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该怎么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购买房产时会选择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确实有些好处,比如相比于将来把房子赠予给孩子,可以省去一些税费。可是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打算离婚,这套房产还能不能分割呢?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分割财产主要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可是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财产还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往往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父母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房产赠与给孩子,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就相当于对孩子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登记时生效,所以这套房产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以被分割的,房产应当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
第二种情况,父母将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的目的并非将房产赠予给孩子,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当地购房政策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并非对孩子赠与,那这套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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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买房已经是现在很多家庭都会提前做的规划,毕竟房价涨得快,早买早安心,还能给孩子留个保底保障。但很多人不知道,把房子直接挂在孩子名下,也会埋下不少隐患,最常见的就是夫妻闹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到底算谁的,能不能分就成了大问题。
我接触过好几个当事人,都是当年为了避税或者抢购房资格,把买的第二套房挂在了孩子名下,后来过不下去要离婚,夫妻俩都争这套房,又都说不出有力的证据,最后耗了快一年才出结果。
其实想要把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真的挺严格的。你必须要有实打实的证据,证明当初买房的钱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出的,而且你本身就没有把房子赠与给孩子的意思,只是因为政策限制才挂名。
比如你当时和孩子签过代持协议,或者和另一半聊天的时候明确提过只是借名买房,这些内容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只是你嘴上说没赠与,拿不出任何凭据,法官一般都会按照登记信息来认定,房子就是孩子的,离婚的时候分不了。
还有人会问,要是认定房子属于孩子,那离婚之后谁来管这套房?一般来说都是直接跟着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由拿到抚养权的父或母代为保管,代管的一方也不能随便卖这套房,除非是为了孩子的重大利益,比如孩子生病要花钱上学,才能处置。
很多夫妻觉得反正都是给自己孩子买的,不用讲究那么多,反正将来都是孩子的。真到感情破裂要分割财产的时候,才发现没留证据吃了大亏。建议大家不管要不要离婚,借孩子名买房的时候,最好还是提前把话都说清楚,留好书面的凭证,省得后面闹矛盾扯不清,还耽误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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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离婚时,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能分割吗?
[A]:需要分情况判断,若房产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与,且已经完成登记,属于孩子所有,不能分割;若能证明是借孩子名登记,并非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Q]:为什么很多夫妻买房会登记在孩子名下?
[A]:常见原因一是提前赠与孩子房产,还可以省去日后赠与的税费;二是可能受当地购房政策限制,借用孩子的购房资格买房。
[Q]:离婚分割财产分割的是哪类财产?
[A]: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分割财产主要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Q]: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一定属于孩子吗?
[A]:不一定,若夫妻双方有充足证据证明,登记在孩子名下只是出于其他原因,并非赠与孩子,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Q]:属于孩子的房产离婚后由谁管理?
[A]:这种情况房产归孩子所有,离婚后一般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
[Q]:不动产物权什么时候生效?
[A]: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登记时生效。
[Q]:把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什么条件?
[A]:需要夫妻双方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并非是对孩子的赠与。
[Q]:赠与孩子的房产完成登记后可以撤销分割吗?
[A]:房产完成登记后,赠与已经生效,房产属于孩子所有,离婚时不能撤销也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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