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发放标准及法律规定详解

很多人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常会听到“伤残津贴”这个词,但大部分人都弄不明白它到底是什么,和我们常说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啥区别,能领多少钱,又有哪些法律依据?今天就把这些问题拆解开,给大家讲清楚。

首先,先说说什么是伤残津贴。简单来说,就是工伤职工因为受伤导致身体残疾,丧失了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没办法再参加原来的工作,也找不到新的工作维持生活,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按月给他发的基本生活费用。

很多人会把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搞混,这里说一下两者的区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出来之后,一次性给你的补偿,不管你之后还上不上班,只要评上伤残等级就能领。但伤残津贴是按月发的,主要是给那些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办法正常工作的人,用来保障平时的基本生活,相当于长期的生活补贴。

是不是所有评上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都能领伤残津贴呢?当然不是。按照我国的工伤伤残等级划分,一共分1到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目前只有1到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才满足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7到10级伤残的职工,一般伤情比较轻,还能继续工作,所以不能领伤残津贴,只能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再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到底是怎么算的。这个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的,一种是由用人单位发的。

第一种,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情况,针对的是1到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这部分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规定,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伤残津贴按下面的标准按月发:1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90%,2级是85%,3级是80%,4级是75%。这里要注意一点,如果算出来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保证拿到的钱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会影响基本生活。

1到4级的工伤职工,不仅按月领伤残津贴,用人单位还要按照伤残津贴的标准,给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也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部分,等到了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就停发伤残津贴,改领基本养老金了。如果养老金比伤残津贴低,差额部分还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补,不会让你吃亏。

第二种就是用人单位发放的情况,主要针对5级和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这两个等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政策上是保留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单位给安排合适的工作。如果单位没办法安排工作,那就由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标准是:5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60%。

同样,如果单位发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单位补上。而且单位也要按照规定给这类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你主动提出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要给你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就不再发伤残津贴了。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几级伤残,所有的工伤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全部都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发放标准和上面说的一样,不会因为没交保险就降低标准。

那关于伤残津贴的法律规定,主要都在哪呢?最核心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津贴的领取条件、发放标准、各方责任都做了明确规定。比如第三十五条专门说了1-4级伤残的待遇,明确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伤残津贴,还有退休之后的待遇衔接。第三十六条规定了5-6级伤残,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由单位发伤残津贴,还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待遇。

除了《工伤保险条例》,各地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对伤残津贴做定期调整,比如每年都会适当上浮一点,跟上物价和最低工资的增长。比如很多省份每年都会发布通知,统一调整当年的伤残津贴标准,保证伤残职工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通货膨胀下降。

最后再提醒大家几个需要注意的点。如果你对伤残津贴的发放有异议,或者单位不给你发,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这里说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不是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计算的时候要注意区分。

总的来说,伤残津贴是给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不管是职工自己还是用人单位,都要弄清楚对应的规则,该享受的待遇别错过,该承担的责任也要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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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伤残津贴?
[A]:伤残津贴是工伤职工因伤残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获得新收入维持生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发放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
[Q]:所有工伤伤残等级都能领伤残津贴吗?
[A]:不是,只有1级到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满足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7级到10级伤残伤情较轻,一般可以继续工作,无法领取伤残津贴。
[Q]:1-4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A]:1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2级为85%,3级为80%,4级为75%,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Q]:5-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由谁发?标准是什么?
[A]:5-6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60%,若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Q]:没交工伤保险能领伤残津贴吗?
[A]: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包括伤残津贴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发放标准和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一致。
[Q]:1-4级工伤职工退休后还领伤残津贴吗?
[A]:1-4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会停发伤残津贴,改领基本养老金,如果养老金金额低于原伤残津贴,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Q]:5-6级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还能领伤残津贴吗?
[A]:如果5-6级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就不再发放伤残津贴了。
[Q]:伤残津贴会调整吗?
[A]:各地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定期对伤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一般每年都会适当上浮,保障伤残职工的生活水平跟上物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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