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的人必须知道的小区公共设施及收益相关权利

share
有房的人,你知道这些权利吗?第一,小区内道路、绿地归业主共有。第二,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包括物业服务用房归业主共有。若这些公共设施用于停车、打广告、出租等,收益仍归业主共有。若物业公司将收益中饱私囊,可向其解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并拿回收益。关注好律师,每天涨知识!
在日常生活中,小区公共设施的权益归属常常引发关注。今天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包括物业服务用房,都归业主共有。当这些公共设施用于停车、打广告、出租等用途时,所产生的收益同样归业主所有。然而,有些物业公司可能会将这些收益据为己有。这时,业主们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向物业公司解读相关条款,维护自身权益,拿回本应属于自己的收益。了解这些知识,让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小区公共设施,业主共有,收益,物业公司,民法典
[Q]:小区内道路和绿地归谁所有?
[A]: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归业主共有。
[Q]: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包括什么?
[A]: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包括物业服务用房等归业主共有。
[Q]:公共设施用于经营产生的收益归谁?
[A]:公共设施用来停车、打广告、出租等产生的收益归业主共有。
[Q]:物业公司私吞公共设施收益怎么办?
[A]:可向他们解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拿回这些收益。
[Q]: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吗?
[A]:属于,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包括物业服务用房归业主共有。
[Q]:小区公共设施的收益都能用于哪些方面?
[A]:文档未提及具体用途,一般可用于小区建设、维护等。
[Q]:如何向物业公司解读民法典条款?
[A]:可通过书面、当面沟通等合适方式清晰说明。
[Q]:业主怎样确定公共设施收益是否被私吞?
[A]:可查看相关账目、公告等,必要时要求物业说明收益情况。
share