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金额计算方法:不同请求事项的计算标准详解
很多人遇到劳动纠纷去申请劳动仲裁,最懵的一件事就是不知道自己提的赔偿该算多少钱。写仲裁申请书的时候,赔偿金额那一栏空着不敢填,填多了怕交多余的仲裁费,填少了又怕自己吃亏,本来能拿到的钱白白打了折。
今天我就把常见的劳动仲裁请求,一个个拆开讲清楚计算标准,看完你自己就能算出大概能拿多少钱,不用瞎猜也不用怕被坑。
首先说大家最常遇到的,拖欠工资的计算。这个其实最简单,就是你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月工资,除以当月的计薪天数,算出每天的工资,再乘以你实际上班但是没发工资的天数就行。
举个例子,你合同约定每个月工资是6000块,这个月你上了22天班,公司一分钱没给,那拖欠工资就是6000块整。如果只干了10天,那就是6000除以21.75(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全年平均计薪天数,不管哪个月用这个数算都不会错)再乘以10,算出来大概2758块,直接填这个数就行。
这里要提一句,如果是主张拖欠工资的赔偿金,那就要分情况。如果是劳动监察部门已经要求公司付,公司还是不付,才能主张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一般仲裁的时候直接按50%算就可以。
第二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2?不对,准确说违法解除是2N,这个很多人都搞混。计算基数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是应发工资,不是到手工资,包括你每个月的绩效、补贴、奖金,甚至年终奖都要平摊进去算,不能只算基本工资。
算工作年限的时候,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比如你干了2年3个月,那就是2.5个月的工资,乘以2倍就是赔偿金,也就是5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干了2年7个月,那就是3个月乘以2倍,6个月平均工资。
要是你的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基数就按3倍算,而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上限,大部分普通上班族碰不到这个情况,不用太担心。
那如果是合法的裁员,或者公司提出协商一致离职,要给的是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计算方式和上面一样,只是不用乘以2,工作年限算出来多少个月就是多少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个,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个也是高频请求。很多人知道没签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但是不知道怎么算。首先,双倍工资是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算,最多算11个月,入职满一年之后就没了,而且还有仲裁时效,这个大家要提前注意。
计算标准就是你每个月实际拿到的应发工资,每个月加起来就行。比如你入职第一个月工资5000,第二个月5500,干了8个月公司才签合同,那双倍工资就是从第二个月到第八个月,一共7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就是你主张的金额。
这里要提醒,本来第一个月已经给你发过工资了,所以你主张的是额外的一倍,不是两倍都再加一遍,不少人在这里算错,本来对的请求也写错金额。
第四个,加班工资的计算,这个算起来稍微麻烦一点,分三种情况。
平时工作日加班,就是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你工资的150%算加班费。周末加班又不安排调休的,按200%算。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管给不给调休,都要按300%算。
具体计算还是用那个21.75的平均计薪天数,算出日工资,再除以8算出小时工资。比如你小时工资是30块,工作日加了2个小时班,那这天的加班费就是30乘以2乘以1.5,等于90块。要是周末加了一天8小时,就是30乘以8乘以2,等于480块。法定假加班一天就是30乘以8乘以3,等于720块。
很多公司会用最低工资来算加班费,这个是不对的,要是合同没约定,就按你实际的月工资标准算就行。
第五个,工伤待遇相关的赔偿,这个大家问的也不少。首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这个是按你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你受伤前每个月拿多少,停工留薪期就每个月算多少,按月份加起来就行。
然后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按伤残等级算的,一级伤残是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一直到十级伤残是7个月,这个都是有明确标准的,对照等级乘以你的本人工资就行。
如果是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得查你当地的规定,比如江苏十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万,直接按当地标准填就行,不用自己乱算。
第六个,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三年以下的最多2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最多6个月。如果公司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标准,超过的时间就要给你赔偿金,计算标准就是你转正后的月工资,乘以超过法定的月份数。
比如你合同签了2年,法律规定试用期最多2个月,公司给你约定了4个月,那超过了2个月,你就可以要2个月转正工资的赔偿,这个是法律明确支持的。
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就是高温津贴,很多夏天露天作业或者室内工作温度达不到要求的,公司都不发,这个也可以仲裁要。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比如广东现在是每个月150,发5个月,一共750,浙江是每个月200,发4个月,直接按当地标准乘以你符合条件的月份数就行。
其实算金额这件事,不用追求一分不差,仲裁的时候最后是看证据,你算个大概准确的数就行,真差个几十几百,仲裁员也会帮你核对。要是实在拿不准,你可以写一个大概的金额,开庭的时候再变更,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唯一要注意的就是,所有的计算基数尽量按应发工资来,不要按到手工资算,毕竟社保个税都是从你工资里扣的,本来也是你的劳动所得,算进去才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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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劳动仲裁中拖欠工资具体怎么计算?
[A]:用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应发工资,除以国家规定的全年平均计薪天数21.75算出日薪,再乘以未发工资的实际上班天数,就能得出拖欠的工资金额。
[Q]: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怎么算?
[A]:基数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含绩效、补贴、奖金等),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算0.5年,满半年按1年算,最终赔偿金计算方式是工作年限×平均应发工资×2倍,也就是大家常说的2N。
[Q]: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能要多久?怎么计算?
[A]: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算双倍工资,最多计算11个月,计算的时候只主张额外的一倍工资,把对应工作月份的应发工资相加即可,原本已经发过的工资不用重复计算。
[Q]:不同情况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A]: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小时工资的150%计算,周末加班不安排调休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日薪为月工资÷21.75,时薪为日薪÷8,按实际加班时长计算即可。
[Q]: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A]: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照受伤前每个月的正常应发工资标准,乘以停工留薪期的月份数即可得到对应金额。
[Q]: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A]:合法裁员、协商一致离职支付的是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是赔偿金,标准是2N。
[Q]: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怎么算赔偿金?
[A]: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试用期有上限,超出法定部分的试用期,需要按照转正后的月工资标准,乘以超出的月份计算赔偿金。
[Q]:算劳动仲裁金额的时候,基数应该用应发工资还是到手工资?
[A]:计算赔偿的基数应当用应发工资,也就是扣社保个税之前的工资,包含补贴、绩效、奖金等所有劳动报酬,按应发计算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我就把常见的劳动仲裁请求,一个个拆开讲清楚计算标准,看完你自己就能算出大概能拿多少钱,不用瞎猜也不用怕被坑。
首先说大家最常遇到的,拖欠工资的计算。这个其实最简单,就是你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月工资,除以当月的计薪天数,算出每天的工资,再乘以你实际上班但是没发工资的天数就行。
举个例子,你合同约定每个月工资是6000块,这个月你上了22天班,公司一分钱没给,那拖欠工资就是6000块整。如果只干了10天,那就是6000除以21.75(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全年平均计薪天数,不管哪个月用这个数算都不会错)再乘以10,算出来大概2758块,直接填这个数就行。
这里要提一句,如果是主张拖欠工资的赔偿金,那就要分情况。如果是劳动监察部门已经要求公司付,公司还是不付,才能主张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一般仲裁的时候直接按50%算就可以。
第二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2?不对,准确说违法解除是2N,这个很多人都搞混。计算基数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是应发工资,不是到手工资,包括你每个月的绩效、补贴、奖金,甚至年终奖都要平摊进去算,不能只算基本工资。
算工作年限的时候,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比如你干了2年3个月,那就是2.5个月的工资,乘以2倍就是赔偿金,也就是5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干了2年7个月,那就是3个月乘以2倍,6个月平均工资。
要是你的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基数就按3倍算,而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上限,大部分普通上班族碰不到这个情况,不用太担心。
那如果是合法的裁员,或者公司提出协商一致离职,要给的是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计算方式和上面一样,只是不用乘以2,工作年限算出来多少个月就是多少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个,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个也是高频请求。很多人知道没签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但是不知道怎么算。首先,双倍工资是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算,最多算11个月,入职满一年之后就没了,而且还有仲裁时效,这个大家要提前注意。
计算标准就是你每个月实际拿到的应发工资,每个月加起来就行。比如你入职第一个月工资5000,第二个月5500,干了8个月公司才签合同,那双倍工资就是从第二个月到第八个月,一共7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就是你主张的金额。
这里要提醒,本来第一个月已经给你发过工资了,所以你主张的是额外的一倍,不是两倍都再加一遍,不少人在这里算错,本来对的请求也写错金额。
第四个,加班工资的计算,这个算起来稍微麻烦一点,分三种情况。
平时工作日加班,就是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你工资的150%算加班费。周末加班又不安排调休的,按200%算。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管给不给调休,都要按300%算。
具体计算还是用那个21.75的平均计薪天数,算出日工资,再除以8算出小时工资。比如你小时工资是30块,工作日加了2个小时班,那这天的加班费就是30乘以2乘以1.5,等于90块。要是周末加了一天8小时,就是30乘以8乘以2,等于480块。法定假加班一天就是30乘以8乘以3,等于720块。
很多公司会用最低工资来算加班费,这个是不对的,要是合同没约定,就按你实际的月工资标准算就行。
第五个,工伤待遇相关的赔偿,这个大家问的也不少。首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这个是按你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你受伤前每个月拿多少,停工留薪期就每个月算多少,按月份加起来就行。
然后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按伤残等级算的,一级伤残是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一直到十级伤残是7个月,这个都是有明确标准的,对照等级乘以你的本人工资就行。
如果是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得查你当地的规定,比如江苏十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万,直接按当地标准填就行,不用自己乱算。
第六个,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三年以下的最多2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最多6个月。如果公司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标准,超过的时间就要给你赔偿金,计算标准就是你转正后的月工资,乘以超过法定的月份数。
比如你合同签了2年,法律规定试用期最多2个月,公司给你约定了4个月,那超过了2个月,你就可以要2个月转正工资的赔偿,这个是法律明确支持的。
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就是高温津贴,很多夏天露天作业或者室内工作温度达不到要求的,公司都不发,这个也可以仲裁要。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比如广东现在是每个月150,发5个月,一共750,浙江是每个月200,发4个月,直接按当地标准乘以你符合条件的月份数就行。
其实算金额这件事,不用追求一分不差,仲裁的时候最后是看证据,你算个大概准确的数就行,真差个几十几百,仲裁员也会帮你核对。要是实在拿不准,你可以写一个大概的金额,开庭的时候再变更,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唯一要注意的就是,所有的计算基数尽量按应发工资来,不要按到手工资算,毕竟社保个税都是从你工资里扣的,本来也是你的劳动所得,算进去才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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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用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应发工资,除以国家规定的全年平均计薪天数21.75算出日薪,再乘以未发工资的实际上班天数,就能得出拖欠的工资金额。
[Q]: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怎么算?
[A]:基数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含绩效、补贴、奖金等),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算0.5年,满半年按1年算,最终赔偿金计算方式是工作年限×平均应发工资×2倍,也就是大家常说的2N。
[Q]: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能要多久?怎么计算?
[A]: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算双倍工资,最多计算11个月,计算的时候只主张额外的一倍工资,把对应工作月份的应发工资相加即可,原本已经发过的工资不用重复计算。
[Q]:不同情况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A]: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小时工资的150%计算,周末加班不安排调休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日薪为月工资÷21.75,时薪为日薪÷8,按实际加班时长计算即可。
[Q]: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A]: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照受伤前每个月的正常应发工资标准,乘以停工留薪期的月份数即可得到对应金额。
[Q]: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A]:合法裁员、协商一致离职支付的是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是赔偿金,标准是2N。
[Q]: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怎么算赔偿金?
[A]: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试用期有上限,超出法定部分的试用期,需要按照转正后的月工资标准,乘以超出的月份计算赔偿金。
[Q]:算劳动仲裁金额的时候,基数应该用应发工资还是到手工资?
[A]:计算赔偿的基数应当用应发工资,也就是扣社保个税之前的工资,包含补贴、绩效、奖金等所有劳动报酬,按应发计算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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