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能拿经济补偿的情形全解析

离职有多少种情形能拿到经济补偿?下面这六点都是劳动法里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你注意这两个字叫应当。一旦你在法条里看到这两个字,就是必须要给的意思啊。具体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6条,具体可以看看。今天你一个一个给你展开,你讲第一个叫被迫辞职啊,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被迫辞职谁提辞职?是员工提辞职。你要知道,只要是员工提出的辞职,最多就是这种被迫辞职的方式,拿的就是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什么?就是N干N年给N个月工资,按照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这个基数,你干两年就两个月,干五年就是五个月啊,这就是N被迫辞职,拿的就是N的经济补偿,是员工提出。但是问题来了,是不是员工提出辞职就是被迫辞职?显然不是,他必须满足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则。这38条里有三个最常见的情形。第一个就是不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谁不提供啊?当然是公司被迫辞职,都是因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啊。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然后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那第一个不提供劳动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是最常见的。比如说公司违法的调岗,违法的变更工作地点,不给你提供工作,不给你提供岗位,不让你干活等等。总之你干活的条件没有了,这就是被迫辞职的前提。第二个很常见,哎,公司为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应该按月支付,结果一直拖欠着不给发工资,或者一个月工资应该是8000,结果公司不发8000,发五千甚至8000都不给。你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但是你注意劳动报酬的拖欠必须前期要催要,这个催要的过程你没有被迫辞职,大概率成立不了。催要的目的是什么?证明公司存在恶意或者是故意拖欠工资的行为,但是你才能提起被迫辞职啊。第三个什么社保,哎,未依法未未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那这个社保一定注意没交,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提被迫辞职的。但如果交的不足,交的不够,一般情况下提不了啊。但是你比如说在天津的朋友,那这是个例外情形。天津没有足额缴社保也可以操作被迫辞职,但是也不能直接提啊,有一些前置性条件。那这三个是被迫辞职的啊,就是核心的条件。你看大家都说了,你看基金没招能提被迫辞职吗?公司也违法了,对吧?不签劳动合同可以提被迫辞职吗?公司也违法了,那都不是提被迫辞职的理由啊。所以你要注意,必须满足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好,这是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第二个叫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啊,比如说协商解除是不是不需要给钱?当然需要给给的就是N的经济补偿。但是注意的点在哪儿?用人单位提出啊,很多企业会在你的协协商解除的协议书,协议书当中约定是单位提出除劳动关系。如果是这个地方提出员工提出提出劳动关系,我告诉你,你这个经济补偿就可以不给你,所以说少给你都可以。但如果是单位提出协商解除,要不你前期有证据,要么在协议书当中明确是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如果写了或者不写,都是属于单位提出。如果是员工提出,那大概率你的经济条件已经拿到了啊,所以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也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啊。第三个非过失性解除啊,谁解除?这个解除的主体是谁?是公司解除对应的就是过失性。你比如说因严重违规违纪了,严重工作失职了,那这叫过错性。把你拆掉是不需要给你钱的。但非过失性解除怎么样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哪些是三个情况啊?这些总结,第一个,长期休病休病假,医疗期休满的。第二个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个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啊,这三点那好,医疗期满什么意思?就是你休病假,每个人都有一个医疗期,最短三个月,最长24个月。你在休病假这个医疗期内,公司因为你生病不能把你开掉。但是一旦你医疗期修满了,比如说你是三个月医疗期,它是根据你的本单位公务员和总工龄来得到的。这样一个期间啊,最短三个月。那好比如说三个月医疗一期修满了,你还继续请病假或原岗位干不了,公司给你进行调岗后你还干不了,这个时候公司就可以正常解除你啊。你注意这三点,即便是合法的解除,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是应当支付,等于说医疗期满了,原岗位干不了,新岗位干不了,要给N的补偿。当然第二个不能胜任工作,不得事故。到你的考核,公司有量化的考核指标,提前告诉你经过考核你不达标,不达标的公司对你进行调岗或者培训再考核两次考核还不达标,公司可以解除你支付N的经济补。这个是什么?就是外部的原因,法律变化呀、政策影响呀、市场环境啊,导致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你的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原岗位提供不了的工作没有了,部门撤销了。这个时候跟你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公司可以解除支付N的经济补偿。所以这三点你要注意,即便操作合法也要给N的经济补偿,并且没有提前30天通知要多给一个月工资,叫代通知金,叫N加1,明白吗?现行的劳动合同法里支付N加一只有这三种法定情形。除了这个之外,没有N加一的法定情形啊,就是这这这个事情就是这三种情况出现。但是你注意我刚才说的这些里面的过程,调岗啊、培训啊、协商啊,包括医疗期满呀,如果公司没有满足这些条件,直接就把你开掉,那是违法解除,要给2N赔偿金啊,要给2N赔偿金,叫非过失性解除啊。第四个叫经济性裁员啊,这个呢实际上就是公司生产经营困难啊,企业转产啊,或者说呃重大的调整,导致需要大规模的,一定是大规模啊就裁员人数比较多,达到20人以上或者占到10%以上的人员。那这种情况下,经济裁员必须要给N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看到很多大厂裁员NN66N8,但是人最多给,但是法定的就给N的经济补偿啊。但是这个有前提是什么?需要提前30天,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全体职工或者通知公司的工会,并且需要向劳动部门进行报告啊。那这些都是法定的程序,如果公司没走,是加一吗是加一吗?不是我刚才跟你讲了,加一只有这三种情况,这个不加一,所以如果他没有履行这程序,那是2N的赔偿金,解除程序违法啊,解除程序违法。好,那我们看第五个叫劳动合同到期。唉,这一点哎用了很多。你签个劳动合同,签个一年劳动合同,一年合同到期了,唉,公司说我不再续签了,给N的经济补偿,但是这里边有些除外的情形,除外情形是什么?那个法条规定了除用人单位维持提高原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形除外。这种情形是不需要给经济补偿的。用人话来讲,比如说你一个月工资5000元,公司和你续签合同变成了4000元。比如说你原来工作地点在天津,续签合同变成了北京。比如说原来你是原来你是业务啊,现在不让你干业务了让你干财务。好,那完全调整了岗位,对不对?薪资变了,地点变了,岗位变了,总之没有往上变,它是往下变,或者是跟原来约定不一样,没有维持或提高个人条件。这个时候公司说哎,我要跟你续签,但员工解除不续订,员工提啊不续订,只要满足这些情形,没有维持或提高,你依然可以怎么样拿到经济补偿。也就说正常的如果维持或提高了,人家给你续订,员工说不去是没有补偿金的啊,是没有补偿金的啊。这里边呢,还有一个除外的情形,就是签订次数好。如果是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正常,公司正常的不续签给N如果签过两次以上,公司在这个事上没有选择权。尤其员工已经提出了我要求续签,我要求签补偿期,公司如果说不签,要给2N的赔偿金,叫违法终止。所以正常的合法终止只有到第一次合同到期才可以啊。第六个叫主体消亡,什么叫主体消防啊?谁没了?哎,一定是公司没了啊,这个没了包括什么哎破产了、注销了、清算了、吊销执照了,公司没有了,这实体不再经营了,这个时候公司消亡也要支付N的经济补偿。我上面写的六种情形都是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啊。如果关于经济补偿的一直以查其他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找我的话,你要了吧?
**《离职经济补偿攻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在职业生涯中,离职是许多人可能面临的情况。了解离职时能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至关重要,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
首先,被迫辞职是常见的一种能拿到补偿的情况。当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不提供劳动条件、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能构成被迫辞职。但要注意,劳动报酬拖欠需前期催要以证明公司恶意拖欠,社保不足额缴纳一般情况下提被迫辞职较难(天津有例外),且必须满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也需支付N的经济补偿。关键在于确定是单位提出,若协议书未明确或无证据,可能导致补偿难以获得。
非过失性解除包括长期休病假医疗期休满、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三种情况。即便合法解除,公司也应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30天通知还需多给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N加1),若公司不满足条件直接开除则是违法解除,要给2N赔偿金。
经济性裁员是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大规模裁员时需支付N的经济补偿,但要提前30天通知全体职工或工会,并向劳动部门报告,否则可能面临2N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不续签一般给N的经济补偿,但存在除外情形。如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员工不同意续订则无需补偿;签过两次以上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员工要求续签而公司拒绝,要给2N赔偿金。
最后,公司主体消亡,如破产、注销等情况,也需支付N的经济补偿。总之,熟知这些离职经济补偿情形,能让我们在离职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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