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地点和约定仲裁地不一致,约定管辖有效吗

员工在天津上班,单位预定了西藏的劳动仲裁,那约定的劳动仲裁委管辖有用吗?

又来了,我是接地气的李律师。大家都知道我弟非常可爱,做若干期内容之前,我弟拿到了劳动合同。今天是我给我弟讲劳动合同的第三天,他就问我,哥,你说合同上写的管辖条款是什么意思呢?上面写着,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咋着?合着我在天津上班,我们俩闹纠纷之后,我还得去北京告他?弟弟,要不说你这还是年轻。劳动合同约定管辖仲裁委员会真的有用吗?没用啊,必须没用。

劳动合同是涉及人身关系的合同,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约定管辖。即使员工和企业提前约定也是无效的。

那么约定无效,咱们就要看法定管辖。想申请劳动仲裁,就需要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你的合同中还有什么其他奇怪的条款?咱们评论区见。Nice抖音。
不少刚出来工作的朋友,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只顾着看工资写对没,什么时候交社保,很少会翻到后面去看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条款。等真和公司闹了矛盾要仲裁,才发现合同里藏着个约定管辖条款,当时没注意,这下可犯愁了。

我前阵子就接到一个粉丝咨询,他说自己在杭州的电商公司做运营,公司注册地在深圳,签合同的时候没仔细看,后来因为拖欠提成要维权,翻出合同才看到写了约定去深圳仲裁。他一个普通人,来回跑深圳成本太高了,问我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其实碰到这种情况不用慌,法律早就给劳动者留了保护。劳动争议和普通的生意合同不一样,普通生意合同双方可以商量着约定去哪里打官司,但是劳动合同不行,因为劳动者本来就属于弱势一方,这种提前写好的格式条款,很容易加重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所以法律直接认定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真要申请仲裁的时候,直接按法律规定的地点找仲裁委就可以,不用管合同里写的那套。法律说的很清楚,你要么去自己实际上班的地方,也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要么去公司注册登记的所在地,两个地方你随便选一个方便自己的就行。

像刚才说的那个粉丝,他一直在杭州上班,直接就在杭州申请仲裁就可以,完全不用跑到深圳去。大家以后签合同的时候,也可以多留个心眼,看到这种不对等的条款,其实不用太担心,很多都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真出问题了按法律规定走就对了。

如果实在拿不准自己该去哪里仲裁,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问清楚,不要因为一个无效条款就放弃自己维权,本来就是自己应得的权益,该争取还是要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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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仲裁管辖条款有效吗?
[A]:无效,劳动合同涉及人身关系,不适用民事诉讼的约定管辖,约定管辖条款无效。
[Q]:劳动合同约定管辖无效后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
[A]: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Q]:实际上班地点和公司所在地不一致,该选哪里仲裁?
[A]: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优先选择方便自己维权的地点即可。
[Q]:劳动争议可以直接约定仲裁委员会吗?
[A]:不可以,劳动争议的管辖适用法定管辖,双方约定管辖是无效的。
[Q]: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A]:劳动合同履行地一般就是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日常上班的地点。
[Q]:什么情况劳动仲裁管辖约定是有效的?
[A]:劳动仲裁管辖不适用约定,所有劳动合同中违背法定管辖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Q]: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约定管辖排除劳动者维权吗?
[A]:不可以,这种约定本身无效,无法排除劳动者选择法定管辖的权利。
[Q]:劳动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劳动者必须遵守吗?
[A]:不需要,该约定无效,劳动者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规定选择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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