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母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吗 民法典相关规定解读
很多夫妻结婚之后都会纠结,平时给父母花钱,到底算什么性质?要是哪天夫妻感情出问题要离婚,给父母的这笔钱,会不会被要求拿出来分割?会不会被认定成其中一方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先给大家说清楚核心的大前提,我们国家现在法律规定,夫妻婚后的收入大多属于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夫妻两个人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个处理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日常生活需要的开销,另一种是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重大处分。
那什么叫给父母的钱,这里面其实分好几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子女每个月给父母的赡养费,或者逢年过节给点零花钱、看病拿点钱,这些都是正常的赡养义务范畴。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本来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你给父母的钱金额不大,而且是符合当地生活水平、正常赡养需要的,那肯定算合法合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夫妻另一方不能说这个钱给得不对,要求要回来。
比如你每个月赚八千,给父母一千块零花钱,只要你们夫妻自己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这个完全没问题,法律肯定支持,毕竟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本分,这点情理法律都会认。
那什么情况就会出问题呢?就是一方不跟配偶商量,偷偷给父母转大额的钱,比如一下转几十万给父母买房,或者把自己工资卡大部分钱都打给父母,远远超出了正常赡养和往来的需要。
这种情况就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配偶是可以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的。这个结论也有不少实际判决做支撑,很多类似案子法院都是这么判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子女结婚之后,父母帮忙带孩子,子女给父母的辛苦钱,这种算不算正常支出?其实只要金额合理,同样算合法的共同支出,毕竟父母帮你带孩子付出了时间精力,给点报酬也是情理之中,只要夫妻提前沟通过,或者金额不大,都不会有什么纠纷。
还有人问,如果是婚前给父母的钱,那肯定跟对方没关系,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因为婚前的钱本来就是个人财产,你怎么花对方管不着。
那民法典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给大家捋一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说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然后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就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个平等处理权,就是说大的开销你得跟对方商量,不能自己偷偷说了算。
再讲个大家常遇到的场景,一方父母生病,需要交医药费,夫妻一方从共同财产里拿了钱出来,这个算合法支出吗?当然算,哪怕金额不小,因为赡养父母本来就是义务,父母生病出钱治疗是必须的,哪怕另一方不同意,只要钱确实用在了父母治疗上,那这个支出就是合法的,离婚的时候也不能要求从共同财产里扣回来。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父母明明有医保有存款,够付医药费,子女偷偷转一大笔钱给父母存起来,说是留着给父母看病,其实就是变相把钱转到父母名下,这种只要配偶有证据证明,还是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那要是夫妻两个人早就约定了婚后财产AA制,各自花各自的,那一方给父母钱,是不是就不用跟对方说了?只要这个约定是书面的,合法有效的,那确实是自己花自己的钱,给父母多少对方都管不着。但要是只是口头说AA,没有证据,那对方还是可以主张大额支出侵犯自己权益的。
很多人纠结,我逢年过节给我爸妈买个礼物发个红包,几千块钱,算不算转移财产?肯定不算,这个都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金额不大,就算没提前跟对方说,一般法院也不会认定这个有问题,毕竟过日子哪能每一笔几十几百的开销都提前打招呼。
那如果真的遇到对方偷偷给父母转大额钱怎么办?要是还没离婚,可以起诉要求确认这个赠与无效,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要是已经离婚了,发现对方婚内有这种转移财产的行为,还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法律还规定,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其实很多时候,夫妻之间闹矛盾,不是因为给父母钱这件事本身,是因为一方瞒着另一方。哪怕是合理的支出,提前说一声,互相商量,尊重对方的想法,大部分都不会闹到法院去。毕竟两个人结婚,本来就是要一起孝敬双方父母,只要光明正大,金额合理,法律和情理都站在你这边。
反过来,如果真的抱着转移财产的想法,偷偷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到父母名下,哪怕父母收了钱,最后也得按法律退回来,到头来闹得一家人都不开心,实在没必要。
给父母的钱,夫妻共同财产支出,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分割,赡养父母,婚内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给父母转钱
[Q]:给父母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吗?
[A]:要分情况判断,如果是符合日常生活需求、正常赡养父母的支出,金额合理的,属于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如果是一方瞒着配偶转给父母的大额钱款,超出正常赡养需求的,不属于合法共同支出,配偶可以追回属于自己的份额。
[Q]: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A]:民法典规定婚后夫妻所得的多数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重大非日常开销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Q]:一方偷偷给父母转大额钱,配偶能把钱要回来吗?
[A]:可以的,这种行为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配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父母返还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款。
[Q]:给父母的赡养费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吗?
[A]:只要金额符合当地生活水平,没有超出正常赡养需求,属于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受法律保护。
[Q]:父母生病用夫妻共同财产付医药费,算合法支出吗?
[A]:算,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生病支付治疗费用属于合理必要支出,即使金额较大也属于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
[Q]:婚后给帮忙带娃的父母辛苦钱,算共同财产支出吗?
[A]:只要金额合理,属于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只要提前和配偶沟通,一般不会产生纠纷。
[Q]:婚前给父母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吗?
[A]:不算,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对自己的婚前财产有完全处置权,和配偶无关。
[Q]:离婚时发现对方偷偷给父母转钱,该怎么办?
[A]: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转移财产的一方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先给大家说清楚核心的大前提,我们国家现在法律规定,夫妻婚后的收入大多属于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夫妻两个人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个处理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日常生活需要的开销,另一种是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重大处分。
那什么叫给父母的钱,这里面其实分好几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子女每个月给父母的赡养费,或者逢年过节给点零花钱、看病拿点钱,这些都是正常的赡养义务范畴。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本来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你给父母的钱金额不大,而且是符合当地生活水平、正常赡养需要的,那肯定算合法合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夫妻另一方不能说这个钱给得不对,要求要回来。
比如你每个月赚八千,给父母一千块零花钱,只要你们夫妻自己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这个完全没问题,法律肯定支持,毕竟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本分,这点情理法律都会认。
那什么情况就会出问题呢?就是一方不跟配偶商量,偷偷给父母转大额的钱,比如一下转几十万给父母买房,或者把自己工资卡大部分钱都打给父母,远远超出了正常赡养和往来的需要。
这种情况就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配偶是可以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的。这个结论也有不少实际判决做支撑,很多类似案子法院都是这么判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子女结婚之后,父母帮忙带孩子,子女给父母的辛苦钱,这种算不算正常支出?其实只要金额合理,同样算合法的共同支出,毕竟父母帮你带孩子付出了时间精力,给点报酬也是情理之中,只要夫妻提前沟通过,或者金额不大,都不会有什么纠纷。
还有人问,如果是婚前给父母的钱,那肯定跟对方没关系,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因为婚前的钱本来就是个人财产,你怎么花对方管不着。
那民法典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给大家捋一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说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然后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就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个平等处理权,就是说大的开销你得跟对方商量,不能自己偷偷说了算。
再讲个大家常遇到的场景,一方父母生病,需要交医药费,夫妻一方从共同财产里拿了钱出来,这个算合法支出吗?当然算,哪怕金额不小,因为赡养父母本来就是义务,父母生病出钱治疗是必须的,哪怕另一方不同意,只要钱确实用在了父母治疗上,那这个支出就是合法的,离婚的时候也不能要求从共同财产里扣回来。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父母明明有医保有存款,够付医药费,子女偷偷转一大笔钱给父母存起来,说是留着给父母看病,其实就是变相把钱转到父母名下,这种只要配偶有证据证明,还是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那要是夫妻两个人早就约定了婚后财产AA制,各自花各自的,那一方给父母钱,是不是就不用跟对方说了?只要这个约定是书面的,合法有效的,那确实是自己花自己的钱,给父母多少对方都管不着。但要是只是口头说AA,没有证据,那对方还是可以主张大额支出侵犯自己权益的。
很多人纠结,我逢年过节给我爸妈买个礼物发个红包,几千块钱,算不算转移财产?肯定不算,这个都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金额不大,就算没提前跟对方说,一般法院也不会认定这个有问题,毕竟过日子哪能每一笔几十几百的开销都提前打招呼。
那如果真的遇到对方偷偷给父母转大额钱怎么办?要是还没离婚,可以起诉要求确认这个赠与无效,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要是已经离婚了,发现对方婚内有这种转移财产的行为,还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法律还规定,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其实很多时候,夫妻之间闹矛盾,不是因为给父母钱这件事本身,是因为一方瞒着另一方。哪怕是合理的支出,提前说一声,互相商量,尊重对方的想法,大部分都不会闹到法院去。毕竟两个人结婚,本来就是要一起孝敬双方父母,只要光明正大,金额合理,法律和情理都站在你这边。
反过来,如果真的抱着转移财产的想法,偷偷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到父母名下,哪怕父母收了钱,最后也得按法律退回来,到头来闹得一家人都不开心,实在没必要。
给父母的钱,夫妻共同财产支出,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分割,赡养父母,婚内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给父母转钱
[Q]:给父母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吗?
[A]:要分情况判断,如果是符合日常生活需求、正常赡养父母的支出,金额合理的,属于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如果是一方瞒着配偶转给父母的大额钱款,超出正常赡养需求的,不属于合法共同支出,配偶可以追回属于自己的份额。
[Q]: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A]:民法典规定婚后夫妻所得的多数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重大非日常开销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Q]:一方偷偷给父母转大额钱,配偶能把钱要回来吗?
[A]:可以的,这种行为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配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父母返还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款。
[Q]:给父母的赡养费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吗?
[A]:只要金额符合当地生活水平,没有超出正常赡养需求,属于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受法律保护。
[Q]:父母生病用夫妻共同财产付医药费,算合法支出吗?
[A]:算,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生病支付治疗费用属于合理必要支出,即使金额较大也属于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
[Q]:婚后给帮忙带娃的父母辛苦钱,算共同财产支出吗?
[A]:只要金额合理,属于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只要提前和配偶沟通,一般不会产生纠纷。
[Q]:婚前给父母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支出吗?
[A]:不算,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对自己的婚前财产有完全处置权,和配偶无关。
[Q]:离婚时发现对方偷偷给父母转钱,该怎么办?
[A]: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转移财产的一方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评论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