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开离职证明致员工无法入职,最终赔偿员工六十四万

离职的时候公司少给了这个东西,结果赔了员工64万。

劳动关系中离职这个环节矛盾最容易爆发,我们看看四川这个真实案例。王某在一家银行的支行担任行长,当年二月份,王某因个人原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要离职。分行的人事经理也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王某也积极配合公司办理物品和工作的交接手续。

二月份的时候,另一家公司向王某出具了入职通知书,要求王某在三月份携带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相关个人资料入职报到,月薪8万。就在三月初,银行的纪检委发布了王某等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造成重大不良贷款问题的立案审查通报。王某的离职审计由分行的合规部进行,因为发现了上述问题,银行决定暂缓办理离职手续,直至问题解决。

这事儿一拖再拖,直到7月份,王某忍无可忍,提起了仲裁。11月份仲裁做出裁决,银行按照每月8万的标准赔偿王某八个月的工资损失,一共64万。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员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如果是被迫离职,随时通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公司是无权阻止的。

至于离任审计,员工有义务配合调查,但是这和是否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不冲突。离职证明公司应该在离职当天向员工开具,因为不开离职证明给员工入职新单位造成阻碍的,应当赔偿损失。至于本案的赔偿标准,银行的违法行为与王某的损失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就四月份至11月份入职新公司的实际工资损失进行赔偿。你知道了吗?
找工作的时候,很多人都遇到过原单位卡离职的情况,我之前帮朋友处理过类似的事,今天就给大家梳理几个注意点,别吃了哑巴亏。

先说说最常见的,就是我提前提了离职,也做好交接了,原单位就是拖着不给开离职证明,这时候该怎么办。其实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员工因个人原因提离职,只要提前三十天给了书面通知,时间到了不管单位批不批,你都可以走,单位必须给你开离职证明、办离职手续,这是义务,不是单位可以讨价还价的事。

很多人会说,单位说我还有工作没做完,或者有审计没结束,凭这个卡我离职行不行?其实这两件事根本不冲突,你配合单位做审计、交接剩余工作,是额外的配合义务,不能成为单位不给你办离职开证明的理由。

要是真因为单位不开证明,导致你没法去新公司入职,这个损失你是可以找原单位要的。就像我们常看到的案例,新公司都发了入职通知,谈好了薪资,就等你拿离职证明报到,结果原单位卡着不给,这部分工资损失就是原单位造成的,仲裁法院一般都会支持你要赔偿。

那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保留哪些证据呢?首先你提离职的书面记录一定要留好,邮件、OA审批记录、聊天记录都可以,证明你确实提前三十天提了离职。然后新公司的入职通知、薪资证明也要留好,能证明你本来可以拿到多少工资。

还有不少人担心,我跟单位闹掰了,后面背调会不会有问题?其实真不用怕,你是合法走流程离职,单位故意卡你本来就是他们理亏,真要是影响了你新工作,你还可以继续追责。

大家换工作的时候,最好提前跟原单位沟通好离职证明的事,提前走流程,如果真遇到故意刁难的,也别只想着忍气吞声,该走仲裁就走仲裁,合法权益一定要自己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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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因个人原因提离职,需要单位批准才能离职吗?
[A]:不需要,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无权阻止。
[Q]:单位可以因为离任审计暂缓办理离职手续吗?
[A]:不可以,员工有配合审计调查的义务,但审计不能作为不办理离职、不开具离职证明的理由。
[Q]:离职证明需要在什么时候开具?
[A]: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当天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Q]:单位不开离职证明需要承担责任吗?
[A]:需要,如果单位拒不开具离职证明,给员工造成入职新单位的损失,需要赔偿员工对应的工资损失。
[Q]:劳动者有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吗?
[A]:有的,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员工个人原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解除,被迫离职可随时解除,单位无权阻止。
[Q]:本案中银行为什么要赔偿王某64万?
[A]:银行拒不办理离职手续、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王某无法入职新单位,和王某64万的工资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需要赔偿。
[Q]:离职环节最容易爆发什么问题?
[A]:离职环节最容易爆发劳资矛盾,多数矛盾源于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拒不开具离职证明。
[Q]:遇到单位拖延办理离职手续该怎么维权?
[A]: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单位赔偿对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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