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买金饰后遇金价涨商家发律师函,这算不当得利吗?

有一位姑娘很幸运,前几天买了很多金饰品,这两天金价上涨,但她等来的却是商家发来的一纸律师函,说对不起,你不当得利了,这些金饰你得还回来。

要不然我告诉你个事儿啊,反正说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这不构成不当得利。来继续引经据典,民法典985条没有法律依据获取不当利益,这才叫不当得利。买卖合同难道还不是一个非常充分的法律依据吗?

又有朋友会说这算不算重大误解?好,首先我们看什么叫重大误解,民法典147条的规定啊必须是非常重大的误解。比如说均价349,然后店员一时高兴说成了3.49块,非常重大,34.9块这也算。但是你说成了300,你说成了279,我完全可以理解为你的一个促销活动,这个没有任何的问题啊。

第二还是民法典147条关于重大误解。请注意,重大误解是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的。就算他是,你也找不到我,你可以起诉我到法院,让我直接返还。对不起,姑娘,您完全可以拒绝这份律师函的任何的请求和主张。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法律无非柴米油盐,关注书,凡给您说法。
《金饰购买攻略:金价上涨后的应对之道及法律要点》

在购买金饰品时,很多人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当金价上涨后,商家却发来律师函要求返还金饰,这该怎么办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当得利的定义,根据民法典985条,没有法律依据获取不当利益才叫不当得利。而买卖合同通常是一个充分的法律依据。

如果商家称存在重大误解,那我们就要看民法典147条的规定。必须是非常重大的误解才算,比如均价349店员说成3.49块。若只是说成300或279,可能被理解为促销活动。

一旦涉及重大误解,是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的。所以即便商家有说法,如果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完全可以拒绝律师函的请求和主张。总之,购买金饰时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金饰品、金价上涨、律师函、不当得利、民法典、重大误解
[Q]:姑娘买金饰品后金价上涨,商家发律师函说她不当得利,这合理吗?
[A]:不一定,民法典985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获取不当利益才是不当得利,买卖合同是法律依据。
[Q]:什么算重大误解呢?
[A]:民法典147条规定必须是非常重大的误解,如均价349说成3.49块等。
[Q]:把金饰价格说成300或279算重大误解吗?
[A]:不一定,可能被理解为促销活动,不算重大误解。
[Q]:如果被认定为重大误解怎么办?
[A]: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Q]:姑娘能拒绝律师函的请求吗?
[A]:如果认为不合理,姑娘完全可以拒绝律师函的任何请求和主张。
[Q]: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民法典985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获取不当利益才叫不当得利。
[Q]:重大误解能撤销吗?
[A]:民法典147条规定重大误解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
[Q]:买卖合同在这事里起什么作用?
[A]:买卖合同是购买金饰品的法律依据,可证明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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