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纠正的认知:要说服仲裁员法官而非对方

大家要纠正一个概念,你不要指望着跟单位打官司的时候,对方律师或对方单位的人能够认可你的观点。他必然会在答辩意见里甩锅、不承认、抗辩,反驳你的主张,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如果代表单位出庭的代理律师,整个答辩意见都在同意你的观点,认可你的主张。那你放心,单位转头就会把这个律师告上法院,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所以大家打官司一定要明确一个概念:你要说服的不是对方以及对方代理律师,你要说服的是坐在上面的仲裁员和法官。你要拎清楚这个观念,不用跟对方拍桌子,又哭又嚎,这些都没有意义。
职场维权打官司,很多朋友都踩过同一个坑,今天我就把从业十年总结的实用经验分享出来,帮大家少走冤枉路。

不少第一次跟单位对簿公堂的朋友,都会一门心思跟对方的代理律师掰扯,说自己占理,一定要让对方承认自己的说法对。其实仔细想想就能明白,人家拿了单位的律师费,本身就是帮单位说话的,怎么可能当庭认下你的主张?真要是对方直接顺着你说,那才是出问题了,大概率是对方设了套等着你钻,或者律师转头就要被单位起诉追责。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网友,刚开庭的时候情绪特别激动,对方律师说一句他顶三句,全程跟对方吵得面红耳赤,拍桌子掉眼泪啥都干了。结果呢?除了把自己气得手抖,让仲裁员法官觉得你情绪不稳定之外,一点好处都捞不着。

其实打官司和维权,核心从来不是说服对方。说白了,双方站在对立面,本身立场就不一样,你再能说,也不可能改变对方的立场。你真正要搞定的,是掌握裁判权的仲裁员和法官。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你只需要把自己的证据整理清楚,一条一条把事实说清楚,把对应的法律依据摆明白,让法官能快速get到你的合理诉求就够了。不用跟对方扯没用的,也不用逼着对方认错,那些情绪发泄的动作,除了打乱你自己的思路,没有任何实际作用。

很多人就是没搞懂这个核心逻辑,白忙活半天还没拿到想要的结果。今天把这句话记下来:打官司,说服裁判者才是核心,跟对方置气,完全是白费功夫。
劳动仲裁,诉讼打官司,职场维权,仲裁员,法官,答辩意见,对方律师,打官司技巧,维权思路,打官司准备
[Q]:跟单位打官司时对方会认可我的主张吗?
[A]:基本不会,对方一定会抗辩甩锅,反驳你的主张,这是正常情况。
[Q]:如果对方律师同意我的主张,正常吗?
[A]:非常不正常,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真出现了反而要多加留意。
[Q]:打官司时我们要说服的对象是谁?
[A]:负责裁判的仲裁员或者法官,而不是对方和对方的代理律师。
[Q]:跟对方律师在法庭上争吵有意义吗?
[A]:没有任何意义,只会浪费时间,还会给裁判者留下不好的印象。
[Q]:为什么不能指望对方认可我的观点?
[A]:对方和你立场对立,拿了单位的报酬,本身就需要为单位抗辩。
[Q]:对方律师认可我方主张会有什么后果?
[A]:律师的行为违背了委托方的利益,单位大概率会追责起诉该律师。
[Q]:打官司时情绪激动发泄不满有用吗?
[A]:没有用,解决不了问题,也无法帮你争取到更多合法权益。
[Q]:打官司正确的思路是什么?
[A]:明确说服目标是裁判者,摆清楚事实证据即可,不用和对方做无意义争执。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