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怎么计算?正确主张方法分享
不少打工人遇到公司违法辞退、裁员或者变相逼离的时候,多半都听过要找公司要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可这两个钱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具体怎么算,好多人一直搞不清楚,最后要么少要了钱吃大亏,要么乱主张不被支持白忙活。今天我就把这两个的区别、计算方法,还有正确的主张方式掰碎了说清楚。
先给大家说个最简单的区分方法,经济补偿金是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给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时候给的赔偿,性质不一样,一个是补偿,一个是赔偿,这点先记清楚。
那我们先讲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核心是两个数,一个是工作年限,一个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先说工作年限,这个是按你在这家公司实际工作的时间算的,每满1年算1个月。比如你干了3年整,那就是3个月。如果超过半年不满1年,就按1年算,也就是多给1个月;要是不满半年,就给半个月。比如你干了2年7个月,就算3年,给3个月;干了1年2个月,就是1.5个月。这里要提一句,要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让你从原来的子公司调到母公司,或者公司重组合并换了东家,原来的工作年限是要连续算的,不能给你清零,这点别被坑了。
然后是工资基数,这个是按你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算,注意是应发,不是实发到手的。应发工资就是扣社保、扣个税之前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这些,所有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都算进去,不能只按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算。如果你工作不满12个月,那就干了几个月就按几个月的平均算。
这里还有一个上限规定,如果你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基数就按3倍算,而且工作年限最多算12年。举个例子,上海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大概是1万多一点,3倍就是3万多,如果你月平均工资是5万,超过了3倍,那基数就按3万多算,而且就算你干了20年,也只给12个月。如果你的工资没超过3倍,那没有年限限制,干20年就是20个月。
说完补偿金,再说说赔偿金。赔偿金只有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才能要,简单说就是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开了你,比如没理由辞退,辞退你不给理由,或者用调岗降薪逼你主动辞职,这些都算违法解除,这个时候你就能要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其实很简单,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也就是说,你先算出你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直接乘以2就是赔偿金。举个例子,你干了5年,月平均工资是8000,经济补偿金就是5*8000=4万,那赔偿金就是8万。
这里有人会问,能不能同时要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答案是不行,这两个是不同情形下的主张,法律规定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要,你要是同时提,仲裁委只会支持一个,没必要给自己添麻烦。
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到底什么时候主张什么钱,我们分情况说,大家对着自己的情况套就行。
第一种情况,公司和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谁先提的,只要是协商一致,你就只能主张经济补偿金,要赔偿金是不支持的。不过协商的时候你也可以和公司谈,不少公司为了快点了结,也会多给点,这个就看你谈的本事了。
第二种情况,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裁员,或者你医疗期满不能干活,调岗也不行,或者你不能胜任工作,培训调岗之后还是不行,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解除情形,这种情况你还是要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情况,你因为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主动提出离职,这种被迫离职的情况,你也是主张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别搞错了。
第四种情况,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把你开了,比如一句话不说就不让你上班了,或者说你违纪但根本拿不出证据,或者女职工怀孕就直接辞退,这些明显违法的,你直接主张赔偿金就行,不用再要补偿金,直接要2倍就行。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跟你续签了,或者降低待遇让你续签你不同意,这种也是要经济补偿金,要是你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合同到期也得延续到这些情形结束,公司直接终止就是违法,可以要赔偿金。
说几个实际的例子,大家更容易懂。
张三在公司干了4年3个月,月应发平均工资是7000,公司协商辞退他,那经济补偿金就是4.5*7000=31500块,就这么算。
李四在公司干了6年,公司说他不胜任工作,但是既没培训也没调岗,直接把他辞退了,这就是违法解除。李四的经济补偿金是6*8000=48000,那赔偿金就是96000,直接这么算就行。
王五工资很高,月平均10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万,3倍就是3万,王五干了15年,那经济补偿金就是12*3万=36万,要是违法解除就是72万,因为年限最高就是12年,哪怕干了20年也只算12年。
那主张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给大家说几个容易踩坑的地方。
第一,工资基数一定要对,很多公司会说只给你按基本工资算,那肯定不对,一定要把所有收入都算进去,你自己把这12个月的银行流水打出来,加上工资条,就能算对,别公司说什么你信什么。
第二,工作年限别被坑,要是你中间签过好几次合同,或者换过公司抬头,只要是公司安排你换的,年限要连续算,不能重新起算。比如你先在A公司干了3年,公司让你转去同集团的B公司,又干了2年,B公司辞退你,那就要按5年算,不能只算2年。
第三,别搞错了主张顺序,违法解除就直接要赔偿金,合法解除就要补偿金,别两个一起提,仲裁的时候说清楚你要的是什么,免得说不清楚浪费时间。
还有人问,我已经签了离职协议,还能再要吗?要是离职协议里写的钱比你应该拿的少很多,而且你是被胁迫签的,那你还是可以去仲裁要差额,要是你自愿签的,而且金额差的不多,那一般就不支持了,所以签字之前一定要算清楚自己能拿多少,别随便签。
其实算起来真的不难,只要你把工作年限和工资基数这两个数搞对,很容易就算出来自己能拿多少钱。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先算清楚数额,再去和公司谈,或者去仲裁,心里也有底,不会被公司随便忽悠两句就接受很低的赔偿。
最后提醒大家,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离职那天开始算,别拖着拖着过了时效,想要也要不到了,尽早准备证据,尽早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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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A]:不可以,二者适用情形不同,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索要。
[Q]: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A]:每满1年算1个月,超过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公司安排更换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Q]: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怎么确定?
[A]:按照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Q]: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
[A]:如果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基数按3倍封顶,工作年限最多计算12年,工资未超过3倍则没有上限。
[Q]:赔偿金怎么计算?
[A]: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只适用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Q]:被迫主动离职可以要什么钱?
[A]: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违法行为被迫主动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不能主张赔偿金。
[Q]: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能要补偿吗?
[A]:这种情况属于合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若合同到期时劳动者处于孕期、医疗期等特殊阶段公司直接终止,属于违法,可以主张赔偿金。
[Q]: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A]: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离职当日开始计算,超出时效再主张大概率不会被支持。
先给大家说个最简单的区分方法,经济补偿金是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给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时候给的赔偿,性质不一样,一个是补偿,一个是赔偿,这点先记清楚。
那我们先讲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核心是两个数,一个是工作年限,一个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先说工作年限,这个是按你在这家公司实际工作的时间算的,每满1年算1个月。比如你干了3年整,那就是3个月。如果超过半年不满1年,就按1年算,也就是多给1个月;要是不满半年,就给半个月。比如你干了2年7个月,就算3年,给3个月;干了1年2个月,就是1.5个月。这里要提一句,要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让你从原来的子公司调到母公司,或者公司重组合并换了东家,原来的工作年限是要连续算的,不能给你清零,这点别被坑了。
然后是工资基数,这个是按你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算,注意是应发,不是实发到手的。应发工资就是扣社保、扣个税之前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这些,所有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都算进去,不能只按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算。如果你工作不满12个月,那就干了几个月就按几个月的平均算。
这里还有一个上限规定,如果你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基数就按3倍算,而且工作年限最多算12年。举个例子,上海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大概是1万多一点,3倍就是3万多,如果你月平均工资是5万,超过了3倍,那基数就按3万多算,而且就算你干了20年,也只给12个月。如果你的工资没超过3倍,那没有年限限制,干20年就是20个月。
说完补偿金,再说说赔偿金。赔偿金只有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才能要,简单说就是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开了你,比如没理由辞退,辞退你不给理由,或者用调岗降薪逼你主动辞职,这些都算违法解除,这个时候你就能要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其实很简单,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也就是说,你先算出你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直接乘以2就是赔偿金。举个例子,你干了5年,月平均工资是8000,经济补偿金就是5*8000=4万,那赔偿金就是8万。
这里有人会问,能不能同时要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答案是不行,这两个是不同情形下的主张,法律规定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要,你要是同时提,仲裁委只会支持一个,没必要给自己添麻烦。
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到底什么时候主张什么钱,我们分情况说,大家对着自己的情况套就行。
第一种情况,公司和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谁先提的,只要是协商一致,你就只能主张经济补偿金,要赔偿金是不支持的。不过协商的时候你也可以和公司谈,不少公司为了快点了结,也会多给点,这个就看你谈的本事了。
第二种情况,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裁员,或者你医疗期满不能干活,调岗也不行,或者你不能胜任工作,培训调岗之后还是不行,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解除情形,这种情况你还是要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情况,你因为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主动提出离职,这种被迫离职的情况,你也是主张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别搞错了。
第四种情况,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把你开了,比如一句话不说就不让你上班了,或者说你违纪但根本拿不出证据,或者女职工怀孕就直接辞退,这些明显违法的,你直接主张赔偿金就行,不用再要补偿金,直接要2倍就行。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跟你续签了,或者降低待遇让你续签你不同意,这种也是要经济补偿金,要是你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合同到期也得延续到这些情形结束,公司直接终止就是违法,可以要赔偿金。
说几个实际的例子,大家更容易懂。
张三在公司干了4年3个月,月应发平均工资是7000,公司协商辞退他,那经济补偿金就是4.5*7000=31500块,就这么算。
李四在公司干了6年,公司说他不胜任工作,但是既没培训也没调岗,直接把他辞退了,这就是违法解除。李四的经济补偿金是6*8000=48000,那赔偿金就是96000,直接这么算就行。
王五工资很高,月平均10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万,3倍就是3万,王五干了15年,那经济补偿金就是12*3万=36万,要是违法解除就是72万,因为年限最高就是12年,哪怕干了20年也只算12年。
那主张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给大家说几个容易踩坑的地方。
第一,工资基数一定要对,很多公司会说只给你按基本工资算,那肯定不对,一定要把所有收入都算进去,你自己把这12个月的银行流水打出来,加上工资条,就能算对,别公司说什么你信什么。
第二,工作年限别被坑,要是你中间签过好几次合同,或者换过公司抬头,只要是公司安排你换的,年限要连续算,不能重新起算。比如你先在A公司干了3年,公司让你转去同集团的B公司,又干了2年,B公司辞退你,那就要按5年算,不能只算2年。
第三,别搞错了主张顺序,违法解除就直接要赔偿金,合法解除就要补偿金,别两个一起提,仲裁的时候说清楚你要的是什么,免得说不清楚浪费时间。
还有人问,我已经签了离职协议,还能再要吗?要是离职协议里写的钱比你应该拿的少很多,而且你是被胁迫签的,那你还是可以去仲裁要差额,要是你自愿签的,而且金额差的不多,那一般就不支持了,所以签字之前一定要算清楚自己能拿多少,别随便签。
其实算起来真的不难,只要你把工作年限和工资基数这两个数搞对,很容易就算出来自己能拿多少钱。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先算清楚数额,再去和公司谈,或者去仲裁,心里也有底,不会被公司随便忽悠两句就接受很低的赔偿。
最后提醒大家,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离职那天开始算,别拖着拖着过了时效,想要也要不到了,尽早准备证据,尽早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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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A]:不可以,二者适用情形不同,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索要。
[Q]: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A]:每满1年算1个月,超过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公司安排更换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Q]: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怎么确定?
[A]:按照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Q]: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
[A]:如果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基数按3倍封顶,工作年限最多计算12年,工资未超过3倍则没有上限。
[Q]:赔偿金怎么计算?
[A]: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只适用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Q]:被迫主动离职可以要什么钱?
[A]: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违法行为被迫主动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不能主张赔偿金。
[Q]: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能要补偿吗?
[A]:这种情况属于合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若合同到期时劳动者处于孕期、医疗期等特殊阶段公司直接终止,属于违法,可以主张赔偿金。
[Q]: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A]: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离职当日开始计算,超出时效再主张大概率不会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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