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赠房给孙女后遭起诉,法院判决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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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赠送孙女三套房,孙女不赡养反起诉,法院如何判?
一个真实的案例,家住苏州的76岁陆老太因拆迁分了三套房,因丈夫和儿子都去世,便将三套房全部赠与孙女。但孙女得房后,不但没感谢,还渐渐不来看奶奶。陆老太十分伤心,又无经济来源,无奈将房子出租补贴家用。却因这事惹上麻烦,孙女觉得房子是自己的,产权证已办好,奶奶无权出租,便把租客和奶奶一起告上法庭。陆老太心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当年赠与三套房子的协议。法院审理认为,陆老太赠与孙女三套房,条件是赡养陆老太。孙女未履行约定且不赡养老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于是判令撤销赠与协议,房子仍归陆老太所有,房产证由法院强制过户。你支持陆老太收回房屋吗?关注律师张大姐,让你少吃亏。
在涉及房产赠与与赡养义务的问题上,如何保障自身权益?这里有实用攻略。当长辈如案例中的老太太,将房产赠与晚辈后,若晚辈未履行赡养义务,长辈该如何维权?首先,要明确赠与协议中是否有附加赡养条件。若有,晚辈未履行则长辈有权依据此撤销赠与。就像陆老太,因孙女不赡养且起诉自己出租房屋,她向法院诉求撤销赠与协议获支持。所以,大家要清楚,房产赠与不能忽视赡养等附加条件,维护自身权益需了解法律规定。遇到类似情况,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像关注律师张大姐,能让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少吃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妥善解决房产与赡养相关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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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陆老太为什么要将房子出租?
[A]:因为陆老太没有经济来源,无奈之下只好出租房子补贴家用。
[Q]:孙女为什么把租客和奶奶一起告上法庭?
[A]:孙女觉得房子是她的,产权证办好了,奶奶无权出租。
[Q]:陆老太向法院提出了什么诉求?
[A]:要求撤销当年赠与三套房子的协议。
[Q]:法院为什么判令撤销赠与协议?
[A]:孙女没有履行约定的赡养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
[Q]:赠与协议撤销后房子归谁?
[A]:房子仍然归陆老太所有。
[Q]:房产证如何处理?
[A]:房产证由法院强制过户。
[Q]: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A]:房产赠与若附赡养条件,受赠人未履行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Q]: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做?
[A]: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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