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案:大众关注的四个问题解答
缅北明家犯罪集团的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其中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有11名,5个人判死缓,11个人判无期,还有12个人被判了5到24年的有期徒刑。这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很多专业人员都已经讲了,我就在这不讲了。我就想说这个案件中大家比较关注的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这个案件是在缅甸发生的,为啥咱们中国的法院能管?要想知道这个答案,就得知道咱们刑法里面的三个管辖原则。
第一个是属人管辖:如果犯罪分子是咱们中国公民,比如本案的主犯们都是中国人,就算他们在境外犯罪,只要触犯了中国刑法,中国法律就有权管辖,除非所犯的罪最高刑是三年以下的轻罪,才有可能不追究,而这个案件里都是重罪,所以根据属人管辖,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第二个是保护管辖:就算犯罪分子是外国人,但是如果他针对咱们中国人实施犯罪,比如明家集团就有外国人,诈骗中国公民,还杀害中国人,对中国人实施犯罪,这种情况下中国法律也能管。
第三个是属地管辖的延伸:虽然案件发生在缅北,但它是通过网络诈骗咱们中国境内的公民,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就相当于他们把犯罪的手伸到了咱们中国境内,所以咱们中国法院当然有管辖权。
第二个大家关注的问题,判决里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都是死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我总结下来有三个不同点。
第一个是罪行轻重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针对犯罪极其严重的罪犯,比如本案主犯林国平,直接指挥杀害四名中国公民,手段残忍,而且毫无悔意,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死缓则是针对罪行严重,本该判死刑,但存在从轻情节的罪犯,比如不是主谋,或者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相当于给一个考察改过的机会。
第二个是复核权限不同:死刑立即执行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拍板,这个案件里11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都要把判决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仔细复核确认无误后才能执行。死缓只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即可,本案就是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判决。
第三个是最终结果不同:死刑立即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很快就会执行,没有转圜余地。死缓有两年的考验期,如果在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后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所以二者区别很大。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案件调查花了两年这么久的时间?其实这两年都用在了跨境取证上,跨境取证有三难:
第一是跨国,需要和缅甸警方合作,依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调取证据,本案里中国警方从缅甸移交的上万涉案人员中逐一筛查,找到四百多名亲历者,收集了1110本卷宗、1.5万份证据,仅电子数据就超过了50TB。
第二是跨法律,既要遵守中国法律,也要尊重缅甸法律,不能随意在缅甸开展执法行动,调取相关证据需要缅甸警方同意,按照当地流程办理。
第三是跨地域,很多证据存储在境外网络服务器上,调取聊天记录等证据还需要相关网络公司配合,难度远超普通案件。
第四个问题,判决里的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两个附加刑,意味着什么?
没收财产很好理解,就是没收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驱逐出境是专门针对外国籍犯罪分子的,不会对中国人适用,比如本案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缅甸籍犯罪分子,服完刑后会被强制遣返回缅甸,之后再想进入中国,基本都会被拒签。
缅北电诈为何这么难抓,要花多久才能结案
很多人都好奇,明明警方对缅北电诈早就开始打击了,为什么有些大案要拖上好几年才出结果。其实不是警方办案慢,这里面的门槛和难点真的比大家想的多太多。
首先最大的问题就是跨境这俩字,人家把窝点设在境外,咱们国内警方不能随便过去执法,这涉及到不同国家的主权问题,得走正规的国际司法协助流程,一步步来不能急。
就拿调取证据来说,要拿对方那边的账本、嫌疑人记录,得先跟当地警方沟通,征得人家同意之后,还要按照人家本地的法律流程走,哪一步错了证据都没法用。要是想调服务器里的聊天记录、资金流水,还得找当地的网络运营商配合,光沟通协调就得花不少时间。
就算证据拿到手,案子涉及的人员往往成百上千,被骗的受害者可能分散在咱们国内各个省市,警方要一个个核实笔录,梳理每一笔资金流向,把整个犯罪集团的层级脉络理清楚,哪个环节都不能错,不然就影响最终判决。
很多人觉得抓了嫌疑人就得马上判,其实不是的,尤其是这种重大跨境犯罪案件,要保证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推敲,不能出错,该花的时间必须花。慢一点才能把所有罪刑核对清楚,给受害者和公众一个靠谱的交代。
咱们也能看出来,现在不管难度多大,咱们国家打击缅北电诈的决心一直都在,哪怕花上几年时间,也会把这些犯罪分子送回国内审判,不会让他们逍遥法外。
缅北明家犯罪集团,缅北电诈,死刑立即执行,死缓,中国法院管辖权,跨境取证,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法管辖原则
[Q]:缅北发生的犯罪案件中国法院为什么能管辖?
[A]:根据我国刑法的三个管辖原则,一是属人管辖,案件主犯多为中国公民,所犯是重罪,中国有权管辖;二是保护管辖,案件中犯罪行为针对中国公民实施,中国有权管辖;三是属地管辖延伸,诈骗行为的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中国法院具备管辖权。
[Q]: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有什么区别?
[A]:二者有三个核心区别:第一是适用情形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无从轻情节的罪犯,死缓适用于罪该处死但存在从轻情节的罪犯;第二是复核机关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即可;第三是结果不同,死刑立即执行生效后很快会执行,死缓有两年考验期,考验期满无故意犯罪可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还可减为有期徒刑。
[Q]:为什么缅北明家案调查花了两年时间?
[A]:因为本案是跨境案件,核心耗时都在跨境取证,跨境取证有三难:一是跨国沟通难,需要和缅甸警方合作,依照国际规则对接,还需要从上万涉案人员中筛查核对证据;二是需要同时遵守两国法律,取证要按缅甸当地流程走,流程繁琐;三是很多电子证据存储在缅方服务器,需要多方配合调取,整体难度极大,因此需要较长时间。
[Q]:判决中的驱逐出境是针对什么人的?
[A]:驱逐出境是专门针对外国籍犯罪分子的附加刑,不会对中国公民适用,被判处驱逐出境的外国籍罪犯,在中国服完刑后会被强制遣返回本国,之后再申请进入中国基本都会被拒签。
[Q]:缅北明家案一审判决结果是什么?
[A]:本案一审判决中,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5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1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2人被判处5到24年有期徒刑,同时对相关被告人判处了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Q]: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是什么意思?
[A]:保护管辖原则是指,哪怕犯罪分子是外国人,只要他针对中国公民实施了犯罪,中国司法机关就有权依照中国法律对其进行管辖审判。
[Q]:死缓一定会死吗?
[A]:不一定。死缓有两年的考验期,只要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考验期满后就会减为无期徒刑,不会被执行死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只有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的,才会被执行死刑。
[Q]:判决中的没收财产附加刑是什么意思?
[A]: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以及其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中,依照判决对应部分没收,本质是对犯罪的财产刑处罚,本案中就是没收明家集团犯罪分子通过违法犯罪获取的相关财产。
第一个问题,这个案件是在缅甸发生的,为啥咱们中国的法院能管?要想知道这个答案,就得知道咱们刑法里面的三个管辖原则。
第一个是属人管辖:如果犯罪分子是咱们中国公民,比如本案的主犯们都是中国人,就算他们在境外犯罪,只要触犯了中国刑法,中国法律就有权管辖,除非所犯的罪最高刑是三年以下的轻罪,才有可能不追究,而这个案件里都是重罪,所以根据属人管辖,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第二个是保护管辖:就算犯罪分子是外国人,但是如果他针对咱们中国人实施犯罪,比如明家集团就有外国人,诈骗中国公民,还杀害中国人,对中国人实施犯罪,这种情况下中国法律也能管。
第三个是属地管辖的延伸:虽然案件发生在缅北,但它是通过网络诈骗咱们中国境内的公民,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就相当于他们把犯罪的手伸到了咱们中国境内,所以咱们中国法院当然有管辖权。
第二个大家关注的问题,判决里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都是死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我总结下来有三个不同点。
第一个是罪行轻重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针对犯罪极其严重的罪犯,比如本案主犯林国平,直接指挥杀害四名中国公民,手段残忍,而且毫无悔意,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死缓则是针对罪行严重,本该判死刑,但存在从轻情节的罪犯,比如不是主谋,或者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相当于给一个考察改过的机会。
第二个是复核权限不同:死刑立即执行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拍板,这个案件里11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都要把判决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仔细复核确认无误后才能执行。死缓只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即可,本案就是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判决。
第三个是最终结果不同:死刑立即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很快就会执行,没有转圜余地。死缓有两年的考验期,如果在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后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所以二者区别很大。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案件调查花了两年这么久的时间?其实这两年都用在了跨境取证上,跨境取证有三难:
第一是跨国,需要和缅甸警方合作,依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调取证据,本案里中国警方从缅甸移交的上万涉案人员中逐一筛查,找到四百多名亲历者,收集了1110本卷宗、1.5万份证据,仅电子数据就超过了50TB。
第二是跨法律,既要遵守中国法律,也要尊重缅甸法律,不能随意在缅甸开展执法行动,调取相关证据需要缅甸警方同意,按照当地流程办理。
第三是跨地域,很多证据存储在境外网络服务器上,调取聊天记录等证据还需要相关网络公司配合,难度远超普通案件。
第四个问题,判决里的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两个附加刑,意味着什么?
没收财产很好理解,就是没收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驱逐出境是专门针对外国籍犯罪分子的,不会对中国人适用,比如本案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缅甸籍犯罪分子,服完刑后会被强制遣返回缅甸,之后再想进入中国,基本都会被拒签。
缅北电诈为何这么难抓,要花多久才能结案
很多人都好奇,明明警方对缅北电诈早就开始打击了,为什么有些大案要拖上好几年才出结果。其实不是警方办案慢,这里面的门槛和难点真的比大家想的多太多。
首先最大的问题就是跨境这俩字,人家把窝点设在境外,咱们国内警方不能随便过去执法,这涉及到不同国家的主权问题,得走正规的国际司法协助流程,一步步来不能急。
就拿调取证据来说,要拿对方那边的账本、嫌疑人记录,得先跟当地警方沟通,征得人家同意之后,还要按照人家本地的法律流程走,哪一步错了证据都没法用。要是想调服务器里的聊天记录、资金流水,还得找当地的网络运营商配合,光沟通协调就得花不少时间。
就算证据拿到手,案子涉及的人员往往成百上千,被骗的受害者可能分散在咱们国内各个省市,警方要一个个核实笔录,梳理每一笔资金流向,把整个犯罪集团的层级脉络理清楚,哪个环节都不能错,不然就影响最终判决。
很多人觉得抓了嫌疑人就得马上判,其实不是的,尤其是这种重大跨境犯罪案件,要保证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推敲,不能出错,该花的时间必须花。慢一点才能把所有罪刑核对清楚,给受害者和公众一个靠谱的交代。
咱们也能看出来,现在不管难度多大,咱们国家打击缅北电诈的决心一直都在,哪怕花上几年时间,也会把这些犯罪分子送回国内审判,不会让他们逍遥法外。
缅北明家犯罪集团,缅北电诈,死刑立即执行,死缓,中国法院管辖权,跨境取证,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法管辖原则
[Q]:缅北发生的犯罪案件中国法院为什么能管辖?
[A]:根据我国刑法的三个管辖原则,一是属人管辖,案件主犯多为中国公民,所犯是重罪,中国有权管辖;二是保护管辖,案件中犯罪行为针对中国公民实施,中国有权管辖;三是属地管辖延伸,诈骗行为的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中国法院具备管辖权。
[Q]: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有什么区别?
[A]:二者有三个核心区别:第一是适用情形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无从轻情节的罪犯,死缓适用于罪该处死但存在从轻情节的罪犯;第二是复核机关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即可;第三是结果不同,死刑立即执行生效后很快会执行,死缓有两年考验期,考验期满无故意犯罪可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还可减为有期徒刑。
[Q]:为什么缅北明家案调查花了两年时间?
[A]:因为本案是跨境案件,核心耗时都在跨境取证,跨境取证有三难:一是跨国沟通难,需要和缅甸警方合作,依照国际规则对接,还需要从上万涉案人员中筛查核对证据;二是需要同时遵守两国法律,取证要按缅甸当地流程走,流程繁琐;三是很多电子证据存储在缅方服务器,需要多方配合调取,整体难度极大,因此需要较长时间。
[Q]:判决中的驱逐出境是针对什么人的?
[A]:驱逐出境是专门针对外国籍犯罪分子的附加刑,不会对中国公民适用,被判处驱逐出境的外国籍罪犯,在中国服完刑后会被强制遣返回本国,之后再申请进入中国基本都会被拒签。
[Q]:缅北明家案一审判决结果是什么?
[A]:本案一审判决中,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5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1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2人被判处5到24年有期徒刑,同时对相关被告人判处了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Q]: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是什么意思?
[A]:保护管辖原则是指,哪怕犯罪分子是外国人,只要他针对中国公民实施了犯罪,中国司法机关就有权依照中国法律对其进行管辖审判。
[Q]:死缓一定会死吗?
[A]:不一定。死缓有两年的考验期,只要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考验期满后就会减为无期徒刑,不会被执行死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只有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的,才会被执行死刑。
[Q]:判决中的没收财产附加刑是什么意思?
[A]: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以及其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中,依照判决对应部分没收,本质是对犯罪的财产刑处罚,本案中就是没收明家集团犯罪分子通过违法犯罪获取的相关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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