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少未提异议,能否视为同意该份工资?
今儿聊一个干货,员工收到公司的工资了,发现工资少了,没有及时提出过异议,能不能视为员工就同意了该份工资?哎,结论是不能。
北京前两天发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我觉得非常典型,我以前给大家也讲过,跟我之前的观点完全相同。这个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发放完以后,三天之内你不提异议,就视为你同意了工资发放的数额。那结果员工媒体发现工资少发了,结果在离职时候打官司,最后仲裁支持了员工的请求。
那这里面我今天给你详细的阐述一下,为什么公司工期合体依然会被同意了。两点原因。
第一点没有说话,没有提出异议,为什么不代表示示意意。很多人看过司法解释,最高院司法解释有一个漠视变更的规则说了双方变更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提出异议就视为怎么样。哎,视为同意你再去打公司违法变更,这个不支持。但是你要注意这个漠视变更指的是什么?一定是有行为履行的变更。比如说哎你调整岗位了,销售岗位变成行政岗位,或者工作地点由天津变到北京。这种调整他内心不同意,但他去了,他干了,有实际履行了,他没有说话。当时但是他履行了这种才能,视为漠视变更。而劳动报酬故员工一方他是没有办法参与到这个事儿,他只能被动去接受。所以不能说他没有提出异议就视为打通,他没有行动履行。所以漠视啊,沉默不代表漠视。
第二点就是时效的问题。哎,你要知道啊,其实法律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作为劳动者,普通的老百姓,他面对公司的这些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他但凡还想要这份工作,他不敢、不能也不想马上去维权。一旦维权,他的工作就丢了,饭碗就没了。这是个大家都很理解的一个现实。所以调解仲裁法律的规则,劳动报酬适用的是特殊时效,特殊在哪儿?在职期间你即便知道你你权益受侵害,你也不需要马上去维权。你只需要在离职后一年内去主张就可以了。主张的期限是在职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哎,劳动报酬包括什么?包括你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奖金、绩效提成,这都叫劳动报酬。所以各位你了解了。
**《劳动报酬维权攻略:保障你的权益不受侵害》**
在工作中,工资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当员工发现工资少了,却没有及时提出异议,这是否就意味着同意了这份工资呢?其实不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双方变更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提出异议,才视为同意。但这里的漠视变更指的是有行为履行的变更,比如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变动等。而劳动报酬方面,员工往往是被动接受,不能仅因未提出异议就视为同意。
其次,时效问题也很关键。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在职期间即便知道权益受侵害,也无需马上维权,只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主张即可,主张期限涵盖在职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奖金、绩效提成等。
那么,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当发现工资少发时,不要慌张。可以先与公司沟通,了解情况。如果沟通无果,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在离职后一年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
总之,员工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工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员工工资,异议,劳动合同,漠视变更,时效,劳动报酬,维权,离职,仲裁,典型案例
[Q]:员工收到工资后发现少了,没提异议,能视为同意这份工资吗?
[A]:不能。
[Q]:漠视变更规则适用于劳动报酬吗?
[A]:劳动报酬因员工无法主动参与,不能仅因未提异议视为同意,不适用于漠视变更规则。
[Q]:什么是漠视变更?
[A]:有行为履行的变更,如岗位、工作地点变动等,超过一个月没异议视为同意。
[Q]:劳动报酬适用什么时效?
[A]:特殊时效,在职期间权益受侵害,离职后一年内可主张。
[Q]:劳动报酬包括哪些?
[A]: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奖金、绩效提成等。
[Q]:员工发现工资少发,该怎么做?
[A]:先与公司沟通,无果后收集证据,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Q]:在职期间知道权益受侵害,需要马上维权吗?
[A]:不需要,可在离职后一年内主张。
[Q]:申请仲裁主张劳动报酬的期限是多久?
[A]:在职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离职后一年内可主张。
北京前两天发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我觉得非常典型,我以前给大家也讲过,跟我之前的观点完全相同。这个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发放完以后,三天之内你不提异议,就视为你同意了工资发放的数额。那结果员工媒体发现工资少发了,结果在离职时候打官司,最后仲裁支持了员工的请求。
那这里面我今天给你详细的阐述一下,为什么公司工期合体依然会被同意了。两点原因。
第一点没有说话,没有提出异议,为什么不代表示示意意。很多人看过司法解释,最高院司法解释有一个漠视变更的规则说了双方变更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提出异议就视为怎么样。哎,视为同意你再去打公司违法变更,这个不支持。但是你要注意这个漠视变更指的是什么?一定是有行为履行的变更。比如说哎你调整岗位了,销售岗位变成行政岗位,或者工作地点由天津变到北京。这种调整他内心不同意,但他去了,他干了,有实际履行了,他没有说话。当时但是他履行了这种才能,视为漠视变更。而劳动报酬故员工一方他是没有办法参与到这个事儿,他只能被动去接受。所以不能说他没有提出异议就视为打通,他没有行动履行。所以漠视啊,沉默不代表漠视。
第二点就是时效的问题。哎,你要知道啊,其实法律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作为劳动者,普通的老百姓,他面对公司的这些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他但凡还想要这份工作,他不敢、不能也不想马上去维权。一旦维权,他的工作就丢了,饭碗就没了。这是个大家都很理解的一个现实。所以调解仲裁法律的规则,劳动报酬适用的是特殊时效,特殊在哪儿?在职期间你即便知道你你权益受侵害,你也不需要马上去维权。你只需要在离职后一年内去主张就可以了。主张的期限是在职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哎,劳动报酬包括什么?包括你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奖金、绩效提成,这都叫劳动报酬。所以各位你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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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工资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当员工发现工资少了,却没有及时提出异议,这是否就意味着同意了这份工资呢?其实不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双方变更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提出异议,才视为同意。但这里的漠视变更指的是有行为履行的变更,比如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变动等。而劳动报酬方面,员工往往是被动接受,不能仅因未提出异议就视为同意。
其次,时效问题也很关键。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在职期间即便知道权益受侵害,也无需马上维权,只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主张即可,主张期限涵盖在职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奖金、绩效提成等。
那么,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当发现工资少发时,不要慌张。可以先与公司沟通,了解情况。如果沟通无果,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在离职后一年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
总之,员工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工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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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收到工资后发现少了,没提异议,能视为同意这份工资吗?
[A]:不能。
[Q]:漠视变更规则适用于劳动报酬吗?
[A]:劳动报酬因员工无法主动参与,不能仅因未提异议视为同意,不适用于漠视变更规则。
[Q]:什么是漠视变更?
[A]:有行为履行的变更,如岗位、工作地点变动等,超过一个月没异议视为同意。
[Q]:劳动报酬适用什么时效?
[A]:特殊时效,在职期间权益受侵害,离职后一年内可主张。
[Q]:劳动报酬包括哪些?
[A]: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奖金、绩效提成等。
[Q]:员工发现工资少发,该怎么做?
[A]:先与公司沟通,无果后收集证据,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Q]:在职期间知道权益受侵害,需要马上维权吗?
[A]:不需要,可在离职后一年内主张。
[Q]:申请仲裁主张劳动报酬的期限是多久?
[A]:在职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离职后一年内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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