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薪后被迫离职要慎行,这些坑你知道吗?

听我说调岗降薪后被迫离职要慎行,90%的劳动者都不知道的。坑王律师,我走了,被迫离职了能拿到补偿金N吗?来,今天用调岗降薪的案例给你说明白,被迫离职通知书错写少写,补偿金全丢,90%的劳动者都不知道的坑。我提醒一下啊,这期视频呢涉及一些重要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框架,内容呢有点难。但是呢王律师讲的很细,如果你能听懂并且灵活运用,那么你将学到一个非常非常干的劳动法知识点。遇到调岗降薪,应该怎么做才能够保住你的底线N呢先说一个背景啊,小林在上海某公司干了十几年,签的呢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来以为可以安稳退休,结果呢公司突然因为环保的问题,要把整个生产线搬到外省。小林呢自然是不同意去外省的,那么整个生产线就没有了,原来的岗位呢肯定也没有了。于是公司为小玲安排了勤杂工的工作岗位。但是因为工资较低,公司在小林只出勤不工作的情况下发放了最低工资。这事儿呢能忍吗?小林直接发了函,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没有提供劳动条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我是王律师,一名一线的实战办律师。我24年呢一年线下开庭多达两百多次,我也是一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累计调解多达一千多例的案件。那么小林到底有没有补偿金呢?请你先关注后收藏,点赞以后慢慢看分析被迫离职是不是有无补偿金,我们先要看一下底层逻辑啊,小林的被迫离职原因到底是因什么而起的呢?是因公司对他进行调岗,对吧?各位和王律师一起想一下如下几个问题。公司因为环保原因搬迁到外省,导致岗位不存在,需要给小林进行调岗,这个理由合理合法吗?去外省上班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小林选择不去这里合法吗?公司在上海目前也没有业务线和生产线了,没有适合的岗位。协商不成,小林就在原工作地点打卡上班,没有工作内容,工资发了最低工资,这个又是合理合法的吗?最后,小林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为理由走了,被迫离职。到底成立不成立呢?这些问题一问啊,稍微懂一点点劳动法的,是不是就能够感觉到劳动者这个N要不要得到呢?但是这些问题听听老师师分析。首先公司因为环保原因,所有的生产线搬至外省,其中包括小林原工作岗位所在的生产产线。小玲呢仍然留在原工作地点上班,但是工作岗位已经不存在了。其实本质上,双方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上海到外省距离遥远,确实已经给小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带来了实质性的困难和影响,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拒绝调岗是合理合法的。公司给小林安排了勤杂工的工作,根据小林的理解,公司没有为其提供新的岗位,说明双方没有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但是公司认为自己是提供了新的岗位,也就是勤杂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薪资薪随岗位,是小林你自己不愿意去公司,客观情况也没有能力给你提供其他的工作岗位了,在没有实际提供劳动力情况下,公司发了最低工资,案情分析到这里,大家看出来了吗?公司其实就是为了拖,其实小林呢,有很多种选择,但是小林选择走了,被迫离职,而且仅仅用了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理由,单方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王律师认为这里是有问题的。翻遍劳动合同法,未提供劳动条件这个概念是没有明确定义的。那么对这个概念是不是就有了一个主观的理解?具体到本案。因为环保问题,工厂从上海搬迁到外省,工作地点和岗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者和公司就调整后的岗位和薪资是没有进一步协商成功的。但是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新的岗位没有具备让劳动者从事劳动所必要的安全卫生环境等等条件。所以小林这里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为理由被迫离职,是不是非常的不稳?第二,如果小林在被迫离职的时候,使用了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呢?王律师认为还是不稳。为什么?因为小玲没有提供实质性劳动,而这个责任并非公司全部的责任。公司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而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了。那么这个局到底应该怎么破呢?真的就被拿捏住了吗?一直拿最低工资吗?首先,小林如果是想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走,被迫离职拿经济补偿金。小林是不是要进行一个欠薪催告函?劳动合同上工资约定是多少,现在你给我发放了多少,小林要先提出异议。第二步,在第二个发放工资周期到了以后,公司仍然没有补发意思,仍然给你发了最低工资。那么王律师会建议劳动者最好走在职劳动仲裁,以确认公司是恶意少发工资,这样为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走被迫离职才稳。最后果然案子的裁决结果和王律师预估的是一样的。劳动仲裁委和一审法院都没有支持小林的经济补偿金。最后二审呢,我们积极的和法官沟通。最后小林呢,也看到了两次裁判都对自己是不利的,也配合的积极的调解了。所以此案最后在二审阶段以劳动者得到经济补偿金N调解结案。小林这个案子为什么最后还可以拿到N了,调解的时候,王律师拿出的法条不是走被迫离职,而是走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为这个案子的本质上,双方的劳动关系其实已经进入了一个僵局公司也是客观情况下无法再给小林想要的。小林呢也不想降低薪资去妥协。这个案子如果继续这样是没有办法履行的,陷入僵局,小林和公司协商能拿到经济补偿金N结果也是不错的。最后呢,如果你对这个案子还有疑问,或者在工作中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私信我。如果你觉得这个内容对你有帮助,别忘了点赞、关注、转发。我是王律师,让你的每一份劳动都有价值。
**调岗降薪应对攻略**:遭遇调岗降薪莫慌张,掌握关键要点保权益。首先,明确自身权益底线,了解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面对公司调岗,要判断其合理性与合法性,若不合理,及时提出异议。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如沟通记录、书面文件等。若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离职,需先发送欠薪催告函,明确工资差额。第二个工资发放周期后,若公司仍未补发,果断申请在职劳动仲裁,确认公司恶意少发工资。同时,关注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变化,如因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法条争取权益。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积极与公司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总之,面对调岗降薪,冷静应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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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调岗降薪后被迫离职,怎样才能拿到补偿金N?
[A]:要先判断调岗降薪是否合理合法,协商不成时,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先进行欠薪催告函,第二个工资发放周期后仍未补发,走在职劳动仲裁确认公司恶意少发工资,这样走被迫离职才稳。也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十条第三项,在双方劳动关系陷入僵局时,协商争取经济补偿金N。
[Q]:公司因环保原因搬迁,导致岗位变动,这种调岗合理吗?
[A]:公司因环保原因将生产线搬至外省,致使原岗位不存在,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能证明给劳动者继续履行合同带来实质性困难和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公司拒绝调岗是合理合法的。
[Q]:劳动者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被迫离职,为何不稳?
[A]:劳动合同法中未提供劳动条件无明确定义,易产生主观理解。本案中虽工作地点和岗位变化且协商未成功,但劳动者无证据证明新岗位不具备劳动必要条件,所以以此为由被迫离职不稳。
[Q]:小林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离职,为何也不稳?
[A]:小林未提供实质性劳动,公司是因客观情况变化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仅以此为由被迫离职不稳。
[Q]:遇到调岗降薪,劳动者该如何与公司协商?
[A]:明确表达自己对调岗降薪的看法和诉求,要求公司给出合理说明和解决方案。同时,注意保留与公司协商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
[Q]:什么情况下适合走在职劳动仲裁?
[A]:当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离职,在发送欠薪催告函后,第二个工资发放周期公司仍未补发工资,此时走在职劳动仲裁,确认公司恶意少发工资,为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走被迫离职才稳。
[Q]:被迫离职通知书怎么写才不会导致补偿金丢失?
[A]:要准确清晰地写明被迫离职的原因,如调岗降薪不合理、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说明公司的过错,确保理由充分合理,避免错写少写关键信息。
[Q]:二审阶段小林为何能拿到经济补偿金N调解结案?
[A]:调解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因案子本质上双方劳动关系陷入僵局,公司客观上无法满足小林要求,小林也不愿降薪妥协,协商拿到经济补偿金N是较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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