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典型案例:工龄计算与逆向派遣问题

你们是不是长期被劳务派遣所困扰?是不是因为隔三差五换劳务派遣公司所担忧?哎,前两天我看那个天津河西法院发布了一个典型案例啊,也许呢大家心里平衡一点,这个员工呢在一公司干了12年,先后换了三家劳务派遣公司,签了5份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然后最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将这员工解除了,但是仅按照最后一份合同的工龄计算那个经济补偿N哎,那这个时候员工不服了,但是打官司,法院认定派遣单位虽然多次变更,但是实际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没有变化,应当连续计算工龄。最终判决了这个用工单位和这个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承担着12年的连带的经济补偿的赔偿。但是啊这个虽然说这个权益方面得到了一定的平衡,但是我个人还有一些观点你可以听。有没有道理啊?这个案子其实可以考虑判的再大胆一点,在这个公司干了12年,不断的换签劳务派遣公司正常吗?显然不正常,那一定不是员工所为。如果前些年江苏发布过一个典型案例,就是类似的案子。一个员工连续和45家劳劳派遣公司签合同,最后认定是什么呀?逆向派遣、假派遣,最后由这个用工单位承担劳动关系的主体责任。哎,所以这样判的话实际上是更透彻了。这里面除了计算工龄连续的问题,其实还有一个问题要连续,就是签订次数的问题。如果仅是说把工龄连上了,但是不认为是逆向派遣,那签订次数连不上,连不上次数就会导致这个问题。如果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那原则上都叫合法终止。如果认定为逆向派遣了,劳动关系在用工单位一方,那好,你终止就叫违法终止,因为签过多次了,你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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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中,很多人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工龄计算,这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当派遣单位多次变更时,若实际工作岗位等不变,工龄应连续计算。像文中案例,员工在一公司干了12年,换了三家派遣公司,签了5份合同,最后一家解除合同仅按最后一份合同工龄算补偿,员工不服打官司,最终法院认定应连续计算工龄,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逆向派遣问题,江苏曾有案例,员工连续和45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最后被认定为逆向派遣、假派遣,用工单位承担劳动关系主体责任。这提醒大家,若频繁更换派遣公司,要警惕是否存在逆向派遣情况。

签订次数也很关键,如果仅是连上工龄但不认定逆向派遣,签订次数连不上会导致问题。若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认定为逆向派遣时,用工单位终止就属违法终止。所以大家在面对劳务派遣时,要多留意这些细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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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在公司干了多年,换了多家劳务派遣公司,经济补偿怎么算?
[A]:若实际工作岗位等不变,工龄应连续计算,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Q]:频繁更换劳务派遣公司正常吗?
[A]:不正常,可能存在逆向派遣情况。
[Q]:什么是逆向派遣?
[A]:如员工连续和多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被认定为逆向派遣、假派遣。
[Q]:逆向派遣中劳动关系主体责任如何认定?
[A]:用工单位承担劳动关系主体责任。
[Q]:计算工龄连续时还需考虑什么?
[A]:签订次数问题,若不认定逆向派遣,签订次数连不上会有问题。
[Q]:公司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什么情况下算违法终止?
[A]:认定为逆向派遣时,用工单位终止属违法终止。
[Q]:天津河西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是怎样的?
[A]:员工干12年换三家派遣公司,最后一家解除合同按最后一份合同工龄算补偿遭员工起诉,最终法院认定应连续计算工龄,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Q]:江苏发布的典型案例情况如何?
[A]:员工连续和45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被认定为逆向派遣、假派遣,用工单位承担劳动关系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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