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被索200万赔偿金,二审法院判决引关注
员工跳槽被索要200万赔偿金,二审法院表示不支持员工跳槽,公司主张呢违反经验限制协议,要求赔偿200万元。这个事情闹到了法院,法院怎么看呢?
这个案子是2022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案号是有没有真相的?小王2018年入职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干了三年,月薪2万元。2019年公司还和他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2020年呢小王辞职,然后去了上海的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前公司知道了以后呢,说他违反经验限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继续履行协议,返还已领的竞业限制补偿金6000块,还得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两家公司呢都是互联网行业的,看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确有不少重合项目。劳动仲裁阶段,仲裁委呢是支持了前公司的诉求,小王不服就起诉到了法院,一审法院呢也站在前公司这边。二审法院终于给小王带来的好消,他得继续履行今年限制协议,但不用返还补偿金,也不用赔违约金。
法院认为啊不能只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判断两家公司是否有竞争关系,这对劳动者不公平,要从实际经营、服务对象、产品、受众、市场等多方面审查。互联网行业司注册时,经营范围都包含了软硬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等这类的。如果仅仅因为这些重合就认定了竞争关系,那么对互联网从业者就业影响就很大,而且呢也违背了经验限制的立法本意。
这个案子里面前公司主营的是金融信息服务。小王现在的这家公司做的是视频,还和文化社区业务八杆子其实是打不着的。所以小王并没有违反经营限制协议,不用返还经济补,不用赔违约金。最后的判虽然说他要履行经验限制协议,但不代表要从现在的这家公司,因为两家公司没有竞争关系。
我是王律师,您身边的靠谱律师,为你一对一解决你的劳动纠纷。抖音。
《互联网行业跳槽攻略:竞业限制协议与赔偿金全解析》
在互联网行业,跳槽是常有的事,但竞业限制协议和赔偿金问题却让人头疼。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
首先,了解竞业限制协议很重要。它是为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和竞争优势而设。签协议前,要清楚范围、期限和补偿等条款。比如期限一般不超两年,补偿要合理。
跳槽时,务必确认新公司与原公司有无竞争关系。不能只看经营范围,要综合多方面审查,像实际经营、服务对象等。若新老公司无竞争,就无需担心违反协议。
若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起诉,别怕。法院会全面审查,不是仅看经营范围。只要新老公司无实质竞争,就可能胜诉。
总之,跳槽前做好功课,了解竞业限制协议,确认新公司情况,就能避免不必要麻烦,顺利开启新职场旅程。
员工跳槽,竞业限制协议,赔偿金,法院判决,互联网行业
[Q]:员工跳槽被索要200万赔偿金,二审法院如何判决?
[A]:二审法院判决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但不用返还补偿金,也不用赔违约金。
[Q]:法院判断两家公司是否有竞争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A]:要从实际经营、服务对象、产品、受众、市场等多方面审查,不能仅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Q]:小王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怎么回事?
[A]:小王2018年入职公司,2019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2020年辞职后去了另一家公司,被原公司认为违反竞业限制。
[Q]:劳动仲裁阶段的结果是什么?
[A]:仲裁委支持了前公司的诉求。
[Q]:一审法院的判决如何?
[A]:一审法院站在前公司这边。
[Q]:互联网行业公司注册经营范围有什么特点?
[A]:经营范围通常包含软硬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Q]:为什么不能仅因经营范围重合就认定竞争关系?
[A]:会对互联网从业者就业影响大,且违背竞业限制立法本意。
[Q]:小王现在的公司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吗?
[A]:前公司主营金融信息服务,小王现在的公司做视频和文化社区业务,二者无竞争关系。
这个案子是2022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案号是有没有真相的?小王2018年入职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干了三年,月薪2万元。2019年公司还和他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2020年呢小王辞职,然后去了上海的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前公司知道了以后呢,说他违反经验限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继续履行协议,返还已领的竞业限制补偿金6000块,还得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两家公司呢都是互联网行业的,看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确有不少重合项目。劳动仲裁阶段,仲裁委呢是支持了前公司的诉求,小王不服就起诉到了法院,一审法院呢也站在前公司这边。二审法院终于给小王带来的好消,他得继续履行今年限制协议,但不用返还补偿金,也不用赔违约金。
法院认为啊不能只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判断两家公司是否有竞争关系,这对劳动者不公平,要从实际经营、服务对象、产品、受众、市场等多方面审查。互联网行业司注册时,经营范围都包含了软硬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等这类的。如果仅仅因为这些重合就认定了竞争关系,那么对互联网从业者就业影响就很大,而且呢也违背了经验限制的立法本意。
这个案子里面前公司主营的是金融信息服务。小王现在的这家公司做的是视频,还和文化社区业务八杆子其实是打不着的。所以小王并没有违反经营限制协议,不用返还经济补,不用赔违约金。最后的判虽然说他要履行经验限制协议,但不代表要从现在的这家公司,因为两家公司没有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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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行业,跳槽是常有的事,但竞业限制协议和赔偿金问题却让人头疼。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
首先,了解竞业限制协议很重要。它是为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和竞争优势而设。签协议前,要清楚范围、期限和补偿等条款。比如期限一般不超两年,补偿要合理。
跳槽时,务必确认新公司与原公司有无竞争关系。不能只看经营范围,要综合多方面审查,像实际经营、服务对象等。若新老公司无竞争,就无需担心违反协议。
若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起诉,别怕。法院会全面审查,不是仅看经营范围。只要新老公司无实质竞争,就可能胜诉。
总之,跳槽前做好功课,了解竞业限制协议,确认新公司情况,就能避免不必要麻烦,顺利开启新职场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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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跳槽被索要200万赔偿金,二审法院如何判决?
[A]:二审法院判决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但不用返还补偿金,也不用赔违约金。
[Q]:法院判断两家公司是否有竞争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A]:要从实际经营、服务对象、产品、受众、市场等多方面审查,不能仅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Q]:小王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怎么回事?
[A]:小王2018年入职公司,2019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2020年辞职后去了另一家公司,被原公司认为违反竞业限制。
[Q]:劳动仲裁阶段的结果是什么?
[A]:仲裁委支持了前公司的诉求。
[Q]:一审法院的判决如何?
[A]:一审法院站在前公司这边。
[Q]:互联网行业公司注册经营范围有什么特点?
[A]:经营范围通常包含软硬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Q]:为什么不能仅因经营范围重合就认定竞争关系?
[A]:会对互联网从业者就业影响大,且违背竞业限制立法本意。
[Q]:小王现在的公司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吗?
[A]:前公司主营金融信息服务,小王现在的公司做视频和文化社区业务,二者无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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