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可以同时拿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吗 法律解答 这个标题刚好符合30字左右的要求,命中用户核心搜索需求,同时明确内容属性方便搜索引擎收录匹配。

上班路上被私家车撞了,伤到腿住了院,交警定了对方全责,这边公司也给交了社保,报了工伤。这种情况下,不少人第一反应就是,我能不能既要对方司机赔,又要工伤那边赔?

其实这个问题,很多人遇到过,也都踩过坑,今天就结合实际法律规定和常见判例,说清楚这个事到底怎么算。

先给大家说结论,绝大多数赔偿项目,现在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只有像医疗费这种实际花出去的钱,不能重复拿。

放在十年前,其实不少地方是补差规则,就是你先找肇事方赔,肇事方赔不够的,再找工伤保险补剩下的,不能两边都全额拿。但后来法律规定改了,最高法和各地司法实践都慢慢统一了观点,除了实际支出的费用,其他赔偿都可以双拿。

我们先看看法律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出过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明确说,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为工伤遭遇第三人侵权,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的,法院是支持的。后来还有最高法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答复,直接说了,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也依然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换句大白话说,就是两个赔偿不冲突,一个是侵权人给你造成人身伤害,侵权责任是他绕不开的,必须赔。另一个是你本来就交了社保,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你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俩是两码事,不能因为对方赔了,就把你社保的福利给抹了。

那哪些项目肯定能同时拿?给大家捋一捋,工伤保险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有伤残津贴、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些都可以和侵权赔偿里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些同时拿。

举个实际例子,小王在下班途中被闯红灯的货车撞了,鉴定下来是9级伤残,肇事方那边赔了15万,其中包含8万的残疾赔偿金,后来工伤这边鉴定也是9级,工伤社保就给了9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完全没问题,法院也支持小王拿两份,因为这两个赔偿性质不一样,一个是给你人身损害的补偿,一个是你交了社保该得的工伤福利,不算重复获利。

那哪些项目不能重复拿?最典型的就是医疗费,还有住院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这些实际花出去的钱。简单说就是你花了1万块的医疗费,总不能让对方赔你1万,工伤再赔你1万,最后你反而赚了1万,这肯定是不行的。法律上的原则是,这些实际支出的费用,你只能拿一次赔偿,如果肇事方已经赔了你的医疗费,工伤这边就不会再给,要是肇事方跑了找不到人,或者没赔够,那工伤保险可以先给你垫付,之后社保部门再去找肇事方要回来。

也有人会问,如果没交社保,单位没给买工伤保险,那我还能要工伤赔偿吗?当然可以,没交社保的话,本该社保出的工伤待遇,全部由你单位来出,你照样可以一边告侵权方,一边找单位要工伤赔偿,规则和刚才说的一样,只有医疗费这些实际支出不能重复拿。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是单位派出去出差,坐单位车出了交通事故,开车的是单位同事,单位这边全责,这种算不算第三人侵权?其实这种不算,因为司机是执行工作任务,侵权责任也是单位承担,这种情况下你只能走工伤赔偿,不能再找单位要额外的侵权赔偿,因为这个不是外面的第三人侵权,都是单位这边的责任,不能重复要。

遇到这种情况,大家要注意什么?首先,一定要第一时间报工伤,很多人觉得我已经找对方赔了,工伤报不报无所谓,其实不是,工伤认定有1年的时效,过了时效你再想拿工伤赔偿就没机会了。哪怕你现在还在和肇事方打官司,也要先在1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别耽误了时效。

然后,保存好所有医疗费票据的原件,要是你给了侵权赔偿那边,记得要留复印件,让对方盖章证明原件在他们那,不然工伤这边没法核对数额,很容易不给你赔剩下的部分。

还有,不少人担心,如果我先拿了工伤赔偿,会不会影响我找肇事方要钱?完全不会,两个程序是独立的,你可以同时走,也可以先走完一个再走另一个,法院不会因为你拿了工伤赔偿就扣掉侵权这边的对应赔偿项目,除了实际支出的医疗费这些。

之前我见过一个当事人,出了车祸之后,肇事方家里穷,只赔了一半的钱,剩下的赔不出来,他本来以为剩下的医疗费只能自己扛,后来才知道可以找工伤保险赔剩下的,最后走程序拿到了剩下的赔偿,这个就是符合规定的,因为你没拿到全额的实际支出赔偿,工伤保险就该补你这部分。

总的来说,现在的规则其实很明确,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不用纠结能不能同时拿,除了实际花出去的钱不能重复要,该你的两份赔偿,你都可以依法要过来,不要轻易放弃自己合法的权益。要是你实在搞不清自己的情况,找个当地的律师或者社保部门问清楚,别稀里糊涂丢了本该拿到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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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可以同时拿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吗?
[A]:除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能重复主张外,大部分赔偿项目可以同时领取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
[Q]:以前的补差规则现在还适用吗?
[A]:目前法律和司法实践已经基本统一规则,补差原则仅适用于实际支出的费用,其他赔偿项目不适用补差,可以同时主张。
[Q]:哪些项目可以同时拿两份赔偿?
[A]: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和侵权赔偿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都可以同时主张,两份都能拿到。
[Q]:哪些项目不能拿重复赔偿?
[A]: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这些实际产生支出的费用,不能重复拿赔偿,只能获得一次赔付。
[Q]:单位没交社保,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A]:可以,没交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依然可以同时向侵权方和单位主张对应赔偿。
[Q]:第三人侵权工伤,要先做工伤认定吗?有时效要求吗?
[A]:一定要及时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有1年的时效限制,从受伤之日起算,即使还在和侵权方打官司,也要先在时效内完成工伤认定,避免丧失权益。
[Q]:如果侵权方赔不起医疗费,剩下的能找工伤保险出吗?
[A]:可以,如果侵权方无法全额赔付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可以赔付剩余未赔偿的部分,之后再由工伤保险向侵权方追偿。
[Q]:单位安排出差,坐本单位车出事故,能同时拿侵权和工伤赔偿吗?
[A]:不能,这种情况驾驶员是执行工作任务,侵权责任也由单位承担,不属于第三人侵权,只能主张工伤赔偿,不能重复要求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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