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超市滑倒致十级伤残,赔偿责任如何判定?

share
山东一女子超市滑倒致十级伤残,该如何索赔?近日,山东林女士在逛超市时,走到卖水果的货架前,因货架前地板上有之前掉落的水果,她没留意,一脚踩在烂橘子上滑倒,导致腿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未达成协议,林女士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30 万元。超市称橘子是其他顾客碰倒的,且林女士作为成年人应注意到地上的烂橘子,自己无责。但法院认为超市作为经营者,场地内有未及时清理的烂橘子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判决超市承担 50%赔偿责任,即 15 万元。此外,除伤残赔偿金外,还应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及残疾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等。对于此事,您支持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呢?
在公共场所,如超市等地,意外滑倒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若不幸遭遇,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首先,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同时,留意现场情况,比如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地面是否湿滑未及时清理等。若现场有监控,可要求相关场所提供,这有助于还原事故经过。像在超市滑倒这类案例中,消费者自身可能也存在一定疏忽,但超市作为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若因场地内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消费者受伤,超市需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营者也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共同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女子超市滑倒,十级伤残,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监控
[Q]:女子在超市滑倒受伤,超市一定有责任吗?
[A]:不一定,若女子自身有重大疏忽,超市无明显过错,可能女子自身担责更多,但本案中超市场地有未清理的烂橘子,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有责任。
[Q]:女子十级伤残能获得哪些赔偿?
[A]:除伤残赔偿金外,还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的话还有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
[Q]:超市称橘子是其他顾客碰倒的就可免责吗?
[A]:不可免责,超市有安全保障义务,场地内有烂橘子未及时清理,造成他人损害应担责。
[Q]:女子索赔 30 万元合理吗?
[A]:索赔金额需综合各项赔偿费用计算,包括伤残赔偿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最终由法院判定是否合理。
[Q]:消费者在超市等场所受伤,如何维护权益?
[A]:及时就医保留证据,查看现场有无安全问题,要求场所提供监控,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Q]:经营者怎样才算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A]:保持场地安全,及时清理隐患,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对可能的危险采取防护措施等。
[Q]:若女子滑倒未受伤,超市是否也要担责?
[A]:虽未受伤,但超市存在安全隐患,仍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隐患等。
[Q]:女子自身有责任,赔偿比例会如何确定?
[A]: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比例,本案中女子自身有责任,但超市也有责任,最终超市担责 50%。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