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相关问题第三期的五个问题
今天这一期是竞业限制相关问题的第三期的五个问题了,如下。
如果有小伙伴呢想看前两期的十个问题,请往前翻我的视频哈。
第十一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已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否应当返还?答案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竞业限制协议中呢没有约定一般不予返还,但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或者是经济损失。
第12问呃,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约定?答案是依法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既可以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约金,且法律对于上述违约金的上限以及下限均无强制性的规定。约定的竞业限制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双方均可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整。双方不得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敬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因为劳动合同法对于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呢,有严有严格的规定啊,不允许突破,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第13问调整经验限制违约金如何考量?答案呢是原则上法院不会轻易的调进行调整。若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考虑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协议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予以调整。具体的考量因素呢还包括竞业限制协议限定的时间,劳动者的原职务收入情况,未履行期限、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等等。
那么第十四问,支付了竞业限制违约金后,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经验限制义务?答案是需要。劳动者呢应当继续履行经验限制协议,直至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支付了违约金,并未形成解除地面限制协议的法律后果。
第十第15问,如何认定劳动者违反了地面限制义务?那么答案呢是重点审查两个方面。同业的审查,和竞业行为的行审查。同业的审查,审查前后两家用人单位是否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是否经营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存在竞争关系。一般呢可以通过营业执照的对比,实际产品与服务的调调查,网站、公众号等宣传资料的内容的对比,两家公司是否有共同的供应商或者客户,两家公司是否同时竞标某一项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需要说明的是啊,即便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中未登记某项业务,但有证据证明实际经营的,也可以认定其经营该项目业务。呃,竞业行为的审查呢是有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到同业公司工作,或者自己经营同业单位的事实。到竞争单位工作呢不以建立劳动关系为限,只要能够证明实际为竞争单位提供劳动或者劳务即可。既包括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也包括通过劳动派遣、人事代理、服务外包、关系挂靠等方式提供劳动或者劳务。
那么今天五个关于竞业限制的问题呢就分享到这里。那么还有最后一期的五个问题,后续请继续关注王律师,您身边的靠谱律师,为你一对一解决你的劳动纠纷。抖音。
《竞业限制全攻略:从违约金到义务履行,一文带你全了解》
嘿,小伙伴们!竞业限制可是职场中的重要一环,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首先,咱们得知道竞业限制违约金怎么约定。这可不是随便定的哦,得依法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既能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也能约定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约金。而且法律对违约金的上限和下限都没有强制性规定哦!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双方还能申请法院调整呢。
接着说说支付了竞业限制违约金后,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答案是肯定的!劳动者得继续履行协议,直到协议解除或终止。违约金可不是白交就能解除协议的哦。
那怎么认定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呢?这得重点审查两个方面。一是同业审查,看看前后两家用人单位是不是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没有竞争关系。这可以通过对比营业执照、实际产品服务、宣传资料等等来综合考量。就算营业执照没登记某项业务,但有证据证明实际经营,也算数哦。二是竞业行为审查,看看劳动者有没有到同业公司工作或者自己经营同业单位。到竞争单位工作可不只看有没有劳动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劳动或劳务也算呢。
总之,竞业限制的这些事儿,大家可得好好了解清楚,别一不小心就踩坑啦!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返还,约定,调整,履行义务,认定
[Q]: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且已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返还?
[A]: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协议未约定一般不予返还,用人单位可主张违约金或经济损失。
[Q]: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约定?
[A]:依法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可约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违约的违约金,法律无强制上下限规定,不合理时双方可申请法院调整,且不得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违约的违约金。
[Q]:调整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考量?
[A]:原则上法院不轻易调整,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考虑实际损失、协议履行、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公平和诚信原则调整,还包括竞业限制时间、劳动者原职务收入等因素。
[Q]: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后,是否还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A]:需要,劳动者应继续履行协议直至解除或终止,支付违约金不形成解除协议的法律后果。
[Q]:如何认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A]:重点审查同业审查和竞业行为审查两方面。同业审查看前后用人单位是否经营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通过多种因素综合考量;竞业行为审查看劳动者是否到同业公司工作或自己经营同业单位,提供劳动或劳务方式不限。
[Q]:竞业限制协议没约定经济补偿金返还情况怎么办?
[A]:一般不予返还,但用人单位可主张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或经济损失。
[Q]:约定的竞业限制违约金不合理怎么办?
[A]:双方均可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整。
[Q]: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能约定吗?
[A]:不可以,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情形有严格规定,不允许突破以保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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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已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否应当返还?答案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竞业限制协议中呢没有约定一般不予返还,但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或者是经济损失。
第12问呃,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约定?答案是依法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既可以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约金,且法律对于上述违约金的上限以及下限均无强制性的规定。约定的竞业限制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双方均可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整。双方不得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敬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因为劳动合同法对于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呢,有严有严格的规定啊,不允许突破,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第13问调整经验限制违约金如何考量?答案呢是原则上法院不会轻易的调进行调整。若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考虑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协议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予以调整。具体的考量因素呢还包括竞业限制协议限定的时间,劳动者的原职务收入情况,未履行期限、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等等。
那么第十四问,支付了竞业限制违约金后,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经验限制义务?答案是需要。劳动者呢应当继续履行经验限制协议,直至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支付了违约金,并未形成解除地面限制协议的法律后果。
第十第15问,如何认定劳动者违反了地面限制义务?那么答案呢是重点审查两个方面。同业的审查,和竞业行为的行审查。同业的审查,审查前后两家用人单位是否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是否经营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存在竞争关系。一般呢可以通过营业执照的对比,实际产品与服务的调调查,网站、公众号等宣传资料的内容的对比,两家公司是否有共同的供应商或者客户,两家公司是否同时竞标某一项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需要说明的是啊,即便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中未登记某项业务,但有证据证明实际经营的,也可以认定其经营该项目业务。呃,竞业行为的审查呢是有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到同业公司工作,或者自己经营同业单位的事实。到竞争单位工作呢不以建立劳动关系为限,只要能够证明实际为竞争单位提供劳动或者劳务即可。既包括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也包括通过劳动派遣、人事代理、服务外包、关系挂靠等方式提供劳动或者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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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全攻略:从违约金到义务履行,一文带你全了解》
嘿,小伙伴们!竞业限制可是职场中的重要一环,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首先,咱们得知道竞业限制违约金怎么约定。这可不是随便定的哦,得依法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既能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也能约定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约金。而且法律对违约金的上限和下限都没有强制性规定哦!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双方还能申请法院调整呢。
接着说说支付了竞业限制违约金后,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答案是肯定的!劳动者得继续履行协议,直到协议解除或终止。违约金可不是白交就能解除协议的哦。
那怎么认定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呢?这得重点审查两个方面。一是同业审查,看看前后两家用人单位是不是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没有竞争关系。这可以通过对比营业执照、实际产品服务、宣传资料等等来综合考量。就算营业执照没登记某项业务,但有证据证明实际经营,也算数哦。二是竞业行为审查,看看劳动者有没有到同业公司工作或者自己经营同业单位。到竞争单位工作可不只看有没有劳动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劳动或劳务也算呢。
总之,竞业限制的这些事儿,大家可得好好了解清楚,别一不小心就踩坑啦!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返还,约定,调整,履行义务,认定
[Q]: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且已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返还?
[A]: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协议未约定一般不予返还,用人单位可主张违约金或经济损失。
[Q]: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约定?
[A]:依法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可约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违约的违约金,法律无强制上下限规定,不合理时双方可申请法院调整,且不得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违约的违约金。
[Q]:调整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考量?
[A]:原则上法院不轻易调整,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考虑实际损失、协议履行、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公平和诚信原则调整,还包括竞业限制时间、劳动者原职务收入等因素。
[Q]: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后,是否还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A]:需要,劳动者应继续履行协议直至解除或终止,支付违约金不形成解除协议的法律后果。
[Q]:如何认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A]:重点审查同业审查和竞业行为审查两方面。同业审查看前后用人单位是否经营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通过多种因素综合考量;竞业行为审查看劳动者是否到同业公司工作或自己经营同业单位,提供劳动或劳务方式不限。
[Q]:竞业限制协议没约定经济补偿金返还情况怎么办?
[A]:一般不予返还,但用人单位可主张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或经济损失。
[Q]:约定的竞业限制违约金不合理怎么办?
[A]:双方均可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整。
[Q]: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能约定吗?
[A]:不可以,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情形有严格规定,不允许突破以保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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