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意外离世,家人放弃继承仍被银行起诉,合理吗

生前欠了银行的外债,因为事故意外离世,银行起诉了他的家人。虽然家人表示逝者没有留下遗产,就算有遗产,家人也都会放弃继承,却依然没能阻止诉讼,最终银行胜诉,这件事引发了大家大量的质疑和讨论。

这件事里大家有不少疑问,比如遗产到底能不能放弃?家人是不是必须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的法定职责又是什么?

其实说穿了不用这么复杂,核心问题只有一个:有没有财产,应该由谁来证明?

举个很直观的例子,对方说逝者有一个亿的存款,现在要求我们证明没有这笔存款,我们怎么证明?得跑遍全国大大小小几十上百家银行,让每家银行都开出无存款证明才行。如果对方说逝者在全国每个城市都有一套大平层,那我们得跑遍全国六百多个城市的房管局,挨个开出无房产证明,这现实吗?

这种要求显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反过来讲,主张逝者有财产的是银行,银行可以自己提供逝者的财产线索,如果银行自己取不到相关信息,也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这才是符合规则的做法。

“证有不证无”是最基本的逻辑常识,我倒是建议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都好好补一补相关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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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证没有可继承遗产?很多人碰到这类问题都一头雾水,今天给大家说点实际的操作方法,普通人照着来就行。
首先,大家得先搞懂一个基本逻辑,法律上讲究的是“证有不证无”,也就是说,主张对方有遗产的一方,才需要拿出证据来,不是让你凭空证明自己什么都没有。
很多朋友会说,对方说逝者名下有存款房产,那是不是就得我到处开证明?跑遍所有银行房管局开无资产证明?先不说这个工作量多大,普通人根本没这个权限去查啊。很多时候连相关部门都不会给个人开这类证明,完全是强人所难。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你直接在法庭上说清楚,自己放弃继承遗产,同时主张原告没办法证明逝者有可供执行的遗产就可以。如果原告坚持说有遗产,那让原告自己去查,他们如果查不到,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取证据,这个本来就是原告该做的事,轮不到你跑断腿。
当然了,如果确实你知道逝者有部分遗产,你也不用隐瞒,直接说出来,然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就行,法院不会因为这个让你承担债务的。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债义务,放弃继承就不用替逝者还钱。
很多人碰到银行起诉就慌了,觉得对方是大机构,肯定赢。其实不用怕,只要你确实没拿到遗产,也明确放弃继承,把握住举证责任这个关键点,一般不会判决你承担责任的。要是拿不准,可以找个律师帮你应诉,花小钱也能避免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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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欠债人意外离世,银行可以起诉欠债人的家人吗
[A]:银行有权提起诉讼,但是家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Q]:家人放弃继承欠债人的遗产,还需要还债吗
[A]: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放弃继承后无需替欠债人清偿债务
[Q]:本案中银行胜诉,符合法律规则吗
[A]:本案要求家人证明无遗产,不符合“证有不证无”的举证规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Q]:有没有遗产应该由谁来举证证明
[A]:遵循“证有不证无”的原则,主张存在遗产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无需被主张方证明不存在遗产
[Q]:要求家人开具全范围无财产证明现实吗
[A]:并不现实,普通人没有权限查询所有金融、不动产信息,相关机构也不会给个人开具这类证明
[Q]:银行主张有遗产应该怎么做才合法
[A]:银行应当自行收集逝者的财产线索,无法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
[Q]:什么是遗产管理人,家人必须当遗产管理人吗
[A]:遗产管理人是负责清理、管理逝者遗产的主体,家人不是必须担任遗产管理人
[Q]:放弃继承遗产有法律效力吗
[A]:合法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对继承人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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