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清理出十年前放置的非法绝户地笼,应当依法追责到底
鄱阳湖的地笼被发现了,是近十年前,之前有人放的,现在已经清理了。
咱先说啥是地笼,就是小鱼小虾进去以后就出不来的那种笼子。据报道,这次发现的地笼网眼只有2毫米宽,这是什么概念?就是标准的绝户网。
然后咱得说,清理销毁不能是终点,还得追责到底,查到是谁放的。有一点请注意,不让用绝户网的法律规定,可不是从鄱阳湖十年禁渔期,也就是去年元旦才开始的,而是十年前,2012年7月1日就施行了。根据《江西省渔业条例》第35条,在天然水域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地笼的最小网目标准是30毫米。换句话说,十年前放的这个地笼,抓到放置者就可以依法处罚,甚至可以根据刑法第340条,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责任。当然,提供这种非法捕捞用品的厂家也违法,同样要承担责任。
对了,顺便说一句,生产这种网的厂家,产品质量倒是不错,十年都没坏,可惜材质没用到正道上,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
法律无非柴米油盐,关注书凡给您说法。
普通人去鄱阳湖休闲游玩,怎么分辨违法地笼和合法捕捞工具,不少朋友其实都搞不清楚。
之前我跟几个常去鄱阳湖边上钓鱼的老钓友聊天,他们说其实分辨起来没那么难,记住几个关键点就行。首先看网眼尺寸,按照规定,地笼这类网具的最小网目不能小于30毫米,你要是伸手进去量,网眼连成年人小拇指都伸不开,那基本就是违法的绝户地笼。
其次看放置位置和方式,合法的休闲捕捞工具一般不会长时间丢在水里不管,违法地笼往往是偷偷沉在浅滩、水草边,一放就是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就等着闷住所有路过的水生生物。
碰到这种违法地笼该怎么办?别自己私自去拉上来处理,一来你不清楚水下地形容易出危险,二来万一对方向你追责说你弄坏东西反而惹麻烦。正确的做法是拍好照片记好位置,直接联系当地渔政部门或者打12345热线反映,交给专业人员来清理处理就好。
很多人觉得放地笼只是捞点小鱼虾,算不上大事,其实真不是。早从2012年开始江西就明确规定,天然水域不能用小于规定尺寸的网具捕捞,现在鄱阳湖还有十年禁渔的政策,明知规定还放绝户地笼,严重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光放的人要负责,生产销售这种非法网具的厂家,也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咱们普通人出去游玩或者钓鱼,多留个心眼,碰到违法捕捞的情况及时反映,其实就是在保护鄱阳湖的生态,给子孙后代留着这些水生资源。
鄱阳湖,地笼,绝户网,十年禁渔,非法捕捞,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最小网目尺寸,江西省渔业条例,天然水域捕捞,追责
[Q]:鄱阳湖清理出来的地笼,已经放置了多久?
[A]:这次鄱阳湖发现清理出的地笼,已经放置了将近十年,是2012年相关法规施行前就有人偷偷放置的。
[Q]:什么是绝户网?
[A]:绝户网就是网目尺寸极小的非法捕捞网具,连刚出生的小鱼小虾都逃不出去,会对水域生态造成毁灭性破坏,这次发现的地笼网眼仅有2毫米,属于典型绝户网。
[Q]:禁止使用绝户网是从鄱阳湖十年禁渔才开始的吗?
[A]:不是,早在2012年7月1日施行的《江西省渔业条例》就已经明确,禁止在天然水域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捕捞,比十年禁渔早了十年。
[Q]:地笼合法最小网目尺寸是多少?
[A]:按照相关规定,天然水域使用的地笼,最小网目尺寸标准为30毫米,小于这个尺寸就属于非法网具。
[Q]:放置非法绝户地笼会承担什么责任?
[A]:放置非法绝户地笼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照《刑法》第340条,追究放置者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Q]:只需要追究放地笼的人的责任吗?
[A]:不是,生产、提供这种非法捕捞网具的厂家也属于违法,同样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Q]:江西省规范天然水域捕捞的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A]:规范天然水域捕捞的《江西省渔业条例》相关条款,是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
[Q]: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规定在哪部法律里?
[A]: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规定在我国《刑法》第340条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咱先说啥是地笼,就是小鱼小虾进去以后就出不来的那种笼子。据报道,这次发现的地笼网眼只有2毫米宽,这是什么概念?就是标准的绝户网。
然后咱得说,清理销毁不能是终点,还得追责到底,查到是谁放的。有一点请注意,不让用绝户网的法律规定,可不是从鄱阳湖十年禁渔期,也就是去年元旦才开始的,而是十年前,2012年7月1日就施行了。根据《江西省渔业条例》第35条,在天然水域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地笼的最小网目标准是30毫米。换句话说,十年前放的这个地笼,抓到放置者就可以依法处罚,甚至可以根据刑法第340条,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责任。当然,提供这种非法捕捞用品的厂家也违法,同样要承担责任。
对了,顺便说一句,生产这种网的厂家,产品质量倒是不错,十年都没坏,可惜材质没用到正道上,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
法律无非柴米油盐,关注书凡给您说法。
普通人去鄱阳湖休闲游玩,怎么分辨违法地笼和合法捕捞工具,不少朋友其实都搞不清楚。
之前我跟几个常去鄱阳湖边上钓鱼的老钓友聊天,他们说其实分辨起来没那么难,记住几个关键点就行。首先看网眼尺寸,按照规定,地笼这类网具的最小网目不能小于30毫米,你要是伸手进去量,网眼连成年人小拇指都伸不开,那基本就是违法的绝户地笼。
其次看放置位置和方式,合法的休闲捕捞工具一般不会长时间丢在水里不管,违法地笼往往是偷偷沉在浅滩、水草边,一放就是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就等着闷住所有路过的水生生物。
碰到这种违法地笼该怎么办?别自己私自去拉上来处理,一来你不清楚水下地形容易出危险,二来万一对方向你追责说你弄坏东西反而惹麻烦。正确的做法是拍好照片记好位置,直接联系当地渔政部门或者打12345热线反映,交给专业人员来清理处理就好。
很多人觉得放地笼只是捞点小鱼虾,算不上大事,其实真不是。早从2012年开始江西就明确规定,天然水域不能用小于规定尺寸的网具捕捞,现在鄱阳湖还有十年禁渔的政策,明知规定还放绝户地笼,严重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光放的人要负责,生产销售这种非法网具的厂家,也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咱们普通人出去游玩或者钓鱼,多留个心眼,碰到违法捕捞的情况及时反映,其实就是在保护鄱阳湖的生态,给子孙后代留着这些水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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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鄱阳湖清理出来的地笼,已经放置了多久?
[A]:这次鄱阳湖发现清理出的地笼,已经放置了将近十年,是2012年相关法规施行前就有人偷偷放置的。
[Q]:什么是绝户网?
[A]:绝户网就是网目尺寸极小的非法捕捞网具,连刚出生的小鱼小虾都逃不出去,会对水域生态造成毁灭性破坏,这次发现的地笼网眼仅有2毫米,属于典型绝户网。
[Q]:禁止使用绝户网是从鄱阳湖十年禁渔才开始的吗?
[A]:不是,早在2012年7月1日施行的《江西省渔业条例》就已经明确,禁止在天然水域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捕捞,比十年禁渔早了十年。
[Q]:地笼合法最小网目尺寸是多少?
[A]:按照相关规定,天然水域使用的地笼,最小网目尺寸标准为30毫米,小于这个尺寸就属于非法网具。
[Q]:放置非法绝户地笼会承担什么责任?
[A]:放置非法绝户地笼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照《刑法》第340条,追究放置者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Q]:只需要追究放地笼的人的责任吗?
[A]:不是,生产、提供这种非法捕捞网具的厂家也属于违法,同样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Q]:江西省规范天然水域捕捞的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A]:规范天然水域捕捞的《江西省渔业条例》相关条款,是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
[Q]: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规定在哪部法律里?
[A]: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规定在我国《刑法》第340条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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