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租赁热点法律问题专题讲座 民法典新规应对企业法律风险培训

最近几年,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变化不小,不管是个人房东还是开企业的老板,都多多少少碰到过租房相关的纠纷。前几天我们办了一场房地产租赁热点法律问题专题讲座,专门讲《民法典》里的新规,教企业怎么应对租赁相关的法律风险,来了不少企业法务和经营者,聊得都是实际碰到的问题,我整理了一些大家最关心的内容,分享给有需要的人。

先来说说最常见的,就是“买卖不破租赁”,这个规则很多人都听过,但真碰到事很多人搞不清边界。原来的合同法里也有这个规定,《民法典》其实做了一点调整,没变的核心是,只要你签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房子在租期间被房东卖掉了,新的房主也不能赶你走,租赁继续有效。但是有例外,很多企业不知道这点——如果房子在出租前就已经被抵押了,后来因为抵押权实现,比如原房主还不上钱,房子被法院拍卖了,这种情况新买家是可以不履行原租赁合同的。

有个做建材贸易的老板过来问过,说他租了一层写字楼做办公,签了10年合同,刚用了2年,业主把整栋楼卖了,新业主要涨房租,不然就让他们搬,这种情况怎么办?按照民法典新规来说,如果这个抵押是发生在租赁签合同之前,那新业主确实可以不认原来的合同,但如果抵押是在签了租赁合同之后,那就必须遵守买卖不破租赁,企业可以接着住,租金还是按原来的给。很多企业租办公室的时候,只看房东有没有房产证,忘了查房子有没有被抵押,这点真的很容易踩坑。

还有一个高频问题,就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很多企业租房的时候,合同里没提这个,房东卖房子的时候也不通知,直接就卖给别人了,承租人觉得自己权利被侵犯,想要索赔,这种情况能得到支持吗?民法典里其实说的很清楚,只有两种情况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一种是房屋按份共有人已经买了,另一种是房东把房子卖给近亲属,比如父母孩子兄弟姐妹这种。除了这两种,房东卖房子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15天没明确说要买,才视为放弃。要是房东没通知,确实侵害了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但不能说房东和买家的买卖合同无效,这点很多人搞反了,之前就有个客户起诉,要求法院判买卖合同无效,最后没得到支持,只能拿到一点赔偿,起诉方向都错了。

对于企业来说,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转租。很多企业租了大场地,用不完就把部分转租出去,或者因为经营不善整体转租,这里面风险真的不少。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租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要是房东不知道你偷偷转租,房东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到时候次承租人找你要钱,你还要赔人家。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房东知道你转租了,六个月之内没提反对意见,那就视为他同意转租了,之后不能再以你擅自转租为理由解除合同。

很多企业转租的时候,会约定“大房东涨租,我们就给二房东涨租”,这种条款有效吗?其实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一般都会认定有效,所以不管是二房东还是次承租人,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这类调整条款写清楚,别等到涨租了再扯。还有就是转租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剩下的期限,超过的部分对房东没有约束力,到期房东收房,次承租人只能找二房东追责,这点一定要记住。

接下来聊一聊房屋维修的问题,很多企业租了厂房,设备搬进去之后,发现水管漏了,或者墙面开裂,这个钱该谁出?原来的实践里很多合同写了“租客自己维修”,现在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维修义务本来就是房东的,除非是租客自己弄坏的。如果房东不修,租客可以自己修,修完拿着发票找房东要钱,或者直接从房租里扣。但要是因为租客没及时告诉房东房子坏了,导致损失扩大了,扩大部分的损失要租客自己承担。

举个例子,有个工厂租了别人的旧厂房,一开始就发现房顶有点漏雨,但是怕麻烦自己简单糊了一下,没告诉房东,后来下大雨房顶塌了,把机器淹了,损失几十万,这个时候就不能全找房东赔,因为租客早就发现问题没说,导致后果变严重了,自己也要担一部分责任。所以碰到房子有问题,第一时间留证据发书面通知,别自己扛着,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还有就是疫情之后特别多的问题,就是不可抗力导致的免租减租。疫情那几年很多企业没法开门,交不起房租,起诉房东要求免租,这种情况法院怎么判?讲座里律师说了,民法典里不可抗力是可以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的,但不是只要有疫情就一定能免租,要看当地当时有没有疫情管控政策,是不是真的完全没法使用房屋。如果只是限制人流,企业还能半开门做生意,一般不会支持全免,最多减一点。要是因为政府要求关停,完全不能用,那大概率会支持免掉管控期间的租金。

这里提醒一下企业,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和房东沟通,留好沟通记录,还有政府的管控文件,别一直拖着不说话,等到租期快满了才起诉,很多证据都没了,法官也没法支持你的请求。

现在很多做长租公寓爆雷之后,也带出了很多新问题,就是企业租了从二房东手里收的房子,二房东卷钱跑了,大房东过来收房,企业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要看二房东有没有合法的转租授权,如果大房东给了二房东全权代收租金、出租的权利,那企业已经交了租金给二房东,就算二房东没给大房东,大房东也不能赶企业走,只能去找二房东要钱。如果二房东本来就只是把房子转手,大房东没收到钱就有权收房,企业只能搬走,再去找二房东要赔偿,这个时候能拿到钱的概率很低,所以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核实房东身份,最好直接和产权人签合同,不要找没资质的二房东,尤其是长期租赁。

很多企业成立初期成本紧张,图便宜找那种没备案的个人转租,最后出事连人都找不到,真的得不偿失。还有就是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出示房产证,核对身份,最好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一下房屋的权属和抵押情况,几十块钱就能避免几十万的损失,这点钱不能省。

总的来说,租赁看着简单,都是大大小小的坑,尤其是企业租赁,涉及的金额大,周期长,一旦出问题对经营影响很大。这次讲座其实就是把企业常碰到的坑一个个拎出来,结合民法典的新规定说清楚怎么防,出事了怎么解决。很多参会的企业说,之前好多问题稀里糊涂的,现在知道签合同的时候该加什么条款,出事了该找什么证据,心里踏实多了。

如果你是企业经营者,或者管公司法务的,平时多留点心,碰到拿不准的租赁问题,早点找专业律师问,别等闹到法院了才想到补救,那个时候成本就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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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所有租赁都适用这个规则吗?
[A]:简单说就是租赁期间房屋被原房东卖掉,新房主不能解除原租赁合同,需要继续履行。但也有例外,如果房屋出租前就已经设立抵押权,后续抵押权实现拍卖房屋的,新房主可以不履行原租赁合同。
[Q]:房东卖房子没通知我,我作为承租人能起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吗?
[A]:不可以。房东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只能主张房东赔偿损失,不能要求认定房东和第三方的买卖合同无效。
[Q]:我偷偷转租房屋,房东一直没说什么,过后还能解除合同吗?
[A]:按照民法典规定,如果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转租,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就视为同意转租,之后不能再以擅自转租为由解除合同。
[Q]:租赁房屋坏了,维修费用应该谁出?
[A]:如果是房屋本身自然损坏,不是租客人为破坏的,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租客可以自行维修后拿着票据找房东报销,也可以直接从房租里扣除对应费用。如果租客发现损坏不及时通知房东,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损失由租客承担。
[Q]:疫情管控导致没法开门营业,可以要求房东免租金吗?
[A]:要分情况看,如果政府要求完全关停,企业完全没法使用房屋,按照民法典不可抗力的规定,一般可以支持减免对应管控期间的租金。如果只是限制人流,还能正常经营,大多只能部分减租,不会支持全额免租。
[Q]: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不能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
[A]: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已经购买了该房屋,第二种是房东将房屋卖给自己的近亲属,比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这两种情况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Q]:二房东卷钱跑了,大房东可以赶我走吗?
[A]: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大房东给了二房东合法的出租、代收租金授权,你已经按时把租金交给二房东,大房东不能赶你走,只能去找二房东追责。如果二房东本身没有合法转租授权,大房东没收到租金,就有权收房,你只能找二房东要求赔偿。
[Q]:企业租办公场地或者厂房,怎么避免租赁法律风险?
[A]:首先要核实房东的产权身份,查清楚房屋有没有抵押、查封;尽量直接和产权人签合同,不要轻易找不明来历的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把租金、维修、转租、解约条件这些核心条款写清楚,碰到问题第一时间留好证据,早点咨询专业人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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