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来是什么 这些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要了解

说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少人每年都等着看晚会曝光,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日子到底是怎么来的。其实它的诞生,本身就是普通消费者争取权益的结果,背后还有一段挺值得说说的故事。

上世纪初,全球工业快速发展,很多商家只顾着赚钱,根本不在乎消费者的权益。劣质食品、不合格药品、虚假宣传到处都是,消费者买到坏东西,根本找不到地方说理,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自己。

这种情况到了二战之后更严重,很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企业越来越大,对消费者的压榨也越来越明显。这时候,各国的消费者组织开始陆续出现,想要一起为普通人争取应有的权利。

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正式成立,这个组织就是现在国际消费者协会的前身,不少国家的消费者团体都加入了进来,大家一起推动全球范围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到了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正式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什么偏偏选3月15日这一天呢?其实还有个历史原因。早在1962年的3月15日,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一份《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这份咨文里,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基本权利,分别是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意见被尊重权。

这是第一次有国家领导人在官方层面把消费者权益摆到台面上说,这个观点一下子影响了全球很多国家,所以后来选这个日子,也是为了纪念这件事,更好地推动全球各国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国是从1987年开始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从1991年开始,咱们每年的3月15日都会举办315晚会,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和行为,慢慢的,315就成了咱们老百姓心中最有辨识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了。

了解完由来,这些实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大家也得记牢,平时购物消费遇到问题,这些知识就能帮上大忙。

第一个最基础的,就是咱们作为消费者到底拥有哪些法定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咱们一共有九项基本权利,除了刚才说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还有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简单说就是,买东西不能被强买强卖,吃到坏肚子能找商家赔,个人信息商家不能随便泄露,发现商家违法也可以举报。

很多人觉得,只有在实体店买东西才有权益保护,其实网上购物一样适用。现在直播带货、朋友圈买东西越来越多,不少人踩坑,要记住,只要你是为了生活消费买东西,不管线上线下,都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第二个知识,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退。法律规定,网上购物你可以收到货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但是四类商品不行:第一个是你定做的,比如定制的生日蛋糕、刻名字的首饰;第二个是鲜活易腐的,比如买的生鲜水果;第三个是你拆了的音像制品、软件这些数字化商品;第四个是已经交付的报纸期刊。还有一类,就是如果你买的是贴身衣物,拆了包装之后,出于卫生考虑,商家也可以拒绝无理由退货,这个是合法的。

第三个知识,就是保存消费证据的重要性。不管你在哪买东西,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发票小票都别随便删。真要是出了问题,这些就是你维权最关键的证据。很多人买完东西随手就把小票扔了,真出问题找商家,商家不认,你说不清楚就很麻烦。现在电子凭证也有效,微信支付宝的付款截图,和商家的聊天记录,都可以留着。

第四个,就是维权的正确渠道是什么。很多人买到坏东西,只知道和商家吵架,其实有很多正规渠道可以解决。首先你可以先找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再找平台投诉,网上买东西就找平台客服,实体店可以找商场的管理方。

要是还解决不了,你可以打12315热线,或者在全国12315平台上提交投诉,这个是官方的维权渠道,会有工作人员帮你对接处理。另外,你也可以找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果涉及金额比较大,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

很多人遇到霸王条款不知道怎么办,比如商家写的“打折商品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其实这些条款都是无效的,法律不认。哪怕商家贴了这个告示,你买到不合格的打折商品,照样可以要求退换,不用管他写的什么。

还有现在常见的预付卡陷阱,很多人办了理发店、健身房的卡,结果老板卷钱跑了,这种情况也可以找12315投诉,要是涉及人数多,直接报警处理,一般都能追踪到商家的信息。

其实现在咱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已经越来越完善了,普通人维权也比以前方便很多。但还是有不少人觉得,我就买了几十块几百块的东西,维权太麻烦,吃点亏算了,很多商家就是抓住了大家这种心理,才敢继续坑人。其实现在线上投诉很方便,花个三五分钟提交信息,大部分都能得到处理,该维权的时候千万别怂,你的每一次维权,不只是帮自己,也能帮其他消费者避坑。

今年的315又快到了,除了等着看曝光名单,大家也不妨多了解一点自己的权益,以后消费的时候心里有数,真遇到问题也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才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真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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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怎么来的?
[A]: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肯尼迪首次在官方提出消费者四项基本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正式将每年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此推动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Q]:中国什么时候开始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A]:中国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从1991年开始,每年3月15日都会举办315晚会,逐渐成为国内消费者熟知的权益日活动。
[Q]:消费者都有哪些法定权益?
[A]: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拥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共九项基本权利。
[Q]:网上购物都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A]:不是,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已交付的报纸期刊这四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拆封的贴身衣物出于卫生考虑,商家也可依法拒绝无理由退货。
[Q]:商家说“打折商品概不退换”合法吗?
[A]:不合法,这类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即使商家贴出告示,消费者买到不合格的打折商品,依然可以依法要求退换。
[Q]:消费者维权需要提前准备什么?
[A]:最重要的就是保留好消费相关证据,包括付款记录、购物小票发票、和商家的聊天记录、商品问题照片等,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依据。
[Q]:消费者维权有哪些正规渠道?
[A]:可以先和商家、平台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热线或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也可以联系当地消费者委员会,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金额较大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Q]:只有实体店购物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吗?
[A]:不是,只要是为了生活消费购买商品或服务,不管是线下实体店还是线上电商、直播、朋友圈购物,都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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