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问题的观点分享

今儿下午刚开完庭啊,我继续发表我之前那个观点啊。
公司但凡同意给钱,跟你协商解除,而且给的钱不低于经济补偿,就是干一年一个月工资,我们那个N不低于这个数,我强烈建议大家见好就收啊。
大家听我这个状态感觉萎靡不振。实际上不是啊,我有时候真的是理解不了很多我们的劳动者。
你想一想,公司现在同意给你钱让你走。如果这个时候你不走,你在公司赖着也好,你打官司也好,你再追溯他也好,你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你告诉我你的目的要赔偿金,要2N干一年要两个月工资。我反问你一句,公司辞退你了吗?人家没有辞退你,人家为嘛给你2N赔偿金的人,有什么道理给你赔偿金呢?你打官司你打得来赔偿金吗?依然打不来。
你在这打官司,假设你打赢了,打赢了你拖欠的工资,打赢了你相应的劳动报酬,你能怎么样?你走得了吗?
好,你说我走我提被迫辞职,那被迫辞职谁提的那不还是员工提的吗?你自己提的被迫辞职,你拿的是什么?不还是N的经济补偿吗?
你要想想那个时候再拿N和你当时谈的N那个经济补偿的基数一样吗?那就不一样了呀。离职前12个月你又打了半年了,这半年的工资你能要来吗?万一要不来,你这个经济补偿的基数是多少?你计算过吗?
见好就收,这是我对大家的忠告,知道了吗?抖音。
# 职场离职攻略:如何在协商解除中争取最大利益
在职场中,当面临离职情况时,很多人都会感到迷茫。今天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实用的攻略,帮助大家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确协商解除的条件。如果公司同意给钱,并且给的钱不低于经济补偿,也就是干一年一个月工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考虑协商解除的。
其次,要清楚自己的目的。如果是为了赔偿金,要2N干一年要两个月工资,那就要看看公司是否辞退了你。如果公司没有辞退你,却要给你2N赔偿金,这是没有道理的。
再者,打官司也是一种途径。但即使打赢了,能拿到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劳动报酬,也不一定能顺利离职。
另外,被迫辞职也是一种选择。但要考虑清楚,被迫辞职是员工自己提的,拿到的可能只是N的经济补偿,而且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可能也拿不到。
最后,给大家的忠告是见好就收。在协商解除的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希望这些攻略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让大家在职场中能够更加从容地面对离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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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同意协商解除给钱,且不低于经济补偿,劳动者该怎么做?
[A]:建议见好就收。
[Q]:劳动者想要2N赔偿金,公司没辞退能拿到吗?
[A]:没有辞退却要2N赔偿金没道理,打官司也难拿到。
[Q]:打官司打赢了拖欠工资等,就能顺利离职吗?
[A]:不一定能顺利离职。
[Q]:被迫辞职谁提的?能拿到什么?
[A]:员工提的,拿N的经济补偿。
[Q]: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基数会变吗?
[A]:可能会变。
[Q]:协商解除时不走,继续打官司或赖着目的是什么?
[A]:若为赔偿金,公司未辞退则不合理。
[Q]:打官司能要来离职前半年工资吗?
[A]:不一定能要来。
[Q]:协商解除时如何判断是否见好就收?
[A]: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及经济补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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