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不可思议的房产继承真实案例 不看损失大
给您讲三个不可思议的房子继承的真实案例,不看您损失就大了。
第一个案例,爷爷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孙子,但法院却判决不能继承,什么原因?第二个案例,丈夫去世留下的房子,丈夫的妹妹也能分为什么?第三个案例,独生子却不能继承爸爸的全部房产,到底为什么?
下面详细给您讲讲第一个案例,老爷子张某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孙子张三。老人去世后三年,张三的叔叔和姑姑起诉要求继承这套房子,张三拿出遗嘱说这房子是爷爷留给我的。最终法院判决遗嘱有效,但孙子张三却不能继承这套房子,意不意外?
知识点来了: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根本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爷爷通过遗嘱把房子给了孙子,这在法律上不叫继承,而叫遗赠。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必须要在受遗赠之日起60天内做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过期了就视为放弃接受。因为孙子张三在爷爷去世60天内没有做出是否接受房子的意思表示,因此法院就判决这套房子不归孙子张三。
第二个案例,女士李四的丈夫去世了,因为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她打算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办手续时,工作人员说需要她丈夫的妹妹签字才能过户。李女士很纳闷,这房子是她和丈夫婚后两个人辛辛苦苦攒钱买的,关她小姑子什么事儿呢?
原来,李女士的丈夫在去世之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得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这房子里丈夫享有一半份额,他这一半就得由李女士、李女士的公公婆婆三个人共同继承。但在今年年初,李女士的公婆又相继去世,本应该由公婆继承的那一部分就由公婆的女儿,也就是李女士的小姑子来继承了。后来小姑子还真把李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分房。
第三个案例,王五是独生子,他想把父母生前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办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拒绝了。为什么?因为王五的爸爸去世时没有立遗嘱,王五的妈妈和奶奶当时都在世,所以爸爸的遗产在法律上就归王五、王五的妈妈、王五的奶奶共同所有。后来王五的奶奶去世了,奶奶那部分按照民法典分给了王五的叔叔和姑姑,所以除非王五的叔叔、姑姑明确表明放弃这份遗产,否则王五就继承不了全部遗产。
总结一下,家中如果出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往往就会出现亲属来分遗产的情况,如果父母想把遗产只留给自己的子女,一定要在生前立好遗嘱。
这些内容都规定在民法典里,民法典是咱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书,我们的言行都受它规范,是咱们老百姓生活和工作的指路明灯。平时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就能让您的生活不迷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关注吴律师,给你答案。
# 房产继承避坑攻略:这些细节没注意,房子可能不是你的
很多朋友处理家里房产继承的时候,都觉得只要有遗嘱或者自己是独生子女,房子肯定能顺顺利利拿到手。真等去办过户才发现,怎么到处都是坑,平白无故多出好多人来分房子。
我接触过好几个当事人,都是吃了不懂继承法的亏。比如有个小伙子,爷爷早早就立了公证遗嘱,说把城里的房子给他。他觉得遗嘱都办公证了,肯定万无一失,就没急着办手续。结果过了三个多月,叔叔姑姑把他告上法院,最后房子真没分到。
这不是法律不讲理,是大家没弄清楚,给孙子留房子本质上是遗赠,不是遗嘱继承。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受遗赠的人得在知道这件事的60天里,明确说自己要接受这套房子,没说就默认你不要了。这个60天的期限,好多人都不知道,白白丢了房子太可惜。
还有独生子女家庭,不少人都觉得,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房子肯定全是我的。实际上真不是这样。比如爸爸先走,奶奶还健在,那爸爸那一半房产,奶奶也是有继承权的。等奶奶之后走了,奶奶的那部分份额,就会顺理成章分给奶奶的其他子女,也就是你的叔叔姑姑。想要拿到全部房子,还得叔叔姑姑主动放弃继承才行,不然真过不了户。
还有婚后买的房子,丈夫走了没留遗嘱,看起来和丈夫的兄弟姐妹没关系,结果因为公婆在丈夫去世后相继走掉,本来公婆继承的份额,就落到了丈夫妹妹手里,人家当然有权利来分房。
其实这些问题都能提前避开,最关键的就是早做准备。如果真想把房产留给指定的人,一定要提前立好合法有效的遗嘱,该公证公证,该明确就明确。要是遇到遗赠的情况,一定要记得在规定时间里,明确做出接受的表示,别拖着不办。
平时多了解一点民法典里的继承规则,真遇到事才不会手忙脚乱,也能避免家里人因为房产闹矛盾,伤了感情。
房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遗赠,民法典,遗产分割,独生子继承房产,遗嘱公证,受遗赠,房产过户
[Q]:爷爷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孙子,为什么孙子不能继承?
[A]: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爷爷给孙子留房属于遗赠,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超期未表示视为放弃,所以若未按时表示则无法继承房产。
[Q]:什么是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A]:将财产通过遗嘱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属于遗赠,给法定继承人的是遗嘱继承,遗赠需要受遗赠人在60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Q]:丈夫去世后,丈夫的妹妹为什么能分婚后购买的房产?
[A]:丈夫去世无遗嘱时,其享有的房产份额由配偶、公婆法定继承,若公婆之后去世,公婆继承的份额会转由公婆的继承人(包括丈夫的妹妹)继承,因此丈夫的妹妹有权分房。
[Q]:独生子为什么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房产?
[A]:如果父亲先去世,奶奶仍在世,父亲的房产份额由独生子、母亲、奶奶法定继承,奶奶去世后,奶奶继承的份额会转由奶奶的其他子女继承,因此独生子无法直接继承全部房产。
[Q]:我国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Q]:孙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A]:孙子女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Q]:民法典对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有时间要求吗?
[A]:有的,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超期未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Q]:父母想要把房产只留给自己子女,需要提前做什么?
[A]:如果想要只将房产留给自己子女,应当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的继承人,避免后续产生继承纠纷。
第一个案例,爷爷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孙子,但法院却判决不能继承,什么原因?第二个案例,丈夫去世留下的房子,丈夫的妹妹也能分为什么?第三个案例,独生子却不能继承爸爸的全部房产,到底为什么?
下面详细给您讲讲第一个案例,老爷子张某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孙子张三。老人去世后三年,张三的叔叔和姑姑起诉要求继承这套房子,张三拿出遗嘱说这房子是爷爷留给我的。最终法院判决遗嘱有效,但孙子张三却不能继承这套房子,意不意外?
知识点来了: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根本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爷爷通过遗嘱把房子给了孙子,这在法律上不叫继承,而叫遗赠。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必须要在受遗赠之日起60天内做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过期了就视为放弃接受。因为孙子张三在爷爷去世60天内没有做出是否接受房子的意思表示,因此法院就判决这套房子不归孙子张三。
第二个案例,女士李四的丈夫去世了,因为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她打算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办手续时,工作人员说需要她丈夫的妹妹签字才能过户。李女士很纳闷,这房子是她和丈夫婚后两个人辛辛苦苦攒钱买的,关她小姑子什么事儿呢?
原来,李女士的丈夫在去世之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得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这房子里丈夫享有一半份额,他这一半就得由李女士、李女士的公公婆婆三个人共同继承。但在今年年初,李女士的公婆又相继去世,本应该由公婆继承的那一部分就由公婆的女儿,也就是李女士的小姑子来继承了。后来小姑子还真把李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分房。
第三个案例,王五是独生子,他想把父母生前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办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拒绝了。为什么?因为王五的爸爸去世时没有立遗嘱,王五的妈妈和奶奶当时都在世,所以爸爸的遗产在法律上就归王五、王五的妈妈、王五的奶奶共同所有。后来王五的奶奶去世了,奶奶那部分按照民法典分给了王五的叔叔和姑姑,所以除非王五的叔叔、姑姑明确表明放弃这份遗产,否则王五就继承不了全部遗产。
总结一下,家中如果出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往往就会出现亲属来分遗产的情况,如果父母想把遗产只留给自己的子女,一定要在生前立好遗嘱。
这些内容都规定在民法典里,民法典是咱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书,我们的言行都受它规范,是咱们老百姓生活和工作的指路明灯。平时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就能让您的生活不迷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关注吴律师,给你答案。
# 房产继承避坑攻略:这些细节没注意,房子可能不是你的
很多朋友处理家里房产继承的时候,都觉得只要有遗嘱或者自己是独生子女,房子肯定能顺顺利利拿到手。真等去办过户才发现,怎么到处都是坑,平白无故多出好多人来分房子。
我接触过好几个当事人,都是吃了不懂继承法的亏。比如有个小伙子,爷爷早早就立了公证遗嘱,说把城里的房子给他。他觉得遗嘱都办公证了,肯定万无一失,就没急着办手续。结果过了三个多月,叔叔姑姑把他告上法院,最后房子真没分到。
这不是法律不讲理,是大家没弄清楚,给孙子留房子本质上是遗赠,不是遗嘱继承。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受遗赠的人得在知道这件事的60天里,明确说自己要接受这套房子,没说就默认你不要了。这个60天的期限,好多人都不知道,白白丢了房子太可惜。
还有独生子女家庭,不少人都觉得,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房子肯定全是我的。实际上真不是这样。比如爸爸先走,奶奶还健在,那爸爸那一半房产,奶奶也是有继承权的。等奶奶之后走了,奶奶的那部分份额,就会顺理成章分给奶奶的其他子女,也就是你的叔叔姑姑。想要拿到全部房子,还得叔叔姑姑主动放弃继承才行,不然真过不了户。
还有婚后买的房子,丈夫走了没留遗嘱,看起来和丈夫的兄弟姐妹没关系,结果因为公婆在丈夫去世后相继走掉,本来公婆继承的份额,就落到了丈夫妹妹手里,人家当然有权利来分房。
其实这些问题都能提前避开,最关键的就是早做准备。如果真想把房产留给指定的人,一定要提前立好合法有效的遗嘱,该公证公证,该明确就明确。要是遇到遗赠的情况,一定要记得在规定时间里,明确做出接受的表示,别拖着不办。
平时多了解一点民法典里的继承规则,真遇到事才不会手忙脚乱,也能避免家里人因为房产闹矛盾,伤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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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爷爷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孙子,为什么孙子不能继承?
[A]: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爷爷给孙子留房属于遗赠,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超期未表示视为放弃,所以若未按时表示则无法继承房产。
[Q]:什么是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A]:将财产通过遗嘱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属于遗赠,给法定继承人的是遗嘱继承,遗赠需要受遗赠人在60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Q]:丈夫去世后,丈夫的妹妹为什么能分婚后购买的房产?
[A]:丈夫去世无遗嘱时,其享有的房产份额由配偶、公婆法定继承,若公婆之后去世,公婆继承的份额会转由公婆的继承人(包括丈夫的妹妹)继承,因此丈夫的妹妹有权分房。
[Q]:独生子为什么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房产?
[A]:如果父亲先去世,奶奶仍在世,父亲的房产份额由独生子、母亲、奶奶法定继承,奶奶去世后,奶奶继承的份额会转由奶奶的其他子女继承,因此独生子无法直接继承全部房产。
[Q]:我国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Q]:孙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A]:孙子女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Q]:民法典对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有时间要求吗?
[A]:有的,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超期未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Q]:父母想要把房产只留给自己子女,需要提前做什么?
[A]:如果想要只将房产留给自己子女,应当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的继承人,避免后续产生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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