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偶遇未成年私生饭:年龄从来不是违法挡箭牌
前几天在飞机上我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私生饭。我在经济舱,邻座是两个小姑娘,看起来也就是16、17岁吧。一上飞机她们两个就处于极度的亢奋状态,甚至起飞以后也不消停,不停的起身,往前边商务舱东张西望。于是我就问她们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小姑娘特别激动的告诉我,他们的爱豆这个时候就坐在商务舱里边,而且刚才登机的时候,从爱豆身边擦肩而过,觉得特别特别的幸福。
我说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你们家长呢有没有在一起啊?她们说现在高一放暑假,通过特殊渠道花了9000块钱买到了爱豆的行程,不只是同航班,落地以后还要和爱豆入住同一家酒店、同一个楼层,甚至还知道人家的房间号,晚上还要去送花。
我不知道您啥感觉,我听完是一身冷汗。这典型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啊,跟踪获取甚至是提供转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第253条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我好心的劝了两位小姑娘,人家给我来了一句,反正我们是成年人啊,你看这话聊到这儿就到头了,我也只能祝福这两个小姑娘平安无事。
但还想和大家聊一聊,未成年人要是做了错事真的就没事吗?当然不是。
首先像这两个姑娘,高一大概是16岁,已满16不满十八的年轻人确实是未成年人,但请看刑法第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至于未成年只是不判死刑而已。
其次,如果不满16岁是不是就万事大吉啊?错。再来看一看行政处罚法第30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是减轻行政处罚。看到了吧?从轻减轻可绝不等于不处罚呀。年纪轻轻,这个行政处罚也是要进人生档案的。
第三,那不满14的总算是啥事没有了吧,也不对,确实啊,这个年龄不追究你的刑事、行政责任。但别忘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1条,公安机关有权利对于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责令接受社会关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的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的矫治教育措施。大白话讲啊,也可以把你带走。
第四,刚才说的是刑事和行政责任,咱还没说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啊。如果年轻人在追星过程中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等,赔偿责任是要由监护人,也就是家长来承担的。并且不会因为是孩子犯错就少判一分钱。
总结一句话,年龄绝不是为所欲为的挡箭牌,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孩子们有心仪的偶像,这不是坏事。理性追星的过程中,如果咱能收获向上的动力,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我们成年人双手赞同,但切记不可以违法,不可以让自己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
很多十几岁的孩子开始追星,可不少家长只看到孩子追偶像,没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方式,最后闹出麻烦才追悔莫及。
我前阵子帮朋友处理过一桩相关的咨询,一个高二的小姑娘,为了追自己喜欢的男星,偷偷攒了大半年零花钱,找黄牛买了对方的航班和酒店信息,还跟学校请病假说自己生病,跑去偶像的城市蹲守。
最后被酒店工作人员发现不对,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又通知了家长过去领人。小姑娘当时哭着说自己只是想看看偶像,没做错什么,可她花大价钱买的信息,本身就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很多孩子甚至不少家长都觉得,孩子还小,就算做点出格的事,最多口头说两句就完事了,不会真的有处罚。这种想法真的错得离谱。现在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规定,早就不是一刀切说未成年就免责了。
只要满了十六岁,要是犯了法,该负的刑事责任一点都少不了,只是不会被判死刑而已。就算不够年龄负刑事责任,也会有相应的矫治教育措施,不是说犯了错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而且要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比如私生饭追着蹲守,侵犯偶像的隐私,该赔的钱,都要家长来出,一分都不会少。
其实孩子喜欢偶像不是坏事,很多人靠着偶像的鼓励,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最后变成更优秀的人,这种追星我们举双手支持。可要是为了追星,跑去蹲守买信息,侵犯别人的生活,那就不是追星,是违法了。
作为家长,平时也要多跟孩子聊,告诉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碰。喜欢偶像,不如把这份喜欢变成自己前进的动力,比做那些违法出格的事,有意义太多了。
私生饭,理性追星,未成年人违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民事责任,追星,侵犯隐私权,监护人责任
[Q]: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A]: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仅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Q]:未成年人违法可以不用接受处罚吗?
[A]:不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仅从轻减轻处罚,不代表免除处罚,行政处罚也会计入人生档案。
[Q]:不满14周岁违法就完全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吗?
[A]:不对,不满14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行政责任,但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Q]:未成年人追星侵犯他人权益需要赔偿吗?
[A]:需要,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侵权的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不会因是未成年人就减少赔偿金额。
[Q]:买艺人行程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吗?
[A]:属于,私自获取、转卖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Q]:未成年人追星都是错误的吗?
[A]:不是,未成年人有喜欢的偶像并不是坏事,只要做到理性追星,从偶像身上获得向上的动力,是值得支持的。
[Q]:什么是私生饭?
[A]:私生饭指喜欢明星,却做出侵犯明星隐私、扰乱明星日常生活的极端粉丝,他们的很多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Q]:年龄可以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吗?
[A]:不可以,无论年龄大小,都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对应的责任,年龄从来不是为所欲为的挡箭牌。
我说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你们家长呢有没有在一起啊?她们说现在高一放暑假,通过特殊渠道花了9000块钱买到了爱豆的行程,不只是同航班,落地以后还要和爱豆入住同一家酒店、同一个楼层,甚至还知道人家的房间号,晚上还要去送花。
我不知道您啥感觉,我听完是一身冷汗。这典型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啊,跟踪获取甚至是提供转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第253条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我好心的劝了两位小姑娘,人家给我来了一句,反正我们是成年人啊,你看这话聊到这儿就到头了,我也只能祝福这两个小姑娘平安无事。
但还想和大家聊一聊,未成年人要是做了错事真的就没事吗?当然不是。
首先像这两个姑娘,高一大概是16岁,已满16不满十八的年轻人确实是未成年人,但请看刑法第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至于未成年只是不判死刑而已。
其次,如果不满16岁是不是就万事大吉啊?错。再来看一看行政处罚法第30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是减轻行政处罚。看到了吧?从轻减轻可绝不等于不处罚呀。年纪轻轻,这个行政处罚也是要进人生档案的。
第三,那不满14的总算是啥事没有了吧,也不对,确实啊,这个年龄不追究你的刑事、行政责任。但别忘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1条,公安机关有权利对于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责令接受社会关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的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的矫治教育措施。大白话讲啊,也可以把你带走。
第四,刚才说的是刑事和行政责任,咱还没说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啊。如果年轻人在追星过程中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等,赔偿责任是要由监护人,也就是家长来承担的。并且不会因为是孩子犯错就少判一分钱。
总结一句话,年龄绝不是为所欲为的挡箭牌,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孩子们有心仪的偶像,这不是坏事。理性追星的过程中,如果咱能收获向上的动力,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我们成年人双手赞同,但切记不可以违法,不可以让自己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
很多十几岁的孩子开始追星,可不少家长只看到孩子追偶像,没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方式,最后闹出麻烦才追悔莫及。
我前阵子帮朋友处理过一桩相关的咨询,一个高二的小姑娘,为了追自己喜欢的男星,偷偷攒了大半年零花钱,找黄牛买了对方的航班和酒店信息,还跟学校请病假说自己生病,跑去偶像的城市蹲守。
最后被酒店工作人员发现不对,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又通知了家长过去领人。小姑娘当时哭着说自己只是想看看偶像,没做错什么,可她花大价钱买的信息,本身就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很多孩子甚至不少家长都觉得,孩子还小,就算做点出格的事,最多口头说两句就完事了,不会真的有处罚。这种想法真的错得离谱。现在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规定,早就不是一刀切说未成年就免责了。
只要满了十六岁,要是犯了法,该负的刑事责任一点都少不了,只是不会被判死刑而已。就算不够年龄负刑事责任,也会有相应的矫治教育措施,不是说犯了错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而且要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比如私生饭追着蹲守,侵犯偶像的隐私,该赔的钱,都要家长来出,一分都不会少。
其实孩子喜欢偶像不是坏事,很多人靠着偶像的鼓励,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最后变成更优秀的人,这种追星我们举双手支持。可要是为了追星,跑去蹲守买信息,侵犯别人的生活,那就不是追星,是违法了。
作为家长,平时也要多跟孩子聊,告诉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碰。喜欢偶像,不如把这份喜欢变成自己前进的动力,比做那些违法出格的事,有意义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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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A]: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仅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Q]:未成年人违法可以不用接受处罚吗?
[A]:不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仅从轻减轻处罚,不代表免除处罚,行政处罚也会计入人生档案。
[Q]:不满14周岁违法就完全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吗?
[A]:不对,不满14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行政责任,但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Q]:未成年人追星侵犯他人权益需要赔偿吗?
[A]:需要,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侵权的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不会因是未成年人就减少赔偿金额。
[Q]:买艺人行程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吗?
[A]:属于,私自获取、转卖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Q]:未成年人追星都是错误的吗?
[A]:不是,未成年人有喜欢的偶像并不是坏事,只要做到理性追星,从偶像身上获得向上的动力,是值得支持的。
[Q]:什么是私生饭?
[A]:私生饭指喜欢明星,却做出侵犯明星隐私、扰乱明星日常生活的极端粉丝,他们的很多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Q]:年龄可以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吗?
[A]:不可以,无论年龄大小,都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对应的责任,年龄从来不是为所欲为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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