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哪些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
很多打工人在职场遇到不顺心,比如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社保,或是调岗降薪故意刁难,最后不得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很多人会犯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底该怎么写?有哪些坑要避开?什么情况下还能要到经济补偿?今天就把这些事说清楚,帮大家少走弯路。
先说说发这份通知书最基础的注意事项。首先,你得留好证据证明公司确实收到了这份通知书,不然你说你发了,公司说没收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很多人习惯用微信发给领导或者人事,说实话,这种方式不算稳妥,万一对方说没看、账号被盗,说不清楚。
最靠谱的还是用EMS快递寄,寄的时候在快递单上直接写清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某某某)”,然后保留好快递底单,最好拍照留证。要是公司拒收,也没关系,只要你地址填的是公司注册地址或者实际办公地址,快递记录就能证明你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如果想双保险,可以同时发邮件给公司公开的邮箱,或者人事、法定代表人的邮箱,抄送相关领导,同样保存好发送截图和原件。
然后是通知书里的内容,一定要写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随便写“个人原因”。很多人没注意这点,写了个人原因,之后再想找公司要经济补偿,基本都会被驳回,因为法律上你主动因个人原因辞职,是拿不到补偿的。理由必须写清楚公司到底哪里违法了,比如“因公司拖欠我3个月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理由写得越明确越好,别模模糊糊只说被迫解除,不说原因。
还有,通知书里一定要明确写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会写“本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给一个具体的日期,避免在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上产生争议。另外,别忘了在最后写清楚你的诉求,比如要求公司在多少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等等,把你的要求明确列出来,后续走劳动仲裁也能作为证据。
很多人会问,我交了通知书之后能不能直接不去上班了?这里也要注意,如果你已经按规定提前通知,理由也符合被迫解除的条件,交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不去上班,不算你旷工。但要是你还没等公司收到,自己直接走了,可能会被公司算成旷工,反而给了公司辞退你的理由,这点一定要记牢。
接下来说说,哪些情形下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其实主要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这些情况,都是公司违法在先,劳动者被迫辞职的,都能要补偿。
第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拖欠或者克扣工资。这里要区分一下,要是公司只是晚了一两天发,或者因为计算考勤的问题少发了几百块,这种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需要支付补偿的情形。但要是公司拖了一两个月不发,或者故意克扣工资不说明理由,这种就符合条件。还有一种情况,公司降薪没有经过你同意,私自给你降了工资,你不同意提出解除,也属于这个范畴。
第二种,公司不依法给你缴社会保险。很多小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或者按照最低基数缴,低于你实际的工资基数。要是你之前跟公司提过要求补缴,公司还是不补缴,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能要经济补偿。不过这里各地执行有一点区别,有些地方直接规定不缴社保就能解除要补偿,有些地方要求你先给公司发函要求补缴,公司不补你才能提解除,所以提前问清楚当地的规则,或者直接先走一遍补缴程序更稳妥。
第三种,公司不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最常见的就是公司故意调岗,把你从办公室调到门卫,或者从市区调到偏远郊区,不让你进公司办公,收走你的工作设备和账号,说白了就是故意刁难逼你走,这种就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你拿得出证据证明公司这么做了,发被迫解除通知书就能要补偿。
第四种,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你的权益。比如公司规定迟到一次扣全天工资,或者规定入职两年内不能怀孕,这些规则本身就是违法的,要是公司因为这种违法规则处罚你,损害了你的利益,你提出解除就能要补偿。
还有一些其他情形,比如公司违章指挥、强令你做危险的作业,危及到你的人身安全,这种你不用提前通知,直接就能解除合同,还能要补偿。或者公司用欺诈、胁迫的方式让你签了劳动合同,你反悔解除,也能要补偿。
很多人会踩一个坑,就是自己主动提了辞职,之后又想改说被迫解除要补偿。这种情况基本很难,因为你已经提交了因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再反过来告公司,仲裁和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所以一开始就想好,要是你是因为公司的问题要走,千万别写个人原因辞职。
还有一个常见问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怎么算的?其实很简单,就是你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不是到手工资,很多公司会按到手工资算,你自己要知道,应发工资才是对的,包括奖金、补贴这些都要算进去。
最后提醒大家,不管是写通知书还是走后续流程,证据一定要留好。工资条、聊天记录、快递底单、上下班打卡记录,这些东西都整理好,真走到劳动仲裁那一步,都是能帮你拿到补偿的关键。别嫌麻烦,该留的证据一定要留,不然明明你有理,最后因为拿不出证据拿不到钱,太亏了。
说白了,打工人遇到公司违法的情况,不用怕,该维护自己权益就维护,只要按规矩走,把该做的步骤都做对,拿到应得的经济补偿没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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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用什么方式更靠谱?
[A]:最稳妥的是用EMS快递邮寄,快递单标注清楚文件名称,保留好底单和快递记录;可以同时发邮件做双保险,避免公司称未收到通知。
[Q]: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里能写个人原因吗?
[A]:绝对不能写个人原因,一旦写了个人原因辞职,后续再主张经济补偿基本不会被支持,必须明确写明公司违法的具体理由。
[Q]:发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可以直接不上班吗?
[A]:只要理由符合被迫解除的条件,且公司已经收到通知书,就可以不再上班,不算旷工;没等公司收到就直接离岗,可能被公司算旷工,反而被动。
[Q]:哪些情况发被迫解除通知书可以要经济补偿?
[A]:常见的包括公司拖欠克扣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保、不提供约定劳动条件(比如恶意调岗刁难)、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强令危险作业这几种。
[Q]:公司不给缴社保,解除合同就能要补偿吗?
[A]:大部分地区要求劳动者先向公司提出补缴要求,公司拒绝补缴后再解除合同,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部分地区可直接主张,提前了解当地规则更稳妥。
[Q]: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A]: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含奖金、补贴,不是到手工资。
[Q]:已经签了个人原因辞职申请,还能改被迫解除要补偿吗?
[A]:这种情况很难得到仲裁或法院支持,所以一开始就要明确辞职原因,不要随便签个人原因辞职的文件。
[Q]:主张经济补偿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A]:需要保留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证据、公司违法的证据(比如欠薪记录、调岗通知、不缴社保记录等)、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材料。
先说说发这份通知书最基础的注意事项。首先,你得留好证据证明公司确实收到了这份通知书,不然你说你发了,公司说没收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很多人习惯用微信发给领导或者人事,说实话,这种方式不算稳妥,万一对方说没看、账号被盗,说不清楚。
最靠谱的还是用EMS快递寄,寄的时候在快递单上直接写清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某某某)”,然后保留好快递底单,最好拍照留证。要是公司拒收,也没关系,只要你地址填的是公司注册地址或者实际办公地址,快递记录就能证明你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如果想双保险,可以同时发邮件给公司公开的邮箱,或者人事、法定代表人的邮箱,抄送相关领导,同样保存好发送截图和原件。
然后是通知书里的内容,一定要写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随便写“个人原因”。很多人没注意这点,写了个人原因,之后再想找公司要经济补偿,基本都会被驳回,因为法律上你主动因个人原因辞职,是拿不到补偿的。理由必须写清楚公司到底哪里违法了,比如“因公司拖欠我3个月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理由写得越明确越好,别模模糊糊只说被迫解除,不说原因。
还有,通知书里一定要明确写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会写“本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给一个具体的日期,避免在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上产生争议。另外,别忘了在最后写清楚你的诉求,比如要求公司在多少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等等,把你的要求明确列出来,后续走劳动仲裁也能作为证据。
很多人会问,我交了通知书之后能不能直接不去上班了?这里也要注意,如果你已经按规定提前通知,理由也符合被迫解除的条件,交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不去上班,不算你旷工。但要是你还没等公司收到,自己直接走了,可能会被公司算成旷工,反而给了公司辞退你的理由,这点一定要记牢。
接下来说说,哪些情形下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其实主要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这些情况,都是公司违法在先,劳动者被迫辞职的,都能要补偿。
第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拖欠或者克扣工资。这里要区分一下,要是公司只是晚了一两天发,或者因为计算考勤的问题少发了几百块,这种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需要支付补偿的情形。但要是公司拖了一两个月不发,或者故意克扣工资不说明理由,这种就符合条件。还有一种情况,公司降薪没有经过你同意,私自给你降了工资,你不同意提出解除,也属于这个范畴。
第二种,公司不依法给你缴社会保险。很多小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或者按照最低基数缴,低于你实际的工资基数。要是你之前跟公司提过要求补缴,公司还是不补缴,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能要经济补偿。不过这里各地执行有一点区别,有些地方直接规定不缴社保就能解除要补偿,有些地方要求你先给公司发函要求补缴,公司不补你才能提解除,所以提前问清楚当地的规则,或者直接先走一遍补缴程序更稳妥。
第三种,公司不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最常见的就是公司故意调岗,把你从办公室调到门卫,或者从市区调到偏远郊区,不让你进公司办公,收走你的工作设备和账号,说白了就是故意刁难逼你走,这种就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你拿得出证据证明公司这么做了,发被迫解除通知书就能要补偿。
第四种,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你的权益。比如公司规定迟到一次扣全天工资,或者规定入职两年内不能怀孕,这些规则本身就是违法的,要是公司因为这种违法规则处罚你,损害了你的利益,你提出解除就能要补偿。
还有一些其他情形,比如公司违章指挥、强令你做危险的作业,危及到你的人身安全,这种你不用提前通知,直接就能解除合同,还能要补偿。或者公司用欺诈、胁迫的方式让你签了劳动合同,你反悔解除,也能要补偿。
很多人会踩一个坑,就是自己主动提了辞职,之后又想改说被迫解除要补偿。这种情况基本很难,因为你已经提交了因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再反过来告公司,仲裁和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所以一开始就想好,要是你是因为公司的问题要走,千万别写个人原因辞职。
还有一个常见问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怎么算的?其实很简单,就是你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不是到手工资,很多公司会按到手工资算,你自己要知道,应发工资才是对的,包括奖金、补贴这些都要算进去。
最后提醒大家,不管是写通知书还是走后续流程,证据一定要留好。工资条、聊天记录、快递底单、上下班打卡记录,这些东西都整理好,真走到劳动仲裁那一步,都是能帮你拿到补偿的关键。别嫌麻烦,该留的证据一定要留,不然明明你有理,最后因为拿不出证据拿不到钱,太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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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里能写个人原因吗?
[A]:绝对不能写个人原因,一旦写了个人原因辞职,后续再主张经济补偿基本不会被支持,必须明确写明公司违法的具体理由。
[Q]:发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可以直接不上班吗?
[A]:只要理由符合被迫解除的条件,且公司已经收到通知书,就可以不再上班,不算旷工;没等公司收到就直接离岗,可能被公司算旷工,反而被动。
[Q]:哪些情况发被迫解除通知书可以要经济补偿?
[A]:常见的包括公司拖欠克扣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保、不提供约定劳动条件(比如恶意调岗刁难)、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强令危险作业这几种。
[Q]:公司不给缴社保,解除合同就能要补偿吗?
[A]:大部分地区要求劳动者先向公司提出补缴要求,公司拒绝补缴后再解除合同,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部分地区可直接主张,提前了解当地规则更稳妥。
[Q]: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A]: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含奖金、补贴,不是到手工资。
[Q]:已经签了个人原因辞职申请,还能改被迫解除要补偿吗?
[A]:这种情况很难得到仲裁或法院支持,所以一开始就要明确辞职原因,不要随便签个人原因辞职的文件。
[Q]:主张经济补偿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A]:需要保留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证据、公司违法的证据(比如欠薪记录、调岗通知、不缴社保记录等)、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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