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开庭不要试图说服对方及对方律师

千万不要在开庭的时候试图说服对方或者对方的律师。

最近开了几个劳动争议的案子,都是当事人跟我一块儿出的庭。可能是因为身边有律师撑腰,面对对方说的不到位、自己不认可的内容,当事人就来了劲,没完没了地解释。我给你举个例子,对面说“你某年某月某日,部门经理给你下达工作,你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然后当事人就忍不住了,哒哒哒解释个不停:“我当时手头忙啊,活太多了根本干不完,如果干就得加班加点,休息日都休息不了,所以公司的安排不合理,所以我没做”。

你说这不是自找没趣吗?解释半天,实际上你已经承认了一件事——就是公司确实给你安排了工作,你没做。那你说公司安排不合理,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当时你的工作极其饱和,举证责任一下子就变到你这边了,明白这意思吗?所以千万不要太亢奋。

还有一种情况,公司拿出一些对你不利的证据,这些证据甚至可能是伪造、变造的,真实性本身存在问题。这种时候你只要否认真实性就行了,不用去跟对方解释辩论,没有任何意义。假的东西你直接否认真实性,让仲裁员、法官去进一步核实,你只要拿出对你有利的证据就可以。

你要说服的是仲裁员和法官,不是对方老板和对方律师。你根本说服不了他们,他们也不可能因此认输,明白吗?如果你有自己搞不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点击视频下方预约咨询。
打劳动纠纷官司的时候,好多第一次上庭的朋友都容易踩同一个坑:就是忍不住想跟对方掰扯清楚,非要把对方说服气了才行。我前阵子帮朋友梳理庭审注意事项,她还跟我说,她就想当着法官的面,把公司那边瞎编的话一一怼回去,不然憋得慌。
其实真没必要,我接触过不少劳动官司的当事人,大部分都吃过这个亏。你想啊,公司请的要么是法务要么是专业律师,人家天天打这种官司,说出来的话都是挖好坑等你跳的。你一忍不住开口解释,说着说着就等于默认了对方说的某件事,到时候反而把自己套进去。
举个很常见的例子,对方说你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制度,你一着急就解释说我当时手头活太多做不完,这不就等于直接承认了「公司确实给你安排了工作你没做」这件事吗?接下来你还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当时工作真的饱和,平白把举证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太吃亏了。
就算对方拿出来的证据是假的,你也不用跟他扯一堆有的没的。你只要直接跟法官说不认可这个证据的真实性就够了,剩下的交给法官去核实,咱们只要拿出自己手里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就行。
你要搞清楚一件事:整个庭审里,你需要说服的只有裁判的仲裁员或者法官,不是对方的老板也不是对方的律师。人家拿了钱肯定要帮公司说话,你说的再对,人家也不可能当庭认错,你白费那个口舌干嘛?
好多人上庭太紧张或者太亢奋,总想把所有委屈都讲出来,见不得对方说一句不对的地方,其实说多错多。专业的事交给你的律师去说就好,你只需要回答律师和法官问你的问题,没问你的不要乱主动插话,静静看着就比乱说话强太多。
打劳动官司本来就是拼证据拼节奏,别被对方带乱你的节奏,守住自己的立场,才更有利于帮法官看清事实,也更容易拿到你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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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劳动争议开庭时,能试图说服对方或对方律师吗?
[A]:不可以,你需要说服的是仲裁员或法官,无法说服对方及对方律师,白费口舌还容易出错。
[Q]:为什么开庭时不要随意对对方的说法进行解释?
[A]:贸然解释很可能会变相承认对方指出的事实,还会将原本不属于你的举证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增加自身败诉风险。
[Q]:对方拿出伪造的不利证据应该怎么做?
[A]:只需要直接否认真实性即可,不用跟对方反复解释辩论,交由仲裁员或法官核实,你拿出己方有利证据就可以。
[Q]:对方说你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制度时,贸然解释有什么问题?
[A]:你解释自己工作饱和做不完,等于变相承认公司确实给你安排了工作你没有做,还需要你拿出证据证明工作饱和,把举证责任转到你身上。
[Q]:劳动争议开庭时,我们的说服对象应该是谁?
[A]:应该是审理案件的仲裁员或者法官,不是对方当事人或者对方的代理律师。
[Q]:遇到自己搞不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怎么做?
[A]:可以点击相关视频下方的链接,预约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Q]:劳动争议开庭时当事人容易犯什么错?
[A]:很多当事人有律师陪同出庭时,容易情绪亢奋,面对对方不认可的说法就忍不住反复解释争辩。
[Q]:对方拿出真实性有问题的证据,为什么不用跟对方辩论?
[A]:跟对方辩论没有任何意义,你只需要提出真实性异议,剩下的由裁判人员核实即可,争辩反而容易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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