时拿两边的福利。
说回安置房赔偿的问题,安置房其实是给村集体成员的安置福利,如果你本身还有成员资格,那按照拆迁政策,你就符合分房的条件,该给你的安置房份额,一分都不能少。如果你的成员资格已经丧失了,那你就只能看你在娘家有没有继承房产,或者自己名下有没有宅基地房屋了。
举个例子,如果你户口迁走了,但是你继承了父母在村里的房子,那房子拆迁的时候,你可以拿到房子本身的货币补偿,但是能不能拿到安置房,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大部分地方这种情况,只给现金补偿,不给安置房,因为安置房是给本村村民的福利,你不是村民,就没法享受这个待遇。
再说说土地补偿,土地补偿是分给村集体的,再由村集体分给所有成员。所以能不能拿到,核心还是那句话,你是不是成员。只要你是成员,不管你嫁去哪里,都有权利分这笔钱。村里不能通过村规民约,直接说外嫁女一律不分,这种村规是无效的,真闹到法院,法院也会支持外嫁女的诉求。
之前就有过这样的案例,一个村子的村规写着,所有外嫁女都不能分集体收益,结果几个户口没迁走的外嫁女一起把村委会告了,法院最后判村规无效,要求村里给这几个姑娘分土地补偿款。
当然,也有很多人纠结,我结婚之后,一直在外面打工,很少回村,户口还在,算不算成员?这种情况一般还是算的,出去打工只是谋生方式改变,不影响你原来的成员资格。只要你没有在别的地方取得成员资格,户口也没动,那资格就保留。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离婚或者丧偶之后,外嫁女把户口迁回娘家了,这种能不能算?只要你迁回来的时候,经过了村里同意,落了户口,之后也在村里生活,履行了成员义务,那就应该认定成员资格,该给的补偿一分不能少。
很多村子会欺负外嫁女,觉得女孩子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给补偿,这其实是违法的。现在法律明确保护妇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因为妇女结婚,侵害她在村集体里的合法权益。
如果真的遇到了村里不给补偿,不给分安置房的情况,该怎么办呢?首先可以先和村委会协商,拿出自己的证据,比如户口本、土地承包证、平时交费用的记录,证明自己的成员资格。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找乡镇政府申请处理,要求政府确认你的成员资格。还不行的话,就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该得的部分。
总结一下其实也不复杂,外嫁女能不能拿到安置房和土地补偿,不用纠结你嫁了多久,嫁去了哪里,关键就看你还属不属于原来的村集体。只要你还是成员,户口在,权利义务都有,那你就有合法的资格拿到补偿,谁也不能剥夺你。如果已经不是成员了,那只能拿到自己名下房屋的补偿,安置房和集体土地的补偿,就基本没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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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外嫁女娘家拆迁一定能拿到安置房赔偿吗?
[A]:不一定,能不能拿到安置房赔偿,核心要看外嫁女是否还属于娘家村集体成员,符合资格才可以享受对应安置待遇。
[Q]:外嫁女能拿到土地补偿的核心条件是什么?
[A]:核心条件是外嫁女仍然具备娘家村集体成员资格,只要属于村集体成员,就有权分得土地补偿。
[Q]:户口留在娘家的外嫁女一定能拿到拆迁补偿吗?
[A]:一般情况下户口留在娘家会保留成员资格,但如果外嫁女已经在男方村集体享受了成员待遇,那原村一般不会再认定其资格,也就拿不到补偿。
[Q]:户口迁出娘家的外嫁女完全拿不到任何拆迁补偿吗?
[A]:不是,如果外嫁女继承了娘家村里的房产,可以拿到房屋本身的货币补偿,但大多无法享受安置房和集体土地补偿待遇。
[Q]:村里规定外嫁女一律不分拆迁补偿合法吗?
[A]:不合法,这种村规民约是无效的,法律明确保护外嫁女的合法集体经济权益,符合资格的外嫁女有权分得补偿。
[Q]:外出打工很少回村的外嫁女,户口还在能拿补偿吗?
[A]:一般是可以的,外出打工只是改变了谋生方式,只要没有在其他地方取得村集体成员资格,就依然保留原村成员身份,可以拿对应补偿。
[Q]: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娘家的外嫁女能分拆迁补偿吗?
[A]:如果迁回户口经过了村里同意,正常落户口,也履行了村集体成员义务,就应当认定成员资格,可以分得对应补偿。
[Q]:外嫁女拿不到拆迁补偿该怎么维权?
[A]:可以先和村委会协商,拿出户口、承包证明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资格;协商不成可以找乡镇政府申请处理,依然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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