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定情形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介绍
上班打工人最怕遇到的糟心事里,被迫离职绝对能排进前三。不少人碰到公司故意刁难,比如降薪调岗、拖欠工资,逼得自己不得不主动提离职,这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情况其实属于法律规定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拿到赔偿的。
先给大家讲明白,到底什么情况才属于法律认可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你觉得自己被逼走就算数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这几种法定情形,你提解除合同才能拿到经济补偿。
第一种最常见,就是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或者干脆拖欠工资,有的甚至还故意克扣工资,比如迟到一次扣半个月工资这种明显不合理的扣款,都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情况是不发加班费,长期拖欠加班费,也符合这个条件。
第二种,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你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公司本来让你做行政,突然说要调你去冷库当搬运工,工作环境变得危险又不符合原来的合同约定,或者干脆不给你安排工作,让你天天坐在会议室没事干,逼你自己走,这就属于没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
第三种,公司不给你交社会保险。这个不用多说,只要入职了公司就必须给员工交社保,不交或者少交,员工都可以以此为由提被迫解除。不过这里要注意,有些地方的裁判口径是,你得先给公司发函要求补缴,公司不补你再解除才支持,所以碰到这种情况别着急直接走,先留好要求补缴的证据。
还有其他几种情形,比如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你的权益,比如规定「辞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这种条款本身就是违法的,损害员工利益;或者公司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让你签了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你的人身安全,这些都属于法定的被迫解除情形。
搞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之后,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赔偿到底怎么算,标准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你能拿到的是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这两个不一样。赔偿金是公司违法辞退你的时候给的,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而被迫解除你是主动提的解除,只能拿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很简单,就是看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少年。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的工资。
比如你干了3年7个月,那就是4个月工资;干了2年3个月,就是2.5个月工资。这么算下来是不是很清楚?
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这个「月工资」到底按什么算?不是按你劳动合同写的基本工资,也不是按到手工资,是按你解除劳动合同之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算。应发工资就是扣社保、扣个税之前的工资,包括你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这些全部加起来,不是只算基本工资。
举个例子,你过去12个月每个月应发工资加起来一共是96000块,平均下来每个月就是8000块,那你干了5年,补偿就是5乘8000等于40000块,对吗?
那如果你的工资特别高,超过了你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了呢?这种情况法律有封顶,就是最多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算,而且最多只能给12个月的。大部分普通打工者的工资都达不到这个标准,只有少数高管高薪才会碰到这个情况,不用太担心。
很多人会问,如果我干了超过12年,但是工资没到三倍,那是不是也只能拿12个月?不对,只有工资超过三倍的情况才封顶,工资没超过的话,你干了15年就给15个月,干了20年就给20个月,没有限制。
还有一个常见问题,就是我主动提被迫解除,需要走什么流程吗?是不是直接不去上班就行?千万别这么做,流程错了你可能拿不到钱。
正确的做法是,你要给公司发书面的解除通知,上面一定要写清楚,你是因为公司什么违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因为公司拖欠你三个月工资,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发通知最好用EMS邮寄,保留好快递底单,上面备注清楚「XXX因XX事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也要发一份给公司负责人的微信或者邮箱,留好沟通记录,这样才能证明你已经通知公司了,理由也讲清楚了。
别一声不吭就不去上班,到时候公司说你旷工自离,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你是被迫解除的,就很难拿到补偿了。
还有人会问,如果我因为公司不缴社保提被迫解除,我自己交了灵活就业社保,还能要补偿吗?答案是可以的,只要公司没按法律规定给你缴纳职工社保,不管你自己有没有交,都不影响你主张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
再给大家举一个真实的小例子,方便大家理解。王哥在广州一家贸易公司干了6年,每个月应发工资是7500块,公司从去年10月开始就一直拖欠工资,到今年2月已经拖了4个月没发了。王哥没办法,只能辞职,他按照规定给公司发了书面的解除通知,明确说是因为拖欠工资解除合同。那他能拿到多少补偿呢?
计算下来就是6年 × 7500块 = 45000块,这就是他应该拿到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给,他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证据充分,仲裁肯定会支持他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说要搬迁,从市区搬到几十公里外的郊区,你不想去,被迫提离职,算不算被迫解除?这种情况要看搬迁距离有没有合理,有没有给你提供交通补贴、班车这些便利条件,如果公司搬迁严重影响了你正常上班,又没有任何补偿措施,那你提被迫解除,也是大概率会被支持的,也能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碰到这种事一定要留好证据,工资条、劳动合同、沟通记录、解除通知的快递底单,这些都要保存好,劳动仲裁看的就是证据,有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觉得打官司麻烦,很多时候你证据充分,其实流程走起来并不复杂,该拿的钱一定要争取,不要白白便宜了违法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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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情况属于法定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A]:常见法定情形包括公司拖欠克扣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不缴纳社会保险,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公司欺诈胁迫签合同,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等,符合这些情形劳动者提解除属于被迫解除。
[Q]: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到什么赔偿?
[A]: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拿到的是经济补偿金,不同于违法辞退的两倍赔偿金,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被迫解除才能主张经济补偿。
[Q]: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A]: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Q]: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A]: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项目,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到手工资。
[Q]:工资很高的话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
[A]:如果劳动者月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最高支付不超过12个月;工资没超过三倍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没有12个月上限。
[Q]:公司不缴社保,能提被迫解除拿补偿吗?
[A]: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保属于法定情形,可以提被迫解除;部分地区要求先发函要求补缴,公司不补缴再解除会更稳妥,即便劳动者自己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保,也不影响主张补偿。
[Q]: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走什么流程?
[A]:需要向公司发送书面解除通知,明确写清解除理由是公司的违法情形,保留好通知证据,建议用EMS邮寄并备注,同时留存电子版本的沟通记录,不要直接旷工不去上班,否则容易被算成自离无法拿补偿。
[Q]:公司搬迁不想去,能提被迫解除拿补偿吗?
[A]:如果公司搬迁距离过远严重影响劳动者正常通勤,也没有提供交通补贴、班车等便利补偿措施,劳动者提被迫解除一般会被支持,可以拿到对应经济补偿。
先给大家讲明白,到底什么情况才属于法律认可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你觉得自己被逼走就算数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这几种法定情形,你提解除合同才能拿到经济补偿。
第一种最常见,就是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或者干脆拖欠工资,有的甚至还故意克扣工资,比如迟到一次扣半个月工资这种明显不合理的扣款,都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情况是不发加班费,长期拖欠加班费,也符合这个条件。
第二种,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你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公司本来让你做行政,突然说要调你去冷库当搬运工,工作环境变得危险又不符合原来的合同约定,或者干脆不给你安排工作,让你天天坐在会议室没事干,逼你自己走,这就属于没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
第三种,公司不给你交社会保险。这个不用多说,只要入职了公司就必须给员工交社保,不交或者少交,员工都可以以此为由提被迫解除。不过这里要注意,有些地方的裁判口径是,你得先给公司发函要求补缴,公司不补你再解除才支持,所以碰到这种情况别着急直接走,先留好要求补缴的证据。
还有其他几种情形,比如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你的权益,比如规定「辞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这种条款本身就是违法的,损害员工利益;或者公司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让你签了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你的人身安全,这些都属于法定的被迫解除情形。
搞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之后,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赔偿到底怎么算,标准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你能拿到的是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这两个不一样。赔偿金是公司违法辞退你的时候给的,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而被迫解除你是主动提的解除,只能拿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很简单,就是看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少年。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的工资。
比如你干了3年7个月,那就是4个月工资;干了2年3个月,就是2.5个月工资。这么算下来是不是很清楚?
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这个「月工资」到底按什么算?不是按你劳动合同写的基本工资,也不是按到手工资,是按你解除劳动合同之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算。应发工资就是扣社保、扣个税之前的工资,包括你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这些全部加起来,不是只算基本工资。
举个例子,你过去12个月每个月应发工资加起来一共是96000块,平均下来每个月就是8000块,那你干了5年,补偿就是5乘8000等于40000块,对吗?
那如果你的工资特别高,超过了你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了呢?这种情况法律有封顶,就是最多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算,而且最多只能给12个月的。大部分普通打工者的工资都达不到这个标准,只有少数高管高薪才会碰到这个情况,不用太担心。
很多人会问,如果我干了超过12年,但是工资没到三倍,那是不是也只能拿12个月?不对,只有工资超过三倍的情况才封顶,工资没超过的话,你干了15年就给15个月,干了20年就给20个月,没有限制。
还有一个常见问题,就是我主动提被迫解除,需要走什么流程吗?是不是直接不去上班就行?千万别这么做,流程错了你可能拿不到钱。
正确的做法是,你要给公司发书面的解除通知,上面一定要写清楚,你是因为公司什么违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因为公司拖欠你三个月工资,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发通知最好用EMS邮寄,保留好快递底单,上面备注清楚「XXX因XX事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也要发一份给公司负责人的微信或者邮箱,留好沟通记录,这样才能证明你已经通知公司了,理由也讲清楚了。
别一声不吭就不去上班,到时候公司说你旷工自离,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你是被迫解除的,就很难拿到补偿了。
还有人会问,如果我因为公司不缴社保提被迫解除,我自己交了灵活就业社保,还能要补偿吗?答案是可以的,只要公司没按法律规定给你缴纳职工社保,不管你自己有没有交,都不影响你主张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
再给大家举一个真实的小例子,方便大家理解。王哥在广州一家贸易公司干了6年,每个月应发工资是7500块,公司从去年10月开始就一直拖欠工资,到今年2月已经拖了4个月没发了。王哥没办法,只能辞职,他按照规定给公司发了书面的解除通知,明确说是因为拖欠工资解除合同。那他能拿到多少补偿呢?
计算下来就是6年 × 7500块 = 45000块,这就是他应该拿到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给,他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证据充分,仲裁肯定会支持他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说要搬迁,从市区搬到几十公里外的郊区,你不想去,被迫提离职,算不算被迫解除?这种情况要看搬迁距离有没有合理,有没有给你提供交通补贴、班车这些便利条件,如果公司搬迁严重影响了你正常上班,又没有任何补偿措施,那你提被迫解除,也是大概率会被支持的,也能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碰到这种事一定要留好证据,工资条、劳动合同、沟通记录、解除通知的快递底单,这些都要保存好,劳动仲裁看的就是证据,有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觉得打官司麻烦,很多时候你证据充分,其实流程走起来并不复杂,该拿的钱一定要争取,不要白白便宜了违法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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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情况属于法定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A]:常见法定情形包括公司拖欠克扣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不缴纳社会保险,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公司欺诈胁迫签合同,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等,符合这些情形劳动者提解除属于被迫解除。
[Q]: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到什么赔偿?
[A]: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拿到的是经济补偿金,不同于违法辞退的两倍赔偿金,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被迫解除才能主张经济补偿。
[Q]: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A]: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Q]: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A]: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项目,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到手工资。
[Q]:工资很高的话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
[A]:如果劳动者月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最高支付不超过12个月;工资没超过三倍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没有12个月上限。
[Q]:公司不缴社保,能提被迫解除拿补偿吗?
[A]: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保属于法定情形,可以提被迫解除;部分地区要求先发函要求补缴,公司不补缴再解除会更稳妥,即便劳动者自己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保,也不影响主张补偿。
[Q]: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走什么流程?
[A]:需要向公司发送书面解除通知,明确写清解除理由是公司的违法情形,保留好通知证据,建议用EMS邮寄并备注,同时留存电子版本的沟通记录,不要直接旷工不去上班,否则容易被算成自离无法拿补偿。
[Q]:公司搬迁不想去,能提被迫解除拿补偿吗?
[A]:如果公司搬迁距离过远严重影响劳动者正常通勤,也没有提供交通补贴、班车等便利补偿措施,劳动者提被迫解除一般会被支持,可以拿到对应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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