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门口事故,商场是否担责?周女士索赔案法院判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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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门口发生事故,商场是否有责任?周女士骑电动车摔倒致骨折,起诉商场索赔 14 万,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场已尽安全保障义务,周女士自身存在过错,驳回其诉讼请求。律师提醒,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管理者负有保障他人安全义务,但并非何处受伤何处赔,司法鼓励合理维权。
**《商场事故维权攻略:如何正确判断责任与合理索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意外情况,比如在商场门口发生事故。那么,商场在此类事故中是否有责任呢?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根据民法典规定,负有保障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在商场区域内受伤,商场就一定有责任。

就像周女士的案例,她骑电动车在商场停车场摔倒,认为商场有责任并索赔。然而,法院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摔倒地点路面干净平滑,无积雪、冰面及障碍物,商场在停车入口处设有明显标志,已尽到停车管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这提醒我们,当遇到类似情况时,不能仅凭自己的感觉认为商场有责任。如果要向商场索赔,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商场存在过错,比如路面湿滑未清理、安全标志不明显等。

同时,自身也需要尽到注意义务。比如周女士骑车速度快且拐弯未减速,这也是导致摔倒的原因之一。

所以,大家在商场等场所活动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遵守相关规定。若不幸发生事故,要冷静分析,收集证据,合理维权。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过度维权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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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商场门口发生事故,商场一定有责任吗?
[A]:不一定,需看商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案例中商场无过错则无责。
[Q]:周女士索赔为何被驳回?
[A]:商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周女士自身骑车速度快拐弯未减速有过错。
[Q]:向商场索赔需要什么?
[A]:需要有证据证明商场存在过错,如路面状况差、标志不明等。
[Q]:民法典对商场管理者有什么义务规定?
[A]:负有保障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义务。
[Q]: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做?
[A]:冷静收集证据,合理分析责任,依法依规维权。
[Q]:如何判断商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A]:看路面是否安全、标志是否明显等多方面情况。
[Q]:自身注意义务包括哪些?
[A]:如骑车时注意速度、路况,遵守交通规则等。
[Q]:过度维权会有什么后果?
[A]:不被司法支持,还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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