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被传销人员掐脖子反杀致对方死亡,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前阵子刷到个挺揪心的新闻,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找工作时误入了传销窝点。刚进去就被几个人围起来,没收了手机和随身物品,连门都不让出。他试过求情,说自己没钱也没资源,加入不了,但对方根本不听,反而把他锁在一间小屋里,轮流盯着。
大概过了两天,小伙趁其中一个看守的人走神,悄悄摸到了门边。刚拉开一条缝,就被另一个传销人员发现了。那人喊来两个同伙,三个人一起把他按在地上。其中一个穿黑T恤的男人,直接用双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小伙后来回忆说,当时他感觉喉咙像被铁箍勒住,喘不上气,眼前开始发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再不动手,自己就要死了。他挣扎着摸到地上半块砖头,朝着掐他脖子的男人头部砸了过去。砸了两下之后,对方的手松开了,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后面的事不用多说,警察来了,把小伙带走调查,传销窝点的其他人也被一锅端。网上的评论吵翻了天,有人说小伙是正当防卫,换谁在那种情况下都会拼命。也有人说,都把人打死了,肯定是防卫过当,得负刑事责任。
我特意翻了翻刑法里的相关规定,不过得用大白话讲。正当防卫不是说你得打不还手,等对方把你打残了才能反抗。是当你真的感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有权利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对方。但这里的“必要”,得结合当时的场景来看。
比如这个小伙的情况,他被掐住脖子,已经到了窒息的边缘。换作任何一个普通人,在那种极度恐惧和缺氧的状态下,根本没办法冷静判断自己该用多大的力气,也没办法精准控制反击的部位。你总不能要求他在快死的时候,还想着“我轻轻打他一下就行,别把他打死”,这不现实。
之前昆山龙哥的案子大家应该还有印象,龙哥拿刀砍人,被于海明夺过刀反杀,最后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个案子和昆山龙哥案有相似的地方,都是防卫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侵害,生命安全受到直接威胁。
有人可能会问,那什么情况才算防卫过当呢?比如如果传销人员只是推搡小伙,没有用掐脖子这种致命的手段,小伙却拿起刀把人捅死了,那肯定是过当。或者,掐脖子的人已经松开手,转身要跑了,小伙还追上去把人打死,这也属于过当。
关键就看两个点:一是侵害是不是正在进行,二是防卫的力度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在紧急情况下,法律会偏向防卫人。因为防卫人不是训练有素的警察,也不是冷静的旁观者,他是在生死关头做出的本能反应。
还有人说,传销人员只是想控制他,不是想杀他。但站在小伙的角度,他不知道对方的真实目的。被掐住脖子的时候,他没办法判断对方是想教训他一顿,还是想直接弄死他。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威胁。
我身边有个做律师的朋友,他说处理这类案子的时候,法官会重点考虑防卫人的主观感受。比如有没有证据证明他当时确实面临生命危险,有没有证人或者监控能还原当时的场景。如果所有证据都指向,小伙是在快被掐死的时候才反抗的,那认定正当防卫的概率就很大。
反过来,如果有证据显示,小伙是先动手挑衅,或者对方已经停止侵害,他还继续攻击,那结果就不一样了。但在这个传销反杀的案子里,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小伙是完全被动的一方,从误入窝点到被控制,再到被掐脖子,全程都是在遭受不法侵害。
其实很多普通人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有误区,觉得只要还手把人打伤了,就得负责任。但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它是在保护那些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而反抗的人。当然,这也不是说你可以随便动手,得是真的遇到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侵害,不是报复。
回到这个小伙的案子,我觉得最后很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毕竟,在生死关头,人的本能反应就是活下去。法律不能要求一个普通人在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还要保持绝对的理性和克制。
另外,这个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别轻易相信那些高薪、轻松、不用经验的招聘信息。万一真的误入传销窝点,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别硬拼,能逃就逃,逃不了就尽量顺从,找机会报警。真到了万不得已必须反抗的时候,也要记住,你的第一目的是保护自己,不是伤害别人。
小伙反杀传销人员,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传销窝点反杀,被掐脖子反杀,正当防卫判定标准,防卫过当认定,反杀致死法律定性,误入传销反抗,严重暴力侵害防卫,刑法正当防卫条款
[Q]:小伙被传销人员掐脖子反杀,属于正当防卫吗?
[A]:如果当时传销人员的掐脖子行为已严重危及小伙生命安全,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类严重暴力侵害,小伙的反抗行为是为制止侵害,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甚至特殊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Q]:什么情况下反杀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A]:如果侵害行为已经停止,或者侵害程度并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防卫人仍继续实施反击造成对方死亡,就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Q]:误入传销窝点后反抗伤人,法律会从轻处理吗?
[A]:会考虑防卫人的处境,比如处于被控制、孤立无援的状态,面临持续性不法侵害,判断防卫是否过当时会适当放宽标准,不会要求防卫人精准控制反抗力度。
[Q]: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A]:首先得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次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最后防卫目的是制止侵害,而非故意伤害对方。
[Q]:特殊防卫和普通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A]:特殊防卫针对行凶、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算防卫过当,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普通正当防卫则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Q]:被人掐脖子时,反抗的合理限度是什么?
[A]:在紧急情况下,法律不会要求防卫人冷静判断力度,只要是为制止掐脖子的暴力行为,采取的措施在常人看来合理,就算造成伤亡也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Q]:传销人员的掐脖子行为属于严重暴力侵害吗?
[A]:掐脖子如果已导致防卫人呼吸困难、有窒息死亡的危险,就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符合特殊防卫的适用前提。
[Q]:遇到类似紧急情况,普通人该怎么保护自己?
[A]:首先尽量冷静,优先寻找机会逃脱,若无法逃脱,面临严重生命威胁时可采取必要防卫措施,事后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配合警方调查。
大概过了两天,小伙趁其中一个看守的人走神,悄悄摸到了门边。刚拉开一条缝,就被另一个传销人员发现了。那人喊来两个同伙,三个人一起把他按在地上。其中一个穿黑T恤的男人,直接用双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小伙后来回忆说,当时他感觉喉咙像被铁箍勒住,喘不上气,眼前开始发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再不动手,自己就要死了。他挣扎着摸到地上半块砖头,朝着掐他脖子的男人头部砸了过去。砸了两下之后,对方的手松开了,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后面的事不用多说,警察来了,把小伙带走调查,传销窝点的其他人也被一锅端。网上的评论吵翻了天,有人说小伙是正当防卫,换谁在那种情况下都会拼命。也有人说,都把人打死了,肯定是防卫过当,得负刑事责任。
我特意翻了翻刑法里的相关规定,不过得用大白话讲。正当防卫不是说你得打不还手,等对方把你打残了才能反抗。是当你真的感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有权利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对方。但这里的“必要”,得结合当时的场景来看。
比如这个小伙的情况,他被掐住脖子,已经到了窒息的边缘。换作任何一个普通人,在那种极度恐惧和缺氧的状态下,根本没办法冷静判断自己该用多大的力气,也没办法精准控制反击的部位。你总不能要求他在快死的时候,还想着“我轻轻打他一下就行,别把他打死”,这不现实。
之前昆山龙哥的案子大家应该还有印象,龙哥拿刀砍人,被于海明夺过刀反杀,最后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个案子和昆山龙哥案有相似的地方,都是防卫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侵害,生命安全受到直接威胁。
有人可能会问,那什么情况才算防卫过当呢?比如如果传销人员只是推搡小伙,没有用掐脖子这种致命的手段,小伙却拿起刀把人捅死了,那肯定是过当。或者,掐脖子的人已经松开手,转身要跑了,小伙还追上去把人打死,这也属于过当。
关键就看两个点:一是侵害是不是正在进行,二是防卫的力度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在紧急情况下,法律会偏向防卫人。因为防卫人不是训练有素的警察,也不是冷静的旁观者,他是在生死关头做出的本能反应。
还有人说,传销人员只是想控制他,不是想杀他。但站在小伙的角度,他不知道对方的真实目的。被掐住脖子的时候,他没办法判断对方是想教训他一顿,还是想直接弄死他。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威胁。
我身边有个做律师的朋友,他说处理这类案子的时候,法官会重点考虑防卫人的主观感受。比如有没有证据证明他当时确实面临生命危险,有没有证人或者监控能还原当时的场景。如果所有证据都指向,小伙是在快被掐死的时候才反抗的,那认定正当防卫的概率就很大。
反过来,如果有证据显示,小伙是先动手挑衅,或者对方已经停止侵害,他还继续攻击,那结果就不一样了。但在这个传销反杀的案子里,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小伙是完全被动的一方,从误入窝点到被控制,再到被掐脖子,全程都是在遭受不法侵害。
其实很多普通人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有误区,觉得只要还手把人打伤了,就得负责任。但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它是在保护那些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而反抗的人。当然,这也不是说你可以随便动手,得是真的遇到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侵害,不是报复。
回到这个小伙的案子,我觉得最后很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毕竟,在生死关头,人的本能反应就是活下去。法律不能要求一个普通人在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还要保持绝对的理性和克制。
另外,这个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别轻易相信那些高薪、轻松、不用经验的招聘信息。万一真的误入传销窝点,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别硬拼,能逃就逃,逃不了就尽量顺从,找机会报警。真到了万不得已必须反抗的时候,也要记住,你的第一目的是保护自己,不是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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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伙被传销人员掐脖子反杀,属于正当防卫吗?
[A]:如果当时传销人员的掐脖子行为已严重危及小伙生命安全,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类严重暴力侵害,小伙的反抗行为是为制止侵害,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甚至特殊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Q]:什么情况下反杀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A]:如果侵害行为已经停止,或者侵害程度并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防卫人仍继续实施反击造成对方死亡,就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Q]:误入传销窝点后反抗伤人,法律会从轻处理吗?
[A]:会考虑防卫人的处境,比如处于被控制、孤立无援的状态,面临持续性不法侵害,判断防卫是否过当时会适当放宽标准,不会要求防卫人精准控制反抗力度。
[Q]: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A]:首先得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次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最后防卫目的是制止侵害,而非故意伤害对方。
[Q]:特殊防卫和普通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A]:特殊防卫针对行凶、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算防卫过当,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普通正当防卫则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Q]:被人掐脖子时,反抗的合理限度是什么?
[A]:在紧急情况下,法律不会要求防卫人冷静判断力度,只要是为制止掐脖子的暴力行为,采取的措施在常人看来合理,就算造成伤亡也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Q]:传销人员的掐脖子行为属于严重暴力侵害吗?
[A]:掐脖子如果已导致防卫人呼吸困难、有窒息死亡的危险,就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符合特殊防卫的适用前提。
[Q]:遇到类似紧急情况,普通人该怎么保护自己?
[A]:首先尽量冷静,优先寻找机会逃脱,若无法逃脱,面临严重生命威胁时可采取必要防卫措施,事后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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