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约定还款期限一万年 分手后能要回吗

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约定还款期限1万年,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

“爱你一万年”是电影《大话西游》里的经典台词。苏州的一名已婚男子出轨后,为了向情人表真心,在情人家里遇到困难时主动借给情人30万元,还表示如果非要给借款加上一个期限的话,那就借你一万年。

然而还不到一年,两人感情破裂,男子反复纠缠情人要求还钱,情人表示就是卖房子也会还钱。此时男子又说,如果情人同意与其继续保持恋爱关系,30万元可以继续作为保证金,暂时不用还。情人不肯,男子竟将情人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这笔款项。

此案一出,网友纷纷热议,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男子向情人支付30万元后,双方通过微信分别作出了意思表示。情人主动要求出具借条,但男子用“加个期限1万年”的表述予以拒绝,因此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情人接受款项后,男子明确表示还款期限为1万年,应认定为男子不具有要求归还的意思,案涉30万元属于赠与。

男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情人同居,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又要求返还赠与的款项,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男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最终判决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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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少人都会遇到情侣之间借钱的情况,今天就来说说感情里涉及金钱往来,到底要注意哪些问题。
很多人谈恋爱的时候被感情冲昏头,对方一开口借钱,不好意思打借条,就算打了,也会随便写个期限开玩笑,最后闹掰了才追悔莫及。
我身边就有朋友遇到类似的事,谈对象的时候对方说家里要装修,开口借十万,他想着都要谈婚论嫁了,直接转了钱。对方说要写借条,他顺口说“啥时候还都行,就算一百年也行”,结果不到一年两个人分了手,他去找对方要钱,对方一口咬死这是赠与,不肯还,闹到法院也没拿到钱,吃了哑巴亏。
其实不管感情再好,涉及大金额的金钱往来,一定要说清楚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借款,该打借条打借条,还款期限写清楚,不要随便说什么“一万年”“一辈子不用还”这种玩笑话,不然到时候你说这是情趣,法院可不会这么认。
另外也要提醒大家,不管是谈恋爱还是什么情况,借钱一定要留好转账记录,转账的时候备注清楚是借款,别只靠嘴说。现在很多人都用微信转账,转完了聊天记录也要好好存着,别一吵架就删记录,真到要打官司的时候,你拿不出证据,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如果涉及到婚外情的赠与,本身这种行为就违背公序良俗,哪怕最后闹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这种违背道德的请求。所以说,不管是结婚还是谈恋爱,都要守好底线,别抱着侥幸心理做不该做的事,最后钱没了,名声也坏了,得不偿失。
平时多了解一点基础的法律常识,遇到事的时候就能少踩很多坑,别等吃了亏才想起来补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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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约定还款期限1万年,分手后能要回吗?
[A]:法院认定该30万属于赠与,男子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无法要回。
[Q]:为什么法院认定这30万属于赠与不是借款?
[A]:情人提出出具借条时,男子以还款期限一万年的表述拒绝,且明确约定一万年还款,可认定男子原本就无要求归还的意思,因此属于赠与。
[Q]:法院为什么驳回已婚男子的诉讼请求?
[A]:该男子已婚仍与他人同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解除关系后要求返还赠与,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Q]:“还款期限一万年”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A]:这种约定本质上说明出借人没有要求还款的意思,会被认定为赠与,不产生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
[Q]:这个案件是在哪里发生的?
[A]:这个案件发生在苏州。
[Q]:案件中情人面对还款要求是什么态度?
[A]:情人原本表示就算卖房子也会还钱,但是不同意继续和男子保持恋爱关系,也不肯协商拖延还款,之后被男子起诉。
[Q]:案件中男子起诉的要求是什么?
[A]:男子要求情人返还借给情人的30万元款项。
[Q]:“爱你一万年”这个台词出自哪部电影?
[A]:“爱你一万年”是电影《大话西游》里的经典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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