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及司法实践中的不同情况
偷偷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通过录音按照形式来说,我说的是这个外表的这个形式哈。按照这个形式来说,你偷录就意味着这个证据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对吧?那么非法途径获得的证据直接被排除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但是真正的司法实践中,它也会分情况。你比如说是偷录的,但是你是在办公场所外面的公共场所,或者是你们家里的这种客厅,这种相对来说比较公开的场所去偷录的,一般还是可以用的。但是如果你说你在那种特别私密的场所,不适合你进行任何的偷拍或偷录,你还是去做了。那么这样的方式取得的证据都是很难被用的。当然这个点其实分歧很大。我以前讲过呃,很多人觉得我说的是有问题的。其实为了验证这个观点,我还特地找了几个最高院的判例。大家可以去查一下这几个案例哈。你比如说在2015年的212号的最高院的啊最高法院的这个案件里面,他有一个呃证据是不认可的。为什么那个私自录音的证据不认可?那是因为那个案子中私自录音的证据,它的场所是涉嫌了私密场所,隐私的场所,所以那个案子中的录音没有被认可。然后最高院2014年的第551号的这个案件中的录音啊,他被用了,为啥呢?因为这个录音他就是在外面,他把这个人约出去了。在外面谈话的过程中偷偷录下的这个录音。这个录音在这个判例中是得到了认可的哈。然后你再比如说他2013年有一个叫23号的这个案件,那个案件的录音没有被用,为什么?因为这个案件当时对方提出了真实性的异议,就是说那里面说话的人不是我,对吧?我怎么知道他是张三还是李四的声音,他提出了这种质疑。那最后鉴定出来这个信息确实不是对方的声音,他是据此才被否定的,你看是不是都是透露出来的。但是他到底能不能用,确实是要根据录音本身的各种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的。
在生活中,偷偷录音作为证据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偷偷录音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呢?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况。首先,录音证据的合法性至关重要。一般来说,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证据,被排除的概率较高。比如在私密场所偷录,很可能不被认可。但如果是在相对公开的场所,如办公场所外的公共场所或自家客厅偷录,通常有被采用的可能。最高院的多个判例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像2015年212号案件,因录音场所涉嫌私密而未被认可;2014年第551号案件,在外面偷录的录音则得到了认可。此外,录音的真实性也不容忽视。若对方对录音真实性提出异议,经鉴定信息不符,该录音也可能被否定。所以,偷偷录音能否作为证据,要依据录音本身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实际运用中,我们需谨慎对待,确保录音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以保障自身权益。
偷偷录音,证据,司法实践,场所,判例,综合判断,非法途径,认可,真实性,排除
[Q]:偷偷录音在什么情况下能作为证据?
[A]:在办公场所外面的公共场所或家里客厅等相对公开场所偷录,一般可用。
[Q]:偷偷录音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作为证据?
[A]:在特别私密场所偷录,取得的证据很难被用。
[Q]:最高院2015年212号案件中录音为何不被认可?
[A]:因为该案子中私自录音的场所涉嫌私密场所。
[Q]:最高院2014年第551号案件中录音为何被用?
[A]:因为录音是在外面,把人约出去谈话时偷偷录下的。
[Q]:2013年23号案件中录音没被用的原因是什么?
[A]:对方提出真实性异议,鉴定后声音不是对方的。
[Q]:非法途径获得的证据会怎样?
[A]:直接被排除的概率比较高。
[Q]:偷偷录音作为证据是如何综合判断的?
[A]:要根据录音本身的各种情况,如场所、真实性等判断。
[Q]:偷偷录音作为证据的分歧大吗?
[A]:这个点分歧很大。
在生活中,偷偷录音作为证据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偷偷录音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呢?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况。首先,录音证据的合法性至关重要。一般来说,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证据,被排除的概率较高。比如在私密场所偷录,很可能不被认可。但如果是在相对公开的场所,如办公场所外的公共场所或自家客厅偷录,通常有被采用的可能。最高院的多个判例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像2015年212号案件,因录音场所涉嫌私密而未被认可;2014年第551号案件,在外面偷录的录音则得到了认可。此外,录音的真实性也不容忽视。若对方对录音真实性提出异议,经鉴定信息不符,该录音也可能被否定。所以,偷偷录音能否作为证据,要依据录音本身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实际运用中,我们需谨慎对待,确保录音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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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偷偷录音在什么情况下能作为证据?
[A]:在办公场所外面的公共场所或家里客厅等相对公开场所偷录,一般可用。
[Q]:偷偷录音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作为证据?
[A]:在特别私密场所偷录,取得的证据很难被用。
[Q]:最高院2015年212号案件中录音为何不被认可?
[A]:因为该案子中私自录音的场所涉嫌私密场所。
[Q]:最高院2014年第551号案件中录音为何被用?
[A]:因为录音是在外面,把人约出去谈话时偷偷录下的。
[Q]:2013年23号案件中录音没被用的原因是什么?
[A]:对方提出真实性异议,鉴定后声音不是对方的。
[Q]:非法途径获得的证据会怎样?
[A]:直接被排除的概率比较高。
[Q]:偷偷录音作为证据是如何综合判断的?
[A]:要根据录音本身的各种情况,如场所、真实性等判断。
[Q]:偷偷录音作为证据的分歧大吗?
[A]:这个点分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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