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核心条款解读:未签劳动合同二倍罚则例外情形分析

说到劳动争议里大家最关心的权益,未签劳动合同要赔二倍工资这件事,肯定能排进前三。不管是刚找工作的年轻人,还是已经换过好几份工作的老打工人,基本都听过这条规则,也有不少人真的靠着这条规则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不过这条规则也不是说只要没签合同,就一定能拿到赔偿。很多人吃了不懂法的亏,明明看起来符合条件,最后打官司却输了,就是因为不知道这条罚则还有例外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里,就对这些例外情况做了更明确的规定,今天我们就结合实际发生的案例,把这些例外掰碎了说清楚。

先给没接触过的朋友铺垫一下,未签劳动合同二倍罚则,来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简单说就是,公司招用员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跟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每个月要给员工发两倍的工资。立法本意就是倒逼公司主动签合同,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白纸黑字写清楚,避免员工维权没证据。

但是实践里情况千奇百怪,不是所有没签合同的错都在公司。有些情况明明不是公司故意不签,要是还让公司赔二倍工资,对公司来说也不公平。这次司法解释二就把这些说清楚了。

第一个比较常见的例外,就是员工自己故意不签合同的情况。之前我看到过一个案例,有个员工应聘到一家小公司做销售,入职的时候HR拿了劳动合同给他签,他说自己要带回家看清楚再签回来,结果一去不复返,一直拖着不签。公司人事催了好几次,他都找各种理由推,干了快一年的时候,他主动辞职,转头就去仲裁告公司没签合同,要二倍工资。

放在以前,不同地区的裁判结果还不太一样,有的地方认为不管员工愿不愿意,没签合同就是公司的错,要赔。有的地方觉得错在员工,不用赔。这次司法解释二明确说了,要是公司已经有证据证明,是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用支付二倍工资。

当然这里也有前提,公司不能知道员工不签还继续留着人干满一年都不处理。按照规定,员工不签合同,公司一个月内就要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公司虽然不用给二倍工资,但要是继续用工,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不适用二倍罚则。

第二个例外,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员工还在公司干活,公司没提续签,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定赔?以前也有争议,现在司法解释也明确了,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因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原因,比如公司在走流程审批,或者员工刚好休产假、病假,没办法及时续签的,只要公司不是故意不签,也不适用二倍罚则。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例子,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刚好查出得了重病要住院治疗,公司一直给他发病假工资,也没提终止合同,就是因为员工一直住院,没办法回来签新合同。等员工治疗了大半年回来,反倒告公司没续签合同要二倍工资。法院最后就驳回了他的请求,因为没续签是客观原因导致的,公司没有过错,符合例外情形。

第三个例外,就是无权代表的人跟员工签了合同,但是没盖公章,这种情况算不算没签劳动合同?很多公司会碰到这种情况,HR或者部门经理已经跟员工签了字,但是因为公章管理比较严,或者后来忘了拿去盖章,员工后来主张说这没盖章不算签了合同,要二倍工资。

司法解释里说,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HR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用工的管理人员,已经代表公司跟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只是因为公司内部流程问题没盖章,这种情况下,只要能证明员工确实知道合同内容,也签字了,就视为已经签了书面劳动合同,不用给二倍赔偿。毕竟员工自己都签字了,总不能因为公司内部管理的疏忽,就让公司承担额外的罚款,这也说不过去。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员工本身就是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比如说公司的HR总监,或者负责管人力的副总,他们本身的工作职责就是跟所有员工签劳动合同,自己的劳动合同当然也是自己跟进。要是这种人说公司没跟自己签劳动合同,要二倍工资,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这也是司法解释明确的例外情形。

想想也合理,你自己就是管签合同这件事的,你不跟自己签,那不是你自己的问题吗?总不能让公司为你自己的失职买单吧?之前广州有过一个很典型的案例,一个HR总监告公司没签合同要十多万二倍工资,最后法院驳回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符合我们说的例外情形。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已经符合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没签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这种情况要不要赔二倍工资?以前很多地方都会支持赔偿,但是这次司法解释二也做了调整,要是公司已经跟员工签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没换签无固定期限的,只要不是公司故意拒绝签,就不用赔二倍工资。

比如员工在公司已经连续干满十年了,符合签无固定期限的条件,但是原来的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公司没来得及换,这种情况就不能算公司违法,不用给二倍赔偿。只有当员工明确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公司拒绝签的,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还要提醒大家一个容易踩的坑,就是很多人以为,只要是上面说的例外情况,公司就完全不用负责任了,其实不是。比如说员工确实拒绝签合同,公司超过一个月还继续留用员工,虽然不用给二倍工资,但要是后来公司合法辞退,还是要给经济补偿金的,只是不用给二倍赔偿而已。例外只是例外于二倍罚则,该给的其他权益还是要给。

另外,举证责任还是在公司这边。也就是说,公司要说属于例外情形,得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比如说是员工故意不签,公司得拿出催过签的聊天记录、书面通知这些证据,不能空口说白话。要是拿不出证据,法院还是会支持员工的二倍工资请求。

对打工人来说,知道这些例外不是说就没办*了,反而能更清楚自己到底能不能要二倍工资,不会白忙活半天去打官司,最后还浪费时间精力。比如你自己就是HR,你明知道自己忘了跟自己签合同,就别去告了,基本上赢不了。要是公司确实故意不跟你签,你也不用怕,只要证据足够,法律还是会支持你的。

对公司来说,这些规定其实也是在提醒大家,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不能觉得反正有例外就随便不签合同。哪怕员工说自己不想签,你也要留好书面通知的证据,一个月之内要么让他签,要么终止劳动关系,不然还是会有风险。

总的来说,这次司法解释二对二倍罚则例外情形的明确,其实就是平衡了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利益,既保护了打工人应该拿到的权益,也不让那些故意钻空子的人拿到不该拿的赔偿,让规则变得更公平,也更符合实际用工中的各种情况。

不管是员工还是公司,多了解这些规则,都能避开不少坑,少打不必要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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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只要未签劳动合同就一定能拿到二倍工资赔偿吗?
[A]:不是,未签劳动合同二倍罚则存在法定例外情形,符合例外条件的公司不需要支付二倍赔偿。
[Q]:员工自己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还能要二倍工资吗?
[A]: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公司能证明是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且已经履行了催告和合法处理流程的,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Q]:劳动合同到期后没续签,一定需要付二倍工资吗?
[A]:不一定,如果是因为员工休假、公司内部流程审批等客观合理原因导致没及时续签,公司不存在故意不签过错的,属于二倍罚则的例外,不需要支付赔偿。
[Q]:签了劳动合同但没盖公章,算不算未签合同要赔二倍工资?
[A]:如果公司负责用工的管理人员已经代表公司签字,员工也已经签字确认,仅仅是因为公司内部流程遗漏盖章,视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二倍赔偿。
[Q]:公司HR自己没签劳动合同,能要二倍工资吗?
[A]:HR本身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如果HR主张公司未与其签劳动合同要求二倍工资,一般会被认定为例外情形,不会得到支持。
[Q]: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没签书面合同,要付二倍工资吗?
[A]:如果公司不存在故意拒绝签订的情形,比如原固定期限合同还未到期没来得及换签,就属于二倍罚则的例外,不需要支付二倍赔偿。只有员工明确提出签订申请后公司拒绝的,才需要赔偿。
[Q]:未签劳动合同二倍罚则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A]:立法目的是倒逼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劳动者维权缺乏证据,更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Q]:主张属于二倍罚则例外,举证责任是谁来承担?
[A]: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公司需要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符合例外情形,拿不出证据的仍然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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