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者必知:六大权益维护注意事项
超过5000万劳动者都处于劳动派遣的这种状态,其中有70%的劳动者对自身的法律权益一无所知。那么以下六大注意事项就是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必须要了解的。
第一就是签劳动合同的陷阱,90%的劳动者在这个地方都栽过跟头。很多人都觉得白纸黑字所签的劳动合同,它就是一个护身符,而这恰恰是最大的认知误区。去年某法院公布的一个典型案例里面,一个32岁的程序员小张的遭遇堪称教科书式的陷阱。他以为他所签劳动合同的对象是一个大厂,结果所签劳动合同的对象居然是一个人力资源公司,也就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
这里面我们必须要了解一个反常识的冷知识,就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有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而你所工作的那个单位,它通常被我们称之为用工单位。你的权益一般是要向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主张,而不是向你的用工单位主张。而现实生活中,超过83%的劳动者在首次知晓这个事实的时候,一般都是在仲裁庭上被对方律师质疑的那一刻才知道。
所以为了不踩雷,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要死磕这三个细节。第一,要注意你的劳动合同的甲方名称与公章是否一致,是否是你要应聘的单位。第二,工作地点的条款一定要警惕,不要出现“服从全国调配”这样类似的霸王条款。第三,你的薪酬结构中的基本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大注意事项就是如何破解同工同酬的谎言。做同样的活,为什么他年终奖就是3万,我年终奖只有3000呢?这是所有劳务派遣中最常发出的一个灵魂拷问。但鲜为人知的是,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的同工同酬,在司法实践中早已经被资本拆解得面目全非。某银行的操作堪称行业“典范”。正式工的薪资是等于基本工资30%,岗位津贴20%,绩效奖金50%。而派遣工的薪资就是一个打包价,没有其他任何待遇。年终奖正式工可以拿到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而派遣工只能拿到0.3个月的基本工资。
那么如何来破解这种不平等的对待呢?你每个月要保留自己的工资条、绩效考核表、工资记录,特别是要收集正式员工薪资结构的证据。北京朝阳区法院2021年判决的经典案例中,劳动者就是靠三年完整的钉钉打卡记录和会议纪要,打赢了同工同酬的官司。
第三大注意事项就是如何让你的养老钱不缩水。如果说工资差异是明枪,那么社保套路肯定就是暗箭。法律规定必须要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但是很多派遣单位都有以下操作:第一,按最低基数来缴纳。某知名人力公司被曝90%的员工社保基数不足实发工资的50%。第二就是异地缴纳,他把你的社保挂到了三四线城市,退休金比一线城市要低不少。第三,用团体意外保险代替工伤保险,直接让理赔的额度缩水了80%。
如何破解呢?咱们一定要记住这三个关键动作。第一就是每月要登录人社局的官网去查询一下缴费的明细。第二要保留自己所有的工资流水,来证明自己的实际收入。第三,如果你发现了异常,你一定要及时的向劳动监察大队实名举报。
第四个注意事项就是如何破解工伤索赔被踢皮球。建筑工人老王从工伤认定到赔偿到账,整整用了238天时间。他在工地坠落导致骨折之后,用工单位就让他去找派遣单位,派遣单位就让他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让他先做伤残鉴定,三方踢皮球,整整给他踢了238天。
那么该如何正确的走这个流程呢?首先第一要当场报警,并要制作笔录,这个时候是在固定证据。第二呢,就要求你的用工单位出具事故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第三呢,就是72小时内向你的派遣公司,也就是你的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工伤认定申请。第四呢,同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大注意事项就是以下这四个错误咱们绝对不能犯,这是维权时的一个致命误区。第一就是在你仲裁的时候,不要只告用工单位,而不告你的派遣单位。如果这样告的话,法院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第二,仲裁时不要漏列了赔偿项目,否则的话会导致一次诉讼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需要另行再诉。第三呢,一定要经仲裁委或者法院调解,出具正式的调解书,不要私下调解,否则到时候赔偿金拿不到位的情况下,还需要重新起诉,不能直接申请执行。第四呢,就是不要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否则的话就直接败诉了。
第六个注意事项,那就是终极武器:当你发现有以下情形时,你可以主张与用工单位视为建立了一个事实的劳动关系,按照正式员工的身份去主张自己的权益。第一就是派遣单位没有经营许可证。第二就是你在用工单位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情况下,已经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了。第三就是用工单位超过10%的岗位都在使用派遣工。第四就是你从事的是用工单位主营业务的岗位。如果有这些情况呢,你可以尽可能的去主张自己和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某银行案例里面有23名派遣的柜员,就是利用这个法律规定,最终成功的转为了正式员工,并获赔了五年的工资差额。在2023年某中级人民法院所公布的典型案例里面,有217名客服人员也是用了这一招,不仅追回了五年的社保差额,还每个人获赔了16.8万元的赔偿金。最后想说的是,记住在这场博弈里面,知识才是最好的盔甲。
在外打工人不少都碰到过劳务派遣的情况,我身边好几个朋友都踩过坑,今天就给大伙唠唠,作为劳务派遣工,刚入职签合同的时候该怎么避坑。
很多朋友找工作的时候,盯着大厂的offer就冲过去了,面试也过了,让签合同想都不想就动笔,等出了问题才发现,自己签合同的甲方根本不是面试你的大厂,是个没怎么听过的劳务派遣公司。这时候再后悔,已经晚了。
签合同的时候别嫌麻烦,三个细节一定要多看一眼。先看合同开头写的甲方名字,再看看最后盖的公章,两个名字得对得上,而且得确认是不是你面试的那家公司。别看着有公章就签字,不少人就是稀里糊涂把自己卖了。
然后是工作地点这一条,别小看这个,很多公司会偷偷埋坑。要是写着“服从公司全国调配”这种话,一定要提出来改,不然哪天公司把你派去千里之外的小城市,你不去就算你主动离职,你说理都没地方说去。
最后就是工资,合同里写的基本工资,一定不能低于你工作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之前有个朋友,刚毕业找工作着急,合同写的基本工资比当地最低标准还低,后来请病假扣完工资,连吃饭钱都没了,找谁说理都没用。
其实不止这三点,劳务派遣还有好多别的坑,但签合同是第一步,第一步走对了,后面就算出问题,你手里也有过硬的证据,维权也能少走好多弯路。毕竟出来打工,赚钱不容易,多留个心眼总没坏处,别嫌麻烦,多看两眼合同,比后面出问题再到处找人帮忙强多了。
劳务派遣,劳动权益,劳动合同,同工同酬,社保缴纳,工伤索赔,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维权注意事项,劳务派遣单位
[Q]:劳务派遣中,谁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
[A]: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为用工单位,劳动者权益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
[Q]:劳务派遣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A]:需要注意三个细节:一是确认劳动合同甲方名称与公章一致,是应聘的目标单位;二是警惕工作地点条款,拒绝“服从全国调配”这类霸王条款;三是确认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Q]:劳务派遣工可以主张同工同酬吗?怎么维权?
[A]: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3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维权时需要保留工资条、绩效考核记录,同时收集正式员工薪资结构的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Q]:派遣单位违规缴纳社保有哪些常见套路?
[A]:常见套路有三种:一是不按实际工资缴纳,按最低社保基数缴纳;二是将社保异地挂到三四线城市,降低退休待遇;三是用团体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大幅缩水理赔额度。
[Q]: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后,正确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A]:正确流程为: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并制作笔录;要求用工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事故情况说明;72小时内向派遣单位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同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Q]:劳务派遣维权时,有哪些常见的致命误区?
[A]:常见误区有四个:仲裁时只告用工单位不告派遣单位,会被驳回诉求;仲裁漏列赔偿项目,需要另行起诉;不走官方调解选择私下和解,赔偿金不到位无法直接执行;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会直接败诉。
[Q]: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和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A]:满足任意一种情形都可以主张:一是派遣单位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二是在用工单位的临时性岗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三是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的岗位占比超过10%;四是你从事的是用工单位的主营业务岗位。
[Q]:主张事实劳动关系能获得什么权益?
[A]:主张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按照正式员工主张权益,实践中已有不少案例成功转为正式工,还获赔了工资差额、社保差额等补偿。
第一就是签劳动合同的陷阱,90%的劳动者在这个地方都栽过跟头。很多人都觉得白纸黑字所签的劳动合同,它就是一个护身符,而这恰恰是最大的认知误区。去年某法院公布的一个典型案例里面,一个32岁的程序员小张的遭遇堪称教科书式的陷阱。他以为他所签劳动合同的对象是一个大厂,结果所签劳动合同的对象居然是一个人力资源公司,也就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
这里面我们必须要了解一个反常识的冷知识,就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有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而你所工作的那个单位,它通常被我们称之为用工单位。你的权益一般是要向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主张,而不是向你的用工单位主张。而现实生活中,超过83%的劳动者在首次知晓这个事实的时候,一般都是在仲裁庭上被对方律师质疑的那一刻才知道。
所以为了不踩雷,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要死磕这三个细节。第一,要注意你的劳动合同的甲方名称与公章是否一致,是否是你要应聘的单位。第二,工作地点的条款一定要警惕,不要出现“服从全国调配”这样类似的霸王条款。第三,你的薪酬结构中的基本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大注意事项就是如何破解同工同酬的谎言。做同样的活,为什么他年终奖就是3万,我年终奖只有3000呢?这是所有劳务派遣中最常发出的一个灵魂拷问。但鲜为人知的是,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的同工同酬,在司法实践中早已经被资本拆解得面目全非。某银行的操作堪称行业“典范”。正式工的薪资是等于基本工资30%,岗位津贴20%,绩效奖金50%。而派遣工的薪资就是一个打包价,没有其他任何待遇。年终奖正式工可以拿到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而派遣工只能拿到0.3个月的基本工资。
那么如何来破解这种不平等的对待呢?你每个月要保留自己的工资条、绩效考核表、工资记录,特别是要收集正式员工薪资结构的证据。北京朝阳区法院2021年判决的经典案例中,劳动者就是靠三年完整的钉钉打卡记录和会议纪要,打赢了同工同酬的官司。
第三大注意事项就是如何让你的养老钱不缩水。如果说工资差异是明枪,那么社保套路肯定就是暗箭。法律规定必须要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但是很多派遣单位都有以下操作:第一,按最低基数来缴纳。某知名人力公司被曝90%的员工社保基数不足实发工资的50%。第二就是异地缴纳,他把你的社保挂到了三四线城市,退休金比一线城市要低不少。第三,用团体意外保险代替工伤保险,直接让理赔的额度缩水了80%。
如何破解呢?咱们一定要记住这三个关键动作。第一就是每月要登录人社局的官网去查询一下缴费的明细。第二要保留自己所有的工资流水,来证明自己的实际收入。第三,如果你发现了异常,你一定要及时的向劳动监察大队实名举报。
第四个注意事项就是如何破解工伤索赔被踢皮球。建筑工人老王从工伤认定到赔偿到账,整整用了238天时间。他在工地坠落导致骨折之后,用工单位就让他去找派遣单位,派遣单位就让他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让他先做伤残鉴定,三方踢皮球,整整给他踢了238天。
那么该如何正确的走这个流程呢?首先第一要当场报警,并要制作笔录,这个时候是在固定证据。第二呢,就要求你的用工单位出具事故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第三呢,就是72小时内向你的派遣公司,也就是你的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工伤认定申请。第四呢,同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大注意事项就是以下这四个错误咱们绝对不能犯,这是维权时的一个致命误区。第一就是在你仲裁的时候,不要只告用工单位,而不告你的派遣单位。如果这样告的话,法院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第二,仲裁时不要漏列了赔偿项目,否则的话会导致一次诉讼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需要另行再诉。第三呢,一定要经仲裁委或者法院调解,出具正式的调解书,不要私下调解,否则到时候赔偿金拿不到位的情况下,还需要重新起诉,不能直接申请执行。第四呢,就是不要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否则的话就直接败诉了。
第六个注意事项,那就是终极武器:当你发现有以下情形时,你可以主张与用工单位视为建立了一个事实的劳动关系,按照正式员工的身份去主张自己的权益。第一就是派遣单位没有经营许可证。第二就是你在用工单位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情况下,已经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了。第三就是用工单位超过10%的岗位都在使用派遣工。第四就是你从事的是用工单位主营业务的岗位。如果有这些情况呢,你可以尽可能的去主张自己和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某银行案例里面有23名派遣的柜员,就是利用这个法律规定,最终成功的转为了正式员工,并获赔了五年的工资差额。在2023年某中级人民法院所公布的典型案例里面,有217名客服人员也是用了这一招,不仅追回了五年的社保差额,还每个人获赔了16.8万元的赔偿金。最后想说的是,记住在这场博弈里面,知识才是最好的盔甲。
在外打工人不少都碰到过劳务派遣的情况,我身边好几个朋友都踩过坑,今天就给大伙唠唠,作为劳务派遣工,刚入职签合同的时候该怎么避坑。
很多朋友找工作的时候,盯着大厂的offer就冲过去了,面试也过了,让签合同想都不想就动笔,等出了问题才发现,自己签合同的甲方根本不是面试你的大厂,是个没怎么听过的劳务派遣公司。这时候再后悔,已经晚了。
签合同的时候别嫌麻烦,三个细节一定要多看一眼。先看合同开头写的甲方名字,再看看最后盖的公章,两个名字得对得上,而且得确认是不是你面试的那家公司。别看着有公章就签字,不少人就是稀里糊涂把自己卖了。
然后是工作地点这一条,别小看这个,很多公司会偷偷埋坑。要是写着“服从公司全国调配”这种话,一定要提出来改,不然哪天公司把你派去千里之外的小城市,你不去就算你主动离职,你说理都没地方说去。
最后就是工资,合同里写的基本工资,一定不能低于你工作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之前有个朋友,刚毕业找工作着急,合同写的基本工资比当地最低标准还低,后来请病假扣完工资,连吃饭钱都没了,找谁说理都没用。
其实不止这三点,劳务派遣还有好多别的坑,但签合同是第一步,第一步走对了,后面就算出问题,你手里也有过硬的证据,维权也能少走好多弯路。毕竟出来打工,赚钱不容易,多留个心眼总没坏处,别嫌麻烦,多看两眼合同,比后面出问题再到处找人帮忙强多了。
劳务派遣,劳动权益,劳动合同,同工同酬,社保缴纳,工伤索赔,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维权注意事项,劳务派遣单位
[Q]:劳务派遣中,谁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
[A]: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为用工单位,劳动者权益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
[Q]:劳务派遣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A]:需要注意三个细节:一是确认劳动合同甲方名称与公章一致,是应聘的目标单位;二是警惕工作地点条款,拒绝“服从全国调配”这类霸王条款;三是确认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Q]:劳务派遣工可以主张同工同酬吗?怎么维权?
[A]: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3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维权时需要保留工资条、绩效考核记录,同时收集正式员工薪资结构的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Q]:派遣单位违规缴纳社保有哪些常见套路?
[A]:常见套路有三种:一是不按实际工资缴纳,按最低社保基数缴纳;二是将社保异地挂到三四线城市,降低退休待遇;三是用团体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大幅缩水理赔额度。
[Q]: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后,正确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A]:正确流程为: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并制作笔录;要求用工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事故情况说明;72小时内向派遣单位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同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Q]:劳务派遣维权时,有哪些常见的致命误区?
[A]:常见误区有四个:仲裁时只告用工单位不告派遣单位,会被驳回诉求;仲裁漏列赔偿项目,需要另行起诉;不走官方调解选择私下和解,赔偿金不到位无法直接执行;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会直接败诉。
[Q]: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和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A]:满足任意一种情形都可以主张:一是派遣单位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二是在用工单位的临时性岗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三是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的岗位占比超过10%;四是你从事的是用工单位的主营业务岗位。
[Q]:主张事实劳动关系能获得什么权益?
[A]:主张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按照正式员工主张权益,实践中已有不少案例成功转为正式工,还获赔了工资差额、社保差额等补偿。
评论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