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法治警示下的婚恋观念革新
前阵子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的消息出来,一下子把舆论炸开了,很多人在网上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说这就是男方活该,都什么年代了还觉得订了婚就能碰女方,也有人说好好一桩婚事变成了刑事案件,是不是判太重了?
事情本身其实不复杂,男方和女方订了婚,给了彩礼办了仪式,男方觉得既然订婚了,发生关系是顺理成章的事,可女方一直不愿意,最后男方还是强行发生了关系,女方转身就报了警。一审的时候男方被判了三年,男方不服上诉,结果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很多老一辈的人想不通,不就是小两口订了婚,就算闹点矛盾,怎么还上升到强奸了?在他们的老观念里,订婚就相当于定了夫妻名分,夫妻之间哪有强奸这一说,就算有点强迫,那也是家务事,怎么还要警察管法院判。可实际上,法律早就把这个边界划得清清楚楚,结婚领证了都不能违背对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更别说只是订婚,连结婚证都没领,根本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
我身边就有长辈聊起这件事,说现在的女孩太绝情,一点退路都不给,本来谈婚论嫁的好事,一下子把男的送进去蹲三年,以后两家都没法做人。可换个角度想,要是女方真的忍了,这件事就过去了吗?那以后她是不是就要带着这个屈辱嫁给对方,一辈子都要面对一个不尊重自己意愿的人?
这件事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折射出两种婚恋观念的碰撞。一边是延续了很多年的旧观念,觉得彩礼给了,婚订了,女方就是你家的人,什么都得听男方的。另一边是越来越被年轻人接受的新观念,那就是不管到哪一步,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亲密关系里最核心的就是你情我愿。
其实大家掰着指头算算,现在相亲订婚,很多时候都是谈条件走流程,两个人认识没几个月,还没培养出感情,就按着双方家长的安排把婚订了,彩礼摆酒都弄好,就等着挑日子领证。这种情况下,两个人的亲密关系根本没到那一步,很多女孩本来就还没做好准备,甚至有的女孩本来对这门亲事就有点犹豫,只是架不住家里催才答应订婚。
这时候男方要是抱着“我花了钱你就得满足我”的想法,硬来,那不是顺理成章,是妥妥的侵权。别说没领证,就算领了证,只要女方明确拒绝,强行发生关系依然是违法犯罪,这一点法律从来没有含糊过。
这件事判出来之后,其实给很多抱着旧观念的人敲了个警钟。现在不是过去那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性只能顺着男方意思来的时代了。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身体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这份自主权不会因为你给了彩礼、办了订婚酒就转移给别人。
也有人说,这样判了之后,是不是以后谈恋爱谈婚论嫁都要小心翼翼,连碰个手都要先签字确认?其实完全没必要,这件事的核心从来不是不让情侣或者准夫妻亲密相处,核心是“自愿”。只要两个人你情我愿,谁也不会来找你麻烦,可要是你只顾着自己的欲望,不管对方愿不愿意,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我刷到过一个评论,说一个男网友说自己之前和未婚妻订婚之后,也想提前同居发生关系,未婚妻说没领证不想,他就尊重了对方的意思,现在两个人结婚好几年,感情特别好。他说幸好当时没做傻事,不然现在自己可能也蹲进去了。你看,其实尊重对方的意愿,根本不是什么难事,本质上就是你是不是真的把对方当成一个平等的人,而不是你花了钱买回来的物品。
还有人说女方是不是故意骗婚,收了彩礼又不同意,就是想讹钱?但这件案子里法院已经查清了,不存在骗婚的情况,是男方确实违背了女方的意愿。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是彩礼谈不拢,婚约有问题,那也应该走民事途径退彩礼打官司,不能因为有彩礼纠纷,就当成强行发生关系的借口。
这件事对现在的婚恋市场其实也是个很好的刷新。很多人谈婚论嫁,上来就谈房子车子彩礼,把所有条件都谈得清清楚楚,却唯独忘了谈两个人的意愿,忘了尊重对方的想法。好像只要条件谈拢了,人就是你的了,所有事都得顺着你来。可实际上,婚姻最基础的就是互相尊重,连对方的身体意愿都不尊重,这样的婚姻本来也不可能幸福。
二审维持原判的结果,其实就是给所有人再重申一遍法律的底线,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不管你们有没有订婚,违背女性意志的性行为,就是犯罪,不会因为你给了钱办了酒就可以豁免。这个结果不只是惩罚了这个案子里的男方,更是给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提了醒,旧观念该改改了。
现在很多年轻人的婚恋观本来就在变,大家越来越看重自己的感受,越来越看重彼此的尊重,这件案子刚好就是给这个转变推了一把。以后再谈婚论嫁,不会再有人觉得订了婚就万事大吉,也不会有人觉得女方拒绝就是不对,你尊重我,我才会跟你走下去,这本来就是最基本的道理。
其实想想也挺感慨的,我们常说社会在进步,法治在进步,这种进步不只是写在法律条文里,更是体现在这样一个个具体的案子里。它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哪里,也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什么事不能做,什么底线不能碰。
至于说这桩案子会不会改变什么,其实已经在改变了。至少现在很多人聊起这件事,都开始明白,自愿是亲密关系里不能碰的红线,不管你是什么关系,都不能越线。这种观念的改变,比给一个人判刑意义大得多,这才是这件案子真正留给社会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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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最终结果是什么?
[A]: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的原判,男方依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Q]:为什么订婚了强行发生关系还会被认定为强奸?
[A]:订婚只是民间的婚约仪式,不具备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法律明确规定,只要违背他人意志发生性行为,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都属于强奸。
[Q]:这件案子反映了什么观念冲突?
[A]:这件案子主要碰撞了两种婚恋观念:一种是“给了彩礼订了婚,女方就属于男方”的旧观念,另一种是“亲密关系必须你情我愿,女性拥有身体自主权”的新观念。
[Q]:领了结婚证之后会构成强奸吗?
[A]:哪怕已经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只要一方明确拒绝发生关系,另一方强行发生关系,依然可能构成强奸罪,法律不会因为婚姻身份就豁免这种行为。
[Q]:这件案子会不会是女方骗婚报复男方?
[A]:法院审理过程中已经查清,本案不存在女方骗婚的情况,确实是男方违背了女方的意愿,才会依法定罪。
[Q]:这个判决会对谈婚论嫁有什么影响?
[A]:这个判决给所有抱有旧观念的人敲响了警钟,会推动婚恋观念的革新,让更多人在谈婚论嫁中懂得尊重对方意愿,重视双方的平等尊重。
[Q]:这个判决是不是让情侣之间变得太拘束?
[A]:不会,判决的核心要求是“自愿”,只要情侣、准夫妻之间是你情我愿的亲密相处,完全不存在违法问题,判决只是约束强迫他人的行为。
[Q]:这个案子的核心警示意义是什么?
[A]:核心警示就是明确了法律底线,任何人的身体自主权都受法律保护,不会因为彩礼、订婚这些仪式就转移,违背意愿发生关系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事情本身其实不复杂,男方和女方订了婚,给了彩礼办了仪式,男方觉得既然订婚了,发生关系是顺理成章的事,可女方一直不愿意,最后男方还是强行发生了关系,女方转身就报了警。一审的时候男方被判了三年,男方不服上诉,结果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很多老一辈的人想不通,不就是小两口订了婚,就算闹点矛盾,怎么还上升到强奸了?在他们的老观念里,订婚就相当于定了夫妻名分,夫妻之间哪有强奸这一说,就算有点强迫,那也是家务事,怎么还要警察管法院判。可实际上,法律早就把这个边界划得清清楚楚,结婚领证了都不能违背对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更别说只是订婚,连结婚证都没领,根本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
我身边就有长辈聊起这件事,说现在的女孩太绝情,一点退路都不给,本来谈婚论嫁的好事,一下子把男的送进去蹲三年,以后两家都没法做人。可换个角度想,要是女方真的忍了,这件事就过去了吗?那以后她是不是就要带着这个屈辱嫁给对方,一辈子都要面对一个不尊重自己意愿的人?
这件事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折射出两种婚恋观念的碰撞。一边是延续了很多年的旧观念,觉得彩礼给了,婚订了,女方就是你家的人,什么都得听男方的。另一边是越来越被年轻人接受的新观念,那就是不管到哪一步,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亲密关系里最核心的就是你情我愿。
其实大家掰着指头算算,现在相亲订婚,很多时候都是谈条件走流程,两个人认识没几个月,还没培养出感情,就按着双方家长的安排把婚订了,彩礼摆酒都弄好,就等着挑日子领证。这种情况下,两个人的亲密关系根本没到那一步,很多女孩本来就还没做好准备,甚至有的女孩本来对这门亲事就有点犹豫,只是架不住家里催才答应订婚。
这时候男方要是抱着“我花了钱你就得满足我”的想法,硬来,那不是顺理成章,是妥妥的侵权。别说没领证,就算领了证,只要女方明确拒绝,强行发生关系依然是违法犯罪,这一点法律从来没有含糊过。
这件事判出来之后,其实给很多抱着旧观念的人敲了个警钟。现在不是过去那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性只能顺着男方意思来的时代了。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身体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这份自主权不会因为你给了彩礼、办了订婚酒就转移给别人。
也有人说,这样判了之后,是不是以后谈恋爱谈婚论嫁都要小心翼翼,连碰个手都要先签字确认?其实完全没必要,这件事的核心从来不是不让情侣或者准夫妻亲密相处,核心是“自愿”。只要两个人你情我愿,谁也不会来找你麻烦,可要是你只顾着自己的欲望,不管对方愿不愿意,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我刷到过一个评论,说一个男网友说自己之前和未婚妻订婚之后,也想提前同居发生关系,未婚妻说没领证不想,他就尊重了对方的意思,现在两个人结婚好几年,感情特别好。他说幸好当时没做傻事,不然现在自己可能也蹲进去了。你看,其实尊重对方的意愿,根本不是什么难事,本质上就是你是不是真的把对方当成一个平等的人,而不是你花了钱买回来的物品。
还有人说女方是不是故意骗婚,收了彩礼又不同意,就是想讹钱?但这件案子里法院已经查清了,不存在骗婚的情况,是男方确实违背了女方的意愿。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是彩礼谈不拢,婚约有问题,那也应该走民事途径退彩礼打官司,不能因为有彩礼纠纷,就当成强行发生关系的借口。
这件事对现在的婚恋市场其实也是个很好的刷新。很多人谈婚论嫁,上来就谈房子车子彩礼,把所有条件都谈得清清楚楚,却唯独忘了谈两个人的意愿,忘了尊重对方的想法。好像只要条件谈拢了,人就是你的了,所有事都得顺着你来。可实际上,婚姻最基础的就是互相尊重,连对方的身体意愿都不尊重,这样的婚姻本来也不可能幸福。
二审维持原判的结果,其实就是给所有人再重申一遍法律的底线,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不管你们有没有订婚,违背女性意志的性行为,就是犯罪,不会因为你给了钱办了酒就可以豁免。这个结果不只是惩罚了这个案子里的男方,更是给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提了醒,旧观念该改改了。
现在很多年轻人的婚恋观本来就在变,大家越来越看重自己的感受,越来越看重彼此的尊重,这件案子刚好就是给这个转变推了一把。以后再谈婚论嫁,不会再有人觉得订了婚就万事大吉,也不会有人觉得女方拒绝就是不对,你尊重我,我才会跟你走下去,这本来就是最基本的道理。
其实想想也挺感慨的,我们常说社会在进步,法治在进步,这种进步不只是写在法律条文里,更是体现在这样一个个具体的案子里。它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哪里,也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什么事不能做,什么底线不能碰。
至于说这桩案子会不会改变什么,其实已经在改变了。至少现在很多人聊起这件事,都开始明白,自愿是亲密关系里不能碰的红线,不管你是什么关系,都不能越线。这种观念的改变,比给一个人判刑意义大得多,这才是这件案子真正留给社会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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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最终结果是什么?
[A]: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的原判,男方依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Q]:为什么订婚了强行发生关系还会被认定为强奸?
[A]:订婚只是民间的婚约仪式,不具备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法律明确规定,只要违背他人意志发生性行为,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都属于强奸。
[Q]:这件案子反映了什么观念冲突?
[A]:这件案子主要碰撞了两种婚恋观念:一种是“给了彩礼订了婚,女方就属于男方”的旧观念,另一种是“亲密关系必须你情我愿,女性拥有身体自主权”的新观念。
[Q]:领了结婚证之后会构成强奸吗?
[A]:哪怕已经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只要一方明确拒绝发生关系,另一方强行发生关系,依然可能构成强奸罪,法律不会因为婚姻身份就豁免这种行为。
[Q]:这件案子会不会是女方骗婚报复男方?
[A]:法院审理过程中已经查清,本案不存在女方骗婚的情况,确实是男方违背了女方的意愿,才会依法定罪。
[Q]:这个判决会对谈婚论嫁有什么影响?
[A]:这个判决给所有抱有旧观念的人敲响了警钟,会推动婚恋观念的革新,让更多人在谈婚论嫁中懂得尊重对方意愿,重视双方的平等尊重。
[Q]:这个判决是不是让情侣之间变得太拘束?
[A]:不会,判决的核心要求是“自愿”,只要情侣、准夫妻之间是你情我愿的亲密相处,完全不存在违法问题,判决只是约束强迫他人的行为。
[Q]:这个案子的核心警示意义是什么?
[A]:核心警示就是明确了法律底线,任何人的身体自主权都受法律保护,不会因为彩礼、订婚这些仪式就转移,违背意愿发生关系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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