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外甥骗取舅舅房产,诉讼思路成关键
你以为这个事儿你非常的有道理,那么打官司你就一定应该赢。如果输了,里面就是有猫腻。有些情况诉讼思路如果是错了,法官想帮你也是爱莫能助的。这个人叫白眼狼,他的舅舅是张大爷,张大爷呢就孤身一人,没有儿子,没有女儿,但是他有一套非常值钱的房子,价值七百多万。白眼狼早就对自己舅舅的这套房子是垂涎三尺了呀。为了想得到这套房子,他是三天两头的来他舅舅家送温暖。一来一往呀,他舅舅就觉得哎,这个孩子还不错,于是就跟妍妍商量了,他的外甥呀,要不然你就到我这儿来住吧,照顾我,我的生养死葬呢就拜托你了,到时候这套房子呢就作为报酬送给你。哎,这不就是想吃空心菜来个卖藕的吗?但是毕竟自己舅舅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呀,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呢,他就骗舅舅啊,你生前把这个房子过户给我,这才是最稳妥的嘛。到这样,他们两个人呢,就签订了一个遗赠抚养协议。签完之后呢,两个人就高高兴兴的来到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谁知道到那儿一打听,得知一个什么事儿呢?就张大爷如果把这个房子赠与给自己的外甥呀,就是赠与给了一个非直系亲属,那么需要缴纳的税费就比较高了,太不划算了呀。但如果是按照房屋买卖啊一买一卖的这种方式缴纳的税费就便宜太多了。双方一合计,哎,为了省钱,干脆哎,就签一个假的买卖合同吧。张大爷就把他原本自己价值七百多万的房子呢,就按照90万的价格卖给了外甥。当然这还是一个形式啊,不让外甥拿一分钱。张大爷原本以为哎,房子给了自己的外甥,那自己的晚年生活就有着落了。谁成想啊一片真心是为了狗。这个外甥房子一到手就高价租出去了,把张大爷打发到了一个偏远的郊区的一个小平房里面生活,从此再不闻不问了。这时候张大爷后悔晚矣啊,房子已经过户给自己的外甥了。自己想耍了一辈子的鹰,结果被雏鸟给叼走了帽子,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更强呀。不行的话,只能起诉。张大姐就开始咨询了,怎么样起诉呢?结果就有一个大聪明给他支了一招,他说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你的诉讼思路是什么呢?你就要要求解除你们双方的买卖合同。你们双方签了一个买卖合同呀,不是90万卖给他吗,但是他没有给你钱,对不对,那么你就以他没有给你钱这个理由,让他返还你的房子,配合过户。天哪,这不就是他的外甥派来的救兵吗?这就是在帮他外甥呀。表面上啊,他没给钱,你要房子没有问题。但是啊,你瞧还没有开庭,他外甥就已经戏精上身了,给法官打电话,他哎呦,法官呀,我前一段时间是周转不灵,没有钱支付,现在我已经把钱给凑齐了,我可以今天马上立即给我舅舅打过去。你看这个案件还有必要进行吗?没有必要开庭了,结束就不行了呀。他当然迫不及待的转款呀,九十多万买一个七百多万的房子,傻子才能不乐意,对吧?只要他为什么把这个房款给付清了,你的理由就是因为人家没付房款吗?那法院还怎么能判决你胜诉呢?怎么能判决解除这个合同呢?所以思路错了呀,张大爷又傻眼了,这一次伤害性更大,侮辱性更强,咋办呀?换个律师咨询呗。这个律师就告诉他了,你们虽然签的这个合同,哎,标题是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你们真的是一个想买一个想卖吗?不是的呀,你的意思就是让你的外甥来照顾你,生养死葬,你把房子作为报酬送给他他如果要接收你这个房子,必须要履行照顾你的义务。他现在不履行照顾你的义务,这个房子你就可以撤销回来呀,撤销这个赠与不给他了呀,这才是你们真正的法律关系,不是买卖合同。所以你要回房屋的原因绝对不是你外甥没有给房款,而是你外甥没有履行照顾你的义务。所以你的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到法院的要求,并不是要跟他解除买卖关系,而是要撤销这个赠与不给他了,这是你的法定撤销权,这才是这个官司的正确打开方式。不过这个撤销权啊,一定要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过期不候。但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案件它目前已经在法院立案了,对吧?就是要解除合同的这个案件已经立案了,按照现在已经立案的这个诉讼思路,你大体上是打不赢的。只要人家一付房款,你的这个案件就over了,结束了还打什么呀,七百多万的房子,你九十多万卖了,再也别想要回来了怎么办?这时候又有人给他出主意了,赶紧撤诉呀,这个案件给撤他,然后再重新起诉行不行呀?行,可以,但并不是最优选。这个案件既然好不容易已经在法院立案了,现在有些法院立案很难的,案件太多了,需要耗费很长时间。那已经立案了,你撤了什么诉呀?难道没有其他办法吗?当然有了,听说没听说过什么叫做变更诉讼请求?别说现在还没有开庭,就算现在开庭啊,只要辩论还没有终结,咱们就有可能变更这个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你要求法院判决的内容。你现在不是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你们双方的买卖合同吗?变更变更为现在要怎么样撤销赠与,要求他给你过户,这不就可以了吗?完全没有必要再撤诉,重新起诉太麻烦了呀,这也是思路的一种啊,所以诉讼思路很关键的。开庭的时候,他的外甥就开始疯狂的抗辩了,他说什么新合同就优于旧合同,那么新合同是买卖合同,他一成立,那么旧的合同就没有了,就被取代了等等。说这些有用吗?当然是有用的。同学们,张大爷作为原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一定不要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就放弃举证,一定要拿出来大量的证据去反驳。法庭上张大爷所提交的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他们双方真实的法律关系。所以法官就在跟他外甥说了,你这个钱你充其量去买人家一个小卧室,如果没有前面的抚养约定,哪有这个不沾边的价格呀?这是真实的买卖合同吗?你不要以为你偷换了一个概念,你就能把人家养老的房子给弄到手。你以为法官都是好糊弄的时候,你瞧还没有开庭,他外甥就已经戏精上身了,给法官打电话,他哎呦,法官呀,我前一段时间是周转不灵,没有钱支付,现在我已经把钱给凑齐了,我可以今天马上立即给我舅舅打过去。你看这个案件还有必要进行吗?没有必要开庭了,结束就不行了呀。他当然迫不及待的转款呀,九十多万买一个七百多万的房子,傻子才能不乐意,对吧?只要他为什么把这个房款给付清了,你的理由就是因为人家没付房款吗?那法院还怎么能判决你胜诉呢?怎么能判决解除这个合同呢?所以思路错了呀,张大爷又傻眼了,这一次伤害性更大,侮辱性更强,咋办呀?换个律师咨询呗。这个律师就告诉他了,你们虽然签的这个合同,哎,标题是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你们真的是一个想买一个想卖吗?不是得呀,你的意思就是让你的外甥来照顾你,生养死葬,你把房子作为报酬送给他他如果要接收你这个房子,必须要履行照顾你的义务。他现在不履行照顾你的义务,这个房子你就可以撤销回来呀,撤销这个赠与不给他了呀,这才是你们真正的法律关系,不是买卖合同。所以你要回房屋的原因绝对不是你外甥没有给房款,而是你外甥没有履行照顾你的义务。所以你的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到法院的要求,并不是要跟他解除买卖关系,而是要撤销这个赠与不给他了,这是你的法定撤销权,这才是这个官司的正确打开方式
在房产纠纷中,明晰法律关系与正确诉讼思路至关重要。若涉及遗赠抚养协议相关房产问题,比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照顾义务,想撤销赠与要回房产,首先得清楚法定撤销权的规定及行使条件。像案例中,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后,若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可依法撤销。而当面临已立案但诉讼思路有误的情况,变更诉讼请求是个好办法。在未开庭或辩论未终结时及时变更,能避免撤诉再起诉的麻烦。比如从解除买卖合同变更为撤销赠与,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真实法律关系,反驳对方抗辩,这样才能在房产纠纷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拿回应得房产。
房产纠纷,遗赠抚养协议,诉讼思路,法定撤销权,变更诉讼请求
[Q]: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后,受赠方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A]:赠与方可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
[Q]:已立案的房产纠纷案件,诉讼思路错了怎么办?
[A]:在未开庭或辩论未终结时,可变更诉讼请求。
[Q]:房产纠纷中变更诉讼请求有什么条件?
[A]:未开庭或辩论未终结时可变更。
[Q]: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吗?
[A]:要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过期不候。
[Q]:房屋买卖假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A]:这种为避税签的假合同,掩盖真实法律关系,可能无效。
[Q]:房产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
[A]:原告需承担举证责任。
[Q]:遗赠抚养协议的房产过户有啥特殊规定?
[A]: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后办理,非直系亲属赠与税费高。
[Q]:房产纠纷案件立案难吗?
[A]:有些法院案件多,立案耗费时间长。
在房产纠纷中,明晰法律关系与正确诉讼思路至关重要。若涉及遗赠抚养协议相关房产问题,比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照顾义务,想撤销赠与要回房产,首先得清楚法定撤销权的规定及行使条件。像案例中,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后,若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可依法撤销。而当面临已立案但诉讼思路有误的情况,变更诉讼请求是个好办法。在未开庭或辩论未终结时及时变更,能避免撤诉再起诉的麻烦。比如从解除买卖合同变更为撤销赠与,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真实法律关系,反驳对方抗辩,这样才能在房产纠纷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拿回应得房产。
房产纠纷,遗赠抚养协议,诉讼思路,法定撤销权,变更诉讼请求
[Q]: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后,受赠方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A]:赠与方可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
[Q]:已立案的房产纠纷案件,诉讼思路错了怎么办?
[A]:在未开庭或辩论未终结时,可变更诉讼请求。
[Q]:房产纠纷中变更诉讼请求有什么条件?
[A]:未开庭或辩论未终结时可变更。
[Q]: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吗?
[A]:要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过期不候。
[Q]:房屋买卖假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A]:这种为避税签的假合同,掩盖真实法律关系,可能无效。
[Q]:房产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
[A]:原告需承担举证责任。
[Q]:遗赠抚养协议的房产过户有啥特殊规定?
[A]: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后办理,非直系亲属赠与税费高。
[Q]:房产纠纷案件立案难吗?
[A]:有些法院案件多,立案耗费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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