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法官经验总结:律师败诉多因选错案由影响诉讼策略制定
我做了12年法官,见过太多律师栽在同一个坑里,就是选错案由。
很多当事人甚至年轻律师,对案由这个词没什么概念,觉得不就是个起诉书上填的栏目吗?随便选一个看着对的就行。其实真不是,案由选不对,从你立案开始,整个诉讼方向就偏了,最后案子打输,可能不是你理亏,就是从第一步就走错了。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案子,原告是给一家装修公司供石材的供货商,装修公司欠了他八十多万货款不给。供货商起诉的时候,律师选的是买卖合同纠纷,这看着没错吧?结果开庭的时候,被告拿出一份挂靠协议,说这个装修项目是个人挂靠我们公司做的,石材是这个挂靠人自己买的,我们公司没签过合同也没收过货。
最后查下来,确实合同是挂靠人私下签的,章也是假的,收货单上也没有公司公章。这个时候按照买卖合同纠纷审,原告肯定告错了主体,只能败诉。
其实这个案子如果换个案由,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来告,把挂靠人和公司一起告进去,结果完全不一样。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挂靠人对外拖欠材料款,被挂靠的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这不就能拿到钱了?就因为案由选错,八十多万打了水漂,你说可惜不可惜。
还有一个案子更典型,两个朋友合伙开饭店,一方出钱出了五十万,后来饭店没开成,对方卷钱走了。出钱的一方起诉,律师选了民间借贷纠纷,说这钱是借给对方开饭店的。结果对方拿出当初聊天记录,说这明明是合伙出资,不是借款。法院审理下来,确实没有借条,聊天记录全是说合伙投资的事,最后判原告败诉,钱要不回来。
其实换个角度,选合伙协议纠纷,诉请解除合伙关系,清算退还出资,这不就能把事情说清楚吗?就算饭店没开,出资剩下的钱肯定要退的,就选案由错了,官司直接输了。
为什么案由这么重要?很多人不知道,法院审案子,是按照你选的案由确定争议焦点,还有适用法律的。你选A案由,法院就只会审A对应的法律关系,你提的证据要是不符合A的要求,就算你有道理,也不会帮你主动换成B案由。
尤其是现在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的时候法官不会帮你仔细抠案由对不对,你填什么就是什么,真到了开庭审理,发现不对,再想改,有时候都过了举证期限,或者已经错过最佳的诉讼时机了。
还有更影响诉讼策略的,不同的案由,管辖法院都不一样。比如你选侵权纠纷,事故发生地就能立案,选合同纠纷,可能就要去被告住所地。有些当事人想在本地打官司,结果因为案由选错,案子被移到外地,来回折腾不说,时间成本、金钱成本都上去了,本来能赢的案子,拖到最后当事人自己都不想打了。
还有举证责任,不同案由的举证责任分配完全不一样。比如同样是要钱,劳动争议里,工资拖欠是用人单位举证,要是你非要按普通民事债务纠纷起诉,就得你自己举证你没拿到钱,你拿不出证据,直接就输了。
我见过不少年轻律师,接案子的时候着急立案,想着先立上再说,案由随便选一个,到了开庭才发现不对,再申请变更,有的法院同意,有的不同意,就算同意,也给法官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觉得你这个律师不专业,连案子关系都没理清,对你的观点自然也会打折扣。
那选案由到底该怎么选?其实不是说看着名字像就选,你得先把整个案子的法律关系摸清楚,再顺着诉求找最合适的案由。
比如当事人要拿回自己的钱,你得先想清楚,这个钱到底是怎么来的?是投资失败要退股,还是对方借了不还,还是对方弄坏了你的东西要赔钱,不同的来路,对应完全不同的案由。
很多时候一个案子,其实有好几个案由可以选,你得选那个对你当事人最有利的,能把所有责任方都拉进来,举证难度最小,能得到最大赔偿的那个。就像我开头说的石材供货那个案子,选买卖合同只能告个人,个人没钱,选建设工程就能告公司,公司有偿还能力,这就是诉讼策略的区别。
还有一点要提醒,不要觉得案情复杂,就选个最宽泛的案由凑数。我见过不少律师,但凡碰到点说不清楚的,就选个合同纠纷,连下级案由都不选,其实这样更麻烦,法院梳理争议焦点的时候也会乱,最后反而对你不利。
做了12年法官,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大部分败诉的案子,真不是当事人没理,很多都是从第一步开始就错了。律师总想着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找各种证据,却容易在最开始选案由这个小事上栽跟头。
对于当事人来说,找律师的时候也可以多问一句,你选这个案由的理由是什么?别觉得这是专业问题,你不用管,真到案子输了,后悔都来不及。
说白了,诉讼就像开车去目的地,案由就是你选的出发路口,路口选错了,你车开得再快,技术再好,也到不了你想去的地方,说不定还会开去完全相反的方向。这个坑,我见过太多人掉进去了,希望不管是律师还是当事人,都能多上点心,别因为一步错,满盘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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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为什么说选错案由会导致律师代理案件败诉?
[A]:案由决定案件的审理方向、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选错案由后法院只会按照选定的案由审理,不符合该案由要求的哪怕实际有理,也得不到支持,很容易导致败诉。
[Q]:什么是案由,普通人应该怎么理解?
[A]:案由就是对应案件法律关系的分类名称,简单说就是你打这个官司,告对方的事由是什么,会直接影响整个诉讼的方向和策略。
[Q]:选错案由都会带来哪些影响?
[A]:选错案由会影响诉讼主体确定、管辖法院、举证责任分配,甚至会直接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还可能增加诉讼成本、耽误诉讼时机。
[Q]:文中提到的石材供货案例为什么会败诉?
[A]:律师错选买卖合同纠纷案由,只能告签假合同的挂靠个人,无法追究被挂靠公司的责任,如果换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就能要求被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大概率能追回货款。
[Q]:合伙投资失败的案子为什么会因为案由选错败诉?
[A]:出资方律师错选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无法提供借贷凭证,不符合民间借贷的构成要件,实际是合伙关系,如果选择合伙协议纠纷起诉,要求清算退出资,就能合理主张权益。
[Q]:立案的时候法官会帮忙纠正错误的案由吗?
[A]:现在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阶段法官不会过度审核案由选择,大多按照原告填写的内容立案,不会主动帮当事人纠正错误案由。
[Q]:一个案子只能对应一个案由吗?
[A]:不少案子其实有多个案由可以选择,代理律师需要从中选出对当事人最有利,更贴合诉讼目标的案由,制定对应的诉讼策略。
[Q]:选错案由之后还有办法弥补吗?
[A]:开庭前发现案由错误可以申请变更,但如果已经过了举证期限或者开庭后才发现,部分法院不会同意变更,很容易错过最佳诉讼时机,最好在立案阶段就选对案由。
很多当事人甚至年轻律师,对案由这个词没什么概念,觉得不就是个起诉书上填的栏目吗?随便选一个看着对的就行。其实真不是,案由选不对,从你立案开始,整个诉讼方向就偏了,最后案子打输,可能不是你理亏,就是从第一步就走错了。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案子,原告是给一家装修公司供石材的供货商,装修公司欠了他八十多万货款不给。供货商起诉的时候,律师选的是买卖合同纠纷,这看着没错吧?结果开庭的时候,被告拿出一份挂靠协议,说这个装修项目是个人挂靠我们公司做的,石材是这个挂靠人自己买的,我们公司没签过合同也没收过货。
最后查下来,确实合同是挂靠人私下签的,章也是假的,收货单上也没有公司公章。这个时候按照买卖合同纠纷审,原告肯定告错了主体,只能败诉。
其实这个案子如果换个案由,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来告,把挂靠人和公司一起告进去,结果完全不一样。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挂靠人对外拖欠材料款,被挂靠的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这不就能拿到钱了?就因为案由选错,八十多万打了水漂,你说可惜不可惜。
还有一个案子更典型,两个朋友合伙开饭店,一方出钱出了五十万,后来饭店没开成,对方卷钱走了。出钱的一方起诉,律师选了民间借贷纠纷,说这钱是借给对方开饭店的。结果对方拿出当初聊天记录,说这明明是合伙出资,不是借款。法院审理下来,确实没有借条,聊天记录全是说合伙投资的事,最后判原告败诉,钱要不回来。
其实换个角度,选合伙协议纠纷,诉请解除合伙关系,清算退还出资,这不就能把事情说清楚吗?就算饭店没开,出资剩下的钱肯定要退的,就选案由错了,官司直接输了。
为什么案由这么重要?很多人不知道,法院审案子,是按照你选的案由确定争议焦点,还有适用法律的。你选A案由,法院就只会审A对应的法律关系,你提的证据要是不符合A的要求,就算你有道理,也不会帮你主动换成B案由。
尤其是现在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的时候法官不会帮你仔细抠案由对不对,你填什么就是什么,真到了开庭审理,发现不对,再想改,有时候都过了举证期限,或者已经错过最佳的诉讼时机了。
还有更影响诉讼策略的,不同的案由,管辖法院都不一样。比如你选侵权纠纷,事故发生地就能立案,选合同纠纷,可能就要去被告住所地。有些当事人想在本地打官司,结果因为案由选错,案子被移到外地,来回折腾不说,时间成本、金钱成本都上去了,本来能赢的案子,拖到最后当事人自己都不想打了。
还有举证责任,不同案由的举证责任分配完全不一样。比如同样是要钱,劳动争议里,工资拖欠是用人单位举证,要是你非要按普通民事债务纠纷起诉,就得你自己举证你没拿到钱,你拿不出证据,直接就输了。
我见过不少年轻律师,接案子的时候着急立案,想着先立上再说,案由随便选一个,到了开庭才发现不对,再申请变更,有的法院同意,有的不同意,就算同意,也给法官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觉得你这个律师不专业,连案子关系都没理清,对你的观点自然也会打折扣。
那选案由到底该怎么选?其实不是说看着名字像就选,你得先把整个案子的法律关系摸清楚,再顺着诉求找最合适的案由。
比如当事人要拿回自己的钱,你得先想清楚,这个钱到底是怎么来的?是投资失败要退股,还是对方借了不还,还是对方弄坏了你的东西要赔钱,不同的来路,对应完全不同的案由。
很多时候一个案子,其实有好几个案由可以选,你得选那个对你当事人最有利的,能把所有责任方都拉进来,举证难度最小,能得到最大赔偿的那个。就像我开头说的石材供货那个案子,选买卖合同只能告个人,个人没钱,选建设工程就能告公司,公司有偿还能力,这就是诉讼策略的区别。
还有一点要提醒,不要觉得案情复杂,就选个最宽泛的案由凑数。我见过不少律师,但凡碰到点说不清楚的,就选个合同纠纷,连下级案由都不选,其实这样更麻烦,法院梳理争议焦点的时候也会乱,最后反而对你不利。
做了12年法官,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大部分败诉的案子,真不是当事人没理,很多都是从第一步开始就错了。律师总想着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找各种证据,却容易在最开始选案由这个小事上栽跟头。
对于当事人来说,找律师的时候也可以多问一句,你选这个案由的理由是什么?别觉得这是专业问题,你不用管,真到案子输了,后悔都来不及。
说白了,诉讼就像开车去目的地,案由就是你选的出发路口,路口选错了,你车开得再快,技术再好,也到不了你想去的地方,说不定还会开去完全相反的方向。这个坑,我见过太多人掉进去了,希望不管是律师还是当事人,都能多上点心,别因为一步错,满盘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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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案由决定案件的审理方向、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选错案由后法院只会按照选定的案由审理,不符合该案由要求的哪怕实际有理,也得不到支持,很容易导致败诉。
[Q]:什么是案由,普通人应该怎么理解?
[A]:案由就是对应案件法律关系的分类名称,简单说就是你打这个官司,告对方的事由是什么,会直接影响整个诉讼的方向和策略。
[Q]:选错案由都会带来哪些影响?
[A]:选错案由会影响诉讼主体确定、管辖法院、举证责任分配,甚至会直接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还可能增加诉讼成本、耽误诉讼时机。
[Q]:文中提到的石材供货案例为什么会败诉?
[A]:律师错选买卖合同纠纷案由,只能告签假合同的挂靠个人,无法追究被挂靠公司的责任,如果换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就能要求被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大概率能追回货款。
[Q]:合伙投资失败的案子为什么会因为案由选错败诉?
[A]:出资方律师错选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无法提供借贷凭证,不符合民间借贷的构成要件,实际是合伙关系,如果选择合伙协议纠纷起诉,要求清算退出资,就能合理主张权益。
[Q]:立案的时候法官会帮忙纠正错误的案由吗?
[A]:现在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阶段法官不会过度审核案由选择,大多按照原告填写的内容立案,不会主动帮当事人纠正错误案由。
[Q]:一个案子只能对应一个案由吗?
[A]:不少案子其实有多个案由可以选择,代理律师需要从中选出对当事人最有利,更贴合诉讼目标的案由,制定对应的诉讼策略。
[Q]:选错案由之后还有办法弥补吗?
[A]:开庭前发现案由错误可以申请变更,但如果已经过了举证期限或者开庭后才发现,部分法院不会同意变更,很容易错过最佳诉讼时机,最好在立案阶段就选对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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