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网恋期间获16万打赏,分手后男方起诉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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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女主播网恋期间刷了16万元礼物,分手后这笔钱能否要回?
2021年,小军与女主播小芳网上相识一年,聊得火热并恋爱。期间,小芳要求小军冲榜,小军通过第三方平台买虚拟礼物送小芳,共16万元。后来两人因感情纠纷分手,小军诉至法院要求小芳退还打赏费用。庭审中,小军称打赏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发现小芳与其他男子交往,感觉被欺骗,所以主张退还。小芳否认,称这是消费行为,不存在赠与,且小军还给其他女主播打赏,她不知小军给她打赏多少,且小军委托第三方打赏,她未直接收到转账,若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应直接转账,无需通过平台打赏,所以她无返还义务。因小军无法证明是赠与行为,法院认为小军主张的附解除条件赠与行为不成立,购买虚拟礼物是小军与平台的买卖合同行为,打赏是接受平台服务的消费行为,小芳虽能获业绩奖励,但平台收益分成等与小军无直接法律关系,小军打赏是向小芳示好,不构成对小芳个人赠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军应知道打赏金钱无特殊事由不能要求返还。律师提醒,网络打赏是消费行为,主播所得利润是劳动报酬,非不当得利,小军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 网络打赏常见问题及应对攻略
在网络世界中,打赏行为日益普遍。尤其是涉及到金额较大的打赏,如本文中提到的16万元,分手后能否要回成为众多人关注的焦点。以下为您详细解读相关要点及应对策略。

**一、打赏性质的界定**
打赏究竟是赠与还是消费行为,这是关键问题。像案例中的小军,若无法证明打赏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很可能被认定为消费行为。这就提醒大家,在进行打赏时,若有特殊目的,一定要留存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中提及的打赏目的等。

**二、证据的重要性**
证据在这类纠纷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打赏是赠与且存在特定条件,就难以主张权利。所以,日常要注意保存与打赏相关的各种记录,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三、了解平台规则**
不同平台对于打赏的规定和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有些平台可能有明确的退款政策,有些则可能没有。在打赏前,务必仔细阅读平台规则,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四、理性打赏**
大家要明白,网络打赏一旦完成,若无特殊法定事由,很难要求返还。所以,在进行打赏时要保持理性,不要盲目冲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总之,网络打赏需谨慎。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平台规则,留存好证据,理性对待打赏行为,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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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军打赏小芳的钱为什么要不回来?
[A]:因为小军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打赏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法院认定打赏是消费行为,所以要不回来。
[Q]:小芳说小军还给其他女主播打赏,这对案件有影响吗?
[A]:有一定影响,可侧面说明小军打赏行为更倾向于消费,而非特定对象的赠与。
[Q]:小军与平台形成了怎样的法律关系?
[A]:购买网络虚拟礼物的行为形成了小军与平台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Q]:小芳作为主播从打赏中获得的业绩奖励与小军有何关系?
[A]:平台之间的收益分成或者雇佣关系的佣金与小军之间无直接法律关系。
[Q]:小军打赏小芳是赠与行为吗?
[A]:法院认为小军在平台购买礼物并予以消费,是出于向网恋女友小芳示好,并无构成对小芳个人的赠予。
[Q]:网络打赏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A]:网络打赏是用户购买平台虚拟礼物打赏消费主播,主播所获利润属于劳动所得报酬,不视为主播的不当得利。
[Q]:如果打赏是以结婚为目的,该如何证明?
[A]:需要留存如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打赏时有此明确目的。
[Q]:打赏前需要了解什么?
[A]:要仔细阅读平台规则,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陷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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